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承包协议书 (企业-项目部) 甲方: 高唐县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高唐县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项目部 高唐县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经济承包协议书 甲方: 高唐县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高唐县福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项目部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形成安全目标自上而下逐层考评, 自下而上逐层负责局面, 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国建筑法》、 《中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
2、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 形成“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管理体系, 落实“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责任到人”管理理念。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 做到责、 权、 利相结合, 确保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故经企业与 项目部双方协商就 工程共同签署本协议, 具体条款以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3、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 ; 层数: ; 结构形式: 结构; 4、 承包范围: 。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作目标 创建“二型、 五化”工地,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争创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确保年度轻伤率小于4‰, 重伤、 死亡率为零, 安全评定合格率100
4、 环境评定率100%; 施工现场持证上岗率达成100%; 确保机械设备完好率达成100%; “三级安全教育”、 “常常性安全教育”、 “季节性安全教育”“适时性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等安全培训率为100%, 全员培训率达成100%; 培训合格率100%; 隐患整改率达成100%; 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合格完成率达成100%; 职员伤亡事故月报正确率为100%; 降低施工噪音、 落实施工防尘、 防毒、 防噪音及不扰民方法。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 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不留死角; 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遵章守纪, 反习惯性
5、违章为中心, 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 以落实落实为根本,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不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 从职员“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意识转变; 遵章守规, 不发生“三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认真推行建设部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各检验分项达标率100%, 优良率达75%以上。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对项目部及本工程负管理责任, 对项目部及本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甲方负责向项目部传达国家、 省、 市、 县等上级各部门相关施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 规范、 规程、
6、 文件要求等, 并要求项目部结合企业、 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传达成各班组及工人, 确保落实到人。 (3)甲方由法人代表(总经理)、 安全副总经理、 安全科人员关键负责工程安全管理与监督, 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向项目部派遣本工程专职安全员, 专职负责对本工程安全管理; 带头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依据《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3号)、 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要求, 聊建管安字【】07号相关转发省建管局《相关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要求〉通知》(鲁建管发【】14号)文件及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领导带班、 统计及定时巡查制度》甲方企业领导
7、做好轮番安全值班工作。 (5)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部协调, 明确各方对本工程供给付责任, 方便于工程安全管理顺利, 杜绝推诿扯皮, 责任不清等现象。同时搜集连同本方在内六方资料(相关资质等信息), 便于工程安全立案资料整理。甲方安全科负责工程安全立案资料整理, 整理完成会同乙方及建设单位到建设局安全科办理安全立案手续, 此手续必需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完成。 (6)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专题方案编制与审批(其中基坑支护、 降水、 脚手架搭拆、 塔吊安拆等专业性较强项目由相关施工队伍技术责任人编制)。 (7)甲方负责工程开工前工人入场“三级安全
8、教育”之“企业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试卷出题、 考评。 (8)甲方及项目部共同负责资质管理, 分包单位、 基坑支护、 降水、 脚手架搭拆、 塔吊安拆单位无相关有效资质(包含各单位人员资格)不得入场。 (9)甲方及项目部共同负责工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入场。 (10)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 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 标牌等。 (11)甲方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拨付; (12)甲方负责各项安全检验(上级迎检、 监理旁检、 企业月检、 企业巡检)及检验落实, 整改落实。 (13)甲方负责塔吊等设备租赁 (14)其她应尽安全责任。 2、 乙方责任 (
9、1)乙方对本工程负直接管理责任,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负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 要带头推行国家、 省、 市、 县、 企业等上级各部门相关施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 规范、 规程、 安全规章制度、 要求等, 并要求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传达成各班组及工人, 确保落实到人。 (2)必需听从指挥, 服从分配, 团结奋斗, 齐抓共管, 自觉、 , 主动完成甲方各项任务。 (3)严格根据建设部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JGJ 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GB 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管理(部署)现场, 遵守并落实实施GB 50
1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202-《建筑施工工具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JGJ300-《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JGJ
11、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5725-《安全网》、 GB16909-97《密目式安全立网》、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等。 (4)依据《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3号)、 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要求, 聊建管安字【】07号相关转发省建管局《相关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要求〉通知》(鲁建管发【】14号)文件及企业《项目部领导带班检验制度》。 (5)配合企业与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
12、计单位、 勘察单位协调, 明确各方对本工程供给付责任, 方便于工程安全管理顺利, 杜绝推诿扯皮, 责任不清等现象。购置专门档案橱, 便于工程安全立案资料存档。会同甲方及建设单位到建设局安全科办理安全立案手续, 此手续必需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完成。 (6)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专题方案会签审批(其中基坑支护、 降水、 脚手架搭拆、 塔吊安拆等专业性较强项目由相关施工队伍技术责任人编制)。 (7)乙方负责工程开工前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之“项目级”、 “班组级”安全教育, “常常性安全教育”、 “季节性安全教育”“适时性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8)乙方及甲方共同负责资
13、质管理, 分包单位、 基坑支护、 降水、 脚手架搭拆、 塔吊安拆单位无相关有效资质(包含各单位人员资格)不得入场。 (9)乙方及甲方共同负责工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入场。 (10)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具分发、 维护等、 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 标牌等。 (1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正确使用; (12)负责各项安全检验(上级迎检、 监理旁检、 企业月检、 企业巡检、 项目部周检、 班组日检互检交接检)及检验落实, 整改落实。 (13)甲方负责各类设备维护, 保养。 (14)严格根据施工图和说明进行施工, 严禁私自变更施工图纸, 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 按协议工期准
14、期完工交付。因乙方责任, 上级业务部门罚款, 由乙方负担。 (15)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方法, 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全方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前必需认真研读交底内容, 确保熟知熟会, 并推行好交底签字手续。 (16)全方面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必需进行班前安全活动, 总结上次作业情况交代此次作业任务, 有哪些危险源、 危险点, 应做好哪些安全方法, 施工人做到心中有数; 安全防护是否做好, 安全防护用具是否正确使用;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熟记。 (17)严格施工现场职员伤亡事故月报制度和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制度, 正确率100%,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项
15、目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当场(视情节严重开启对应应抢救援预案)快速采取有效方法组织抢救, 预防事故扩大, 保护好事故现场, 并按要求上报, 做到不满报、 不拖报。参与调查处理。 (18)杜绝“三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她人、 不被她人伤害、 保护她人不受伤害), 果断杜绝酒后作业, 带病上岗, 做好“四清”(谁干谁清、 边干边清、 工完料清、 人走场地清)。 (19)其她应尽安全责任。 第五条 奖罚及实施方法 (1)认真落实实施《中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 严格实施建设部“一标五规范”, 以及省、 市、 县、 企业现行相关标准
16、 规范、 规程、 条例, 认真落实企业各项相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2)企业要求, 施工中争创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现场奖本工程6000元; 如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责任书争创成为文明优良施工现场, 企业将对本工程处以10000元罚款, 年底本项目部不得参与优异项目部评选活动, 本项目部项目经理、 安全员不得参与评选年底优异个人。 (3)加强管理力度, 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确保“认识到位”、 “方法到位”、 “监督到位”、 “整改到位”、 “追究到位”。从企
17、业项目部、 施工班组、 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管理人员、 职员安全生产, 技术、 技能培训教育, 杜绝“三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她人、 不被她人伤害、 保护她人不受伤害), 果断杜绝酒后作业, 带病上岗, 做好“四清”(谁干谁清、 边干边清、 工完料清、 人走场地清)。 (4)严格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市、 区、 企业各次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检验中, 安全达标合格率必需达成100%, 优良率80%。若参与或全省安全、 文明施工检验, 施工项目必需
18、达成85分以上。 (5)立刻落实落实上级现行相关要求和技术方法, 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工艺, 认真做好职员三级教育, 全方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6)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 严格实施建筑安全防护用含有案制度, 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 文明、 卫生管理, 管理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及上级相关工作布署, 不停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确保文明施工现场向标准化、 规范化、 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 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8)工程施工中, 多种安全防护要齐全有效, 各施工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不得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19、及违反劳动纪律, 以确保本工程重伤、 死亡率为零, 轻伤率不超出6‰, 如出现重伤或死亡事故, 除按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外, 企业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 如轻伤率超出一个千分点, 企业罚项目部6000元。 (9)施工现场要落实好防尘、 防毒、 防噪音及不扰民方法, 现场有毒物品, 必需有专员负责、 专员看管; 现场道路硬化、 场地绿化、 脚手架外围挂密目网以防尘; 对搅拌机、 振动棒等噪音大机械设备要定时进行维修保养, 以降低噪音; 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搞好关系, 对因施工对周围居民带来不便进行讲解, 以取得谅解与支持, 如需夜间施工, 必需经县环境保护局同意, 然后提前告之周围居民, 如在
20、施工中给居民带来伤害, 使居民提出抗议或有居民进行上诉者每次罚项目部3000元。 (10)本工程要确保机械设备完好率, 尤其是向企业租赁塔吊、 搅拌机、 切割机等大型机械, 要常常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如因使用不妥或人为原因造成机械损坏, 项目部除对机械进行维修外, 将以80%新机械价款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11)要确保各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如发觉人员无证上岗, 每人次罚款500元, 发觉持证上岗率低于要求一个百分点, 罚本项目部400元。 (12)本工程要让各施工人员按上级相关部门或企业要求进行正常培训学习, 以增强专业知识, 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如不服从要求, 每不培训或
21、少培训一人次罚1000元。 (13)本工程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及企业、 工程处、 施工科、 安全科检验, 对查出事故隐患, 要主动进行根本整改, 对不能按期整改至符合要求者一次罚款元, 并停工现场整改。 (14)班前安全活动缺搞一次罚款500元。 (15)安全技术交底手续未推行一次罚款500元。 (16)安全帽、 安全带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一次罚款50元。 (17)酒后或带病上岗一次罚款500元。 (18)作业时离岗、 睡岗、 闲谈说笑、 注意力不集中或干与工作无关事一次罚款100元。 (19)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一次罚款500元。 (20)轻伤负伤频率每超出一个千分点罚项目经
22、理1000元, 工地安全员、 安全监管员各1000元; (21)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项目部负责; (22)施工过程中, 因违反安全规程, 忽略安全防护工作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除对事故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外, 给予行政处分, 免去项目经理职务。 (23)落实落实上级法规制度, 以人为本、 做好防范; 认真实施好与企业签署“治安保卫责任书”, 确保治安责任目标实现。 (24)安全制度不健全, 无专职保卫人员, 罚乙方200元, 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500元, 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1000元。 (25)施工期间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500元。 (26)
23、未按要求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罚300元。 (27)未进行安全立案罚1000元。 (28)塔吊未进行安全立案罚1000元/台。 (29)塔吊未进行检测罚1000元。塔吊未进行使用登记罚1000元。 (30)使用未经立案或不合格防护用具、 具罚1000元。 (31)挪用安全经费罚1000元。 (32)未推行应推行安全教育罚500元。 (33)出现“三违”情况每次罚100元。 (34)未做到“四清”每次罚100元。 第六条 附 则 1、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结算完成后终止。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 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