1、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措施(试行) 依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后, 毕业生、 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该签署教育部统一格式《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作为制订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依据。 为维护学校声誉和广大毕业生切身利益, 维护协议书严厉性, 深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工作, 规范我校毕业生择业行为, 特制订本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措施中所提及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格式《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含有法律效力协议文书。
2、 第二章 协议书制作和发放 第一条 就业协议书发放范围是辽宁工业大学全日制一般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发放部门是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就业协议书须加盖“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署就业协议书时, 一律以原件为准, 复印无效。 第四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 谨防丢失。协议书标准上不予补办, 但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能够补办, 补办协议书程序以下: 1、 如学生本人丢失, 学生本人与教导员联络, 提供协议书丢失书面情况说明, 领取并填写《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
3、 经教导员核实情况, 学院主管领导初审后, 上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经过后, 在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 公告期三周; 公告期满学生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申请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2、 如用人单位丢失, 学生本人与教导员联络, 提供用人单位出具对应证实(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 复印及传真件无效), 领取并填写《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经教导员核实情况, 学院主管领导初审后, 上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经过后, 在新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 发放给学生转交用人单位。 3、 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毕
4、业生, 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 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她相关后果, 丢失者负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签署 第一条 毕业生就业实施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须在充足了解、 全方面考察、 周密思索基础上, 慎重抉择。 第二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 应具体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 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 应该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要求,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 其内容视为协议书一部分。违反就业政策或要求学校在要求以外推行一些义务, 学校一律
5、不予认可。 第三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署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 学生个人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立刻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 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 一律按违约处理; 就业协议书未立刻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 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 所产生后果由毕业生自己负担。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后, 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二份)上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进行全方面审查, 符合手续和要求给予办理, 并列入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六条 未签署就业
6、协议书在国家要求择业期内有效, 超出择业期作废, 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 第七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署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一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署, 所要求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学校、 单位、 毕业生)在享受各自权利同时必需推行对应义务。 第二条 学校监督毕业生推行就业协议, 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 并推行协议所签署其她内容; 毕业生应按协议要求就业, 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处理 第一条 各学院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 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 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 教育和引导,
7、 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关键指标。 第二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 双方就已组成契约关系,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协议, 必需办了解约手续。 第三条 要求解约毕业生, 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 然后分别由原签约单位和新签约单位出具证实, 经学院主管领导初审, 提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批, 学院根据“理由充足、 流向合理、 手续齐备”标准进行审批, 同时将相关统计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标准上将不予审批: 1、 学生要求与来我校参与校园招聘会用人单位解约; 2、 已签署就业协议,
8、 但无新就业单位或升学单位学生要求解约; 3、 学生第二次申请办了解约手续。 第四条 未经过审批, 学生私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 不推行协议, 应该自行负担违约责任, 学校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五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 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 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 对学校声誉和其她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2、 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 有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 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 3、 假称协议书丢失、 损毁或其她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要求
9、适适用于辽宁工业大学一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本要求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编号: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学 院 联络电话 协议书 遗 失 类 型 A: 个人遗失( ) B: 用人单位遗失(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内容属实, 并愿意负担因材料
10、内容失实造成一切责任。 学生署名: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教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意见 公告
11、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办协议书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就业信誉直接影响到学校发展, 请各学院责任人严格审查, 如有用人单位举报, 即视为违约。 附件2: 辽宁工业大学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编号: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性 别 联络电话 原签约单
12、位 拟签约单位 申 请 理 由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内容属实, 并愿意负担因材料内容失实造成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辅 导 员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招 生 与 就 业 处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