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 协议编号: 分包内容: 拉伸钢板桩及围护施工协议 承 包 方: 分 包 方: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拉伸钢
2、板桩及围护施工分包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结合本工程实际, 为明确双方责任、 权利和义务,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性质: 包工、 包机械、 包安全文明、 包质量、 包进度 1.4承包范围及内容: 分拣大楼 B(施工图号: 上海长凯岩土工程有限企业深化设计图纸)中全部深基坑拉森钢板桩及H300x300x10x15型钢围檩施工
3、包含但不限于桩位测量定位、 桩顶标高控制、 桩机及设备进出场与台班费、 桩定位、 吊桩、 校正、 压桩、 拔桩等全部工作内容。 1.5 甲方视需要, 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 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某一分项、 某一产品、 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给商。乙方应无条件接收, 也不所以作为对其它项目协议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理由。 1.6 承包方法: 本工程采取“包工期、 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及包含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要求、 约束等”包干方法, 全方面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小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4、 协议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3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协议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暂定于 6月 1日开工至 8月 12日完工, 共 73 个日历天。 2.3 乙方必需依据甲方指定工期严密组织施工, 确保工期指标目标, 如因为乙方原因引发工期延误时,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 按本协议总价1%计算, 按天累计。 2.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 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 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一样意工期延长, 则按上述2.3实施): a. 因不可抗力影响; b. 重大设计变更、 修改而增加工作量, 使乙方工
5、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停电、 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业主原因工期调整。 2.5发生不可抗力, 乙方有责任主动组织抢补方法并对应调整计划, 尽一切可能确保工期。 2.6 发生不可抗力费用负担: 2.6.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并负担费用; 2.6.2 造成乙方设备、 机械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担; 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责任与费用负担, 甲、 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需严格按经设计院、 业主认可本工程施工图纸、 设计说明、 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要求和现行
6、国家、 地方颁发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和要求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本协议总价5%。 3.3 本工程质量必需经过甲方、 业主、 监理、 质监站验收和确定, 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乙方须加强本身施工现场管理, 实施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管理计划, 严格实施建设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 消防、 环卫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做到文明施工, 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 协议造价 5.1 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工期
7、 质量等级和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本协议第1.3条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本协议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 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 为完成本协议内容所发生一切费用, 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单价。 5.2 本协议为固定单价协议, 固定协议单价详下页“小止口拉森IV号钢板桩400x170x15.5基坑围护协议清单”表中综合单价栏。 5.3 工程量: 工程量为暂定数量, 详见以下“清单及组价文件”, 完工时按实计算; 小止口拉森IV号钢板桩400x170x15.5基坑围护协议清单 工程名称: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地块国际快件和货运中心--B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8、工程量 (暂定) 综合单价 (元) 总价 (元)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 计算规则 备注 1 9米拉森钢板桩租赁费 元/m·天 1080000 0.45 486000 综合单价包含钢板桩租金、 损花费、 管理费、 利润等包含到钢板租赁一切费用 按实际进场数量及天数结算 2 9米拉森钢板桩打拔费一次 根 8000 110 880000 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 机械费、 施工费、 场内钢板桩短驳指挥、 施工方法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按实结算 短驳机械甲方提供 3 H300x300x10x15型钢围檩安拆 m 110
9、 20 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 机械费、 租赁费、 材料费、 辅料费、 安装及拼装用材料费(腰梁加筋板、 转角加筋板封头板)、 施工方法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按中心线延长米计算 4 9米拉森钢板桩进出场 根 70 140000 包含进场及退场运输费、 进场及退场上下列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按实结算 5 拉森钢板桩维修及清理 根 20 40000 清理费用、 维修费、 损花费、 成品保护费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按实结算 6 打拔机械进出场费用 台*次 4 1500
10、 6000 包含进场及退场运输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按实结算 配置施工机械必需满足施工现场进度求 其她说明: 一、 承包方法: 包工、 包料、 包机械、 包安全文明、 包质量、 包进度、 包市场材料及人工价格风险。 二、 投标单位在报价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熟悉施工现场一切情况并熟悉施工图纸, 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要求。 三、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钢板桩或围檩进场后无法施工或者因为施工机械配置不足造成不立刻打拔, 延误期间租赁费不计算, 结算中扣除。 四、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钢板桩
11、或围檩不立刻退场, 延误期间租赁费不计算, 结算中扣除。 五、 乙方天天最少完成18个基坑围护, 推迟一天按协议总价万分之二处罚, 且延误工期不计租金, 具体步骤及进度依据甲方安排。 六、 如在施工过程中机械行走或材料运输需要路基处理, 甲供无偿提供钢板使用, 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已包含在协议综合单价中。 七、 以上综合单价中不含税金。 5.3.1 工程量增减变更、 签证须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 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认可工程量增减变更、 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5.3.2 本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压桩、 桩位测量定位放
12、线、 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桩顶标高控制、 桩机及设备进出场及台班费、 桩定位、 吊桩、 校正、 打桩、 拔桩等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完成后场地清理等全部相关内容, 还包含因为工程原因引发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候状态等原因、 本工程周围管线和周围设施保护一切技术方法费用、 桩机检测费、 帮助静载试验、 完工未交付前产品保护费、 文明施工、 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巡警申报和协调费、 夜间施工申报、 资料及完工图编制、 乙方合理管理费、 利润等一切费用。 5.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熟悉施工现场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
13、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要求。 第六条 材料供给 6.1 本工程所用材料、 设备(除沉桩施工期间钢板桩场内短驳机械甲方提供外)、 施工所需吊具、 绳索、 机械日常维修保养、 燃油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但供给商提供材料必需满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6.2 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 业主及监理确定,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 且需得到甲方、 业主及监理认可后, 方可开始采购。 6.3 一旦材料样品得到甲方、 业主及监理认可后, 未经甲方、 业主及监理同意, 不得作任何变更。 6.4 甲方有权于
14、材料出厂前测试检验, 乙方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3天通知甲方。 6.5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 成品、 半成品, 必需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 业主、 监理、 乙方共同确定样品相一致,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质量标准, 并必需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实、 质量确保书、 以及有复验要求试验资料并经甲方、 业主、 监理验收经过后方可使用。 6.6 进场材料、 成品及半成品, 如发觉品种、 型号、 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 在问题未查清之前, 该批材料、 成品及半成品必需封存不得使用, 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要求要求, 甲方由此受到损失, 由乙方按违约责任负担。若使用不合格材料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
15、 清理及重做, 乙方负担全部费用, 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委派陆平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 行使协议约定权力, 推行协议约定职责。相关甲方指令、 通知, 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 并视其为甲方意见有效表示。 7.2 甲方代表可委派相关具体管理人员, 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负担自己部分职责, 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 甲方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继任者必需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委派 徐春桂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
16、行使协议约定权力, 推行协议约定职责。乙方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 并视其为乙方意见有效表示。 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 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 但需甲方认可, 继任者必需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9.2 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壹套, 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她对应资料。 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形象进度要求。 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 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 施工技术、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17、及文明施工交底工作。 9.5 立刻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相关指示、 要求。 9.6 帮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协议条款许可变更和签证。 9.7 在施工期间, 协调好乙方与其她分包单位关系, 定时召开生产协调会, 为乙方发明良好施工环境。 9.8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经监理复核后, 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9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 水源。 9.10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公生活方便, 如工地现有生产和生活设施不能满足时, 乙方自行处理。 9.11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尺寸、 标高复核工作,
18、甲方对乙方尺寸、 标高复核并不免去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责任。 9.12 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汇报、 隐蔽工程验收汇报、 中间验收汇报、 工程完工汇报后, 立刻组织业主、 监理、 乙方进行验收。 9.13甲方提供五个一级箱, 每点覆盖500米。乙方自带施工用电缆, 电缆必需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工程开工前, 应向甲方报送本企业审批完桩基施工专题方案、 具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施工文件包含经甲方同意动火、 电焊、 气焊、 危险品设置批复文件。 10.2 开工前参与甲方组织安全生产、 施工技术、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文明施工交底会议, 熟悉施工现场环境
19、 根据经甲方、 业主、 监理审批后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0.3 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10.4 因为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 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二十四小时内给予回复, 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10.5 乙方严格根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刻汇报甲方,严禁私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 于非她人原因造成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0.6 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线, 确保第三者安全。 10.7 乙方必需依据甲方进度计
20、划要求确保桩机数量, 并确保依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机械数量, 但并不所以增加费用。 10.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必需立刻向甲方提供完整原始统计, 施工中发生异常现象等书面汇报, 桩基工程完工后需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及完工图。 10.9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 法规。 10.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 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应遵照甲方现行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并负担对乙方职员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质量、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成要求要求。 10.11 认真、 立刻、 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
21、内材料、 设备设施防火、 防盗工作。 10.12 从甲方提供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电缆、 电线及流动电缆, 由乙方自行配置, 并必需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和JGJ46-/J4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10.13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置必需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到位后, 接收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 质量、 技术、 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交底, 按要求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收业主、 甲方、 监理检验, 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 乙方如违反要求或达不到要求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费用由乙方负担, 但工期不予延长, 并追究乙方违
22、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协议, 另行安排其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所发生实际费用及甲方损失, 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不够扣除,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0.14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未交付前产品保护, 必需落实施之有效产品保护方法, 产品保护方法方案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10.15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质量事故, 由乙方负责, 并应立刻汇报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经业主、 设计、 监理、 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 由乙方组织实施, 并负担一切费用。 10.16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 甲方应帮助乙方做好填补方法, 降低损失
23、由此而引发乙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 经甲方核实后立刻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赔偿。 10.17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需将施工队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 乙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必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如因无证操作引发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还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 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需在名册上立刻调整及调整对应证件, 发生意外,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私自撤离现场, 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 并由乙
24、方负担法律责任。 10.18 乙方用工必需遵守上海市政府相关要求,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 因为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 均由乙方负担与此相关一切责任, 严禁职员家眷、 小孩借住工地宿舍, 违反要求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19 乙方施工人员必需持有以下证件: a. 身份证。 b. 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 工作单位统计卡。 d. 健康证实。 e. 就业证。 f. 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20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对应工会组织, 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责任人
25、 并立刻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 参与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21 乙方须与包含农民工在内全部工人签署劳动协议, 协议中须明确劳动酬劳等内容, 劳动酬劳不低于当地政府要求最低工资保障线, 并严格推行, 立刻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酬劳; 对甲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酬劳。乙方施工人员包含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个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22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 在民工宿舍内应配置风扇等防暑降温设备、 工人须配置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如钢筋工手套、 电焊工服装、 电焊工眼镜、 电工绝缘鞋等)。 10.23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
26、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24 乙方以下人员, 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 经甲方代表确定同意, 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不然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同时, 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同意合格人员替换上述调离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定无法胜任工作者, 包含: 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负有责任施工人员、 不熟悉本专业工作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主动配合监理、 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要求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适用于按要求必需有上岗证);
27、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 10.2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损害甲方利益, 依据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协议总造价1—5%直至终止本协议, 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均由乙方单位负担。 10.26 乙方必需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特征, 制订针对性安全方法, 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10.27 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 人身伤亡事故除应立刻向上级单位汇报外, 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具体汇报, 通常事故应在2天内将具体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10.28
28、在施工期间, 落实谁施工谁负责安全标准, 如发生工伤事故, 甲方有帮助紧急抢救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员全方面负责, 所包含费用由乙方全方面处理。 10.29 乙方必需落实上海市建委、 市劳动局相关文件要求, 对职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 配置专职安全员实施和遵守甲方一切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接收甲方监督检验。 10.30 乙方自备设施、 设备、 机械必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及要求, 必需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 在使用前须经过甲方验收, 在施工时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时检修保养制度, 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 如因乙方自备设施、 设备、 机械不良引发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 10.
29、3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格式, 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多种施工方案、 技术方法、 作业指导书、 工程月报、 工程周报、 施工进度报表、 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相关其它资料。 10.32 乙方须按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材料报验、 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10.33 乙方须在质监站完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方面清理并达成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1.1 乙方应在每个月20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 全部机械设备人员退场及提供桩基全套完工资料后支付协议价50%, 桩基验收合格支付协议价40%, 余款在年底支付。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金额相等能够入帐正规发票。
30、11.2 在协议签约时, 乙方对本工程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足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支付, 并共同负担资金风险。因为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情况, 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 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二条 图纸 12.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壹套(未包含完工图在内, 甲方另行提供)。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 甲方可代为复制, 复制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图贰套。 第十三条 隐蔽验收、 中间验收、 完工验收 13.1 工程含有覆盖、
31、 掩盖条件或达成协议约定中间验收条件, 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与。通知包含乙方自检统计、 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 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统计,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 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二十四小时后, 甲方代表不在验收统计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统计, 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3.2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立刻做好完工验收一切准备工作, 包含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和完工验收汇报。完工资料一式陆份, 其中原件壹份, 复印件伍份, 按本工程
32、所在地、 区域所管辖质监站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并需符合上海市档案管理部门要求。 13.3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完工资料和完工验收汇报后立刻组织业主、 监理进行验收, 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整改, 并负担因为本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工期不顺延。 13.4 完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并经甲方、 业主、 监理验收经过签字日期, 需整改后才能达成要求, 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 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 业主、 监理签字验收经过日期。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如发生此情况, 属违约, 甲方一经发觉
33、 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由此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15.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部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内给予修复, 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其费用与工期拖延损失由乙方负担。 15.3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而乙方又无主动方法确保按协议工期完成, 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乙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15.4 因为乙方原因, 造成工期延误时,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按本协议第二条实施。同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在工期
34、 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 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5.6 乙方因为非甲方其她原因使协议无法推行行为, 属于违约, 乙方应负担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15.7 一方违约后,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推行协议时, 违约方负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推行协议。 第十五条 总承包协议终止 16.1 如甲方与业主签署总承包协议以任何理由终止, 则甲方应在以后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刻终止本分包协议雇佣关系, 分包方必需无条件接收。此时, 分包方应立刻从工地搬走分包方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 18.1 《安
35、全生产协议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另行签署。 18.2 本协议未尽事项, 必需时由甲、 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8.3 本协议纠纷处理方法: 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向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4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18.5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方执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 乙方执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协议签署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36、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地块国际快件和货运中心工程桩基施工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上海市地方强
37、制性标准, 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 在签署承包协议同时, 签署本安全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二、 甲乙双方必需认真落实国务院、 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相关安全生产、 消防工作方针、 政策, 严格实施相关劳动保护法律、 法规、 规章、 命令、 条例、 要求以及上海市强制性标准。 三、 甲乙双方人员, 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标识和警告牌, 不得私自拆除、 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 必需取得工地施工责任人和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同意, 并采取必需、 可靠安全方法后方可拆除。 四、 特种作业必需实施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评站培训考评管理要
38、求》, 经省、 市、 地域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评站培训考评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中、 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需按要求做到“定机定人”, 必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需遵守“十不吊”要求, 严禁违章和无证操作; 严禁不懂电器、 机械设备人私自操作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五、 落实谁施工谁负责安全标准,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死亡(包含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 她方或行人伤亡等)、 火灾及财产损失, 其责任、 经济损失和后果应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但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 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 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甲方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市、 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相关机构。 六、 甲方责任: 1.进
39、行现场安全交底(包含整个工程概况、 项目基础情况和工程特点等), 提出安全施工基础要求; 2.介绍甲方安全生产多种规章制度; 3.介绍甲方总体安全施工方案, 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督促乙方制订安全施工方案, 并给予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5.定时、 不定时检验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立刻提持改善提议,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6.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 吸收乙方责任人或安全员参与, 共同讨论包含双方安全生产问题; 7.若乙方发生事故, 甲方应帮助乙方抢救伤员, 减轻损失, 保护现场, 参与与事故调查处理; 8.帮助政府相关部门对乙方实施安全管理、 监督。 七、 乙方责任: 1.乙方要有完善安
40、全管理组织体制, 超出40人班组配置专职安全员, 应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审证考评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时安全检验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等; 2.乙方必需对班组职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 增强法制观念、 提升职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督促职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制度和法规;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需严格实施和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接收甲方督促、 检验和指导。乙方人员对所处施工区域、 作业环境、 操作设施设备、 工具等必需认真检验, 发觉隐患, 应立刻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 有乙方自理; 4.乙方必需严格实施各类防火防
41、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她用, 电焊、 气割作业应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严格遵守“十不烧”要求, 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需采取明火加热防冻方法时, 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 落实防火、 防中毒方法, 并指派专员值班。 八、 违反企业安全文明要求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30元, 不系安全帽带子者罚款15元, 管理人员违章加倍处罚。 2、 2米以上高空悬空作业, 无安全设施而不佩带安全带、 佩带安全带而不扣牢者罚款50元。 3、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件, 罚50元, 造成后果有责任人负担。 4、 非机操人员
42、乱开乱弄机械设备, 违者罚100元, 指使者罚100元。 5、 非电气专业人员私自接线者罚款100元。 6、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禁区内观望、 不听劝阻者罚款50元。 7、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 硬底鞋者罚款50元。 8、 架子工、 起重工上高空作业穿硬底鞋者罚款50元。 9、 使用人字梯不扎绳子无保险方法者, 罚款50元。 10、 翻爬脚手架、 井架者罚款50元。 11、 井字架、 吊蓝乘人上下者罚款50元, 机操工罚款100元。 12、 任意拆除“四口、 五临边“和机械安全防护装置者罚款50-100元。 13、 脚手架堆积超载, 不听劝阻者, 罚款100元。 14、
43、任意折断脚手架拉接点(每点)者, 罚20元。 15、 夜间施工无电工值班, 罚电工50元。 16、 用电源线头直接插座者, 罚款50元。 17、 不按要求使用溶断丝者, 罚款50元。 18、 随地乱拖乱拉电线造成水渗、 受压、 车碾, 电工罚100元。 19、 漏电保护器及插座插头失灵和无防护壳, 不立刻修复, 电工罚50元。 20、 使用碘钨灯或大灯泡取暖者罚款100元。 21、 私烧电炉者, 罚款100-500元。 22、 酒后上班作业者罚款50元, 机械工加倍罚100元。 23、 木工场吸烟罚款50元。 24、 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罚款100元。
44、25、 任意损坏消防设施者罚款100元。 26、 人货两用电梯超额载人每超一人操作者罚款30元。 27、 违反“十不烧”者, 罚款100元。 28、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者罚款50元。 29、 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者罚款100元, 管理人员加倍。 30、 木工场发觉一个烟头罚款30元, 由木工组负担。 31、 仓库发觉一个烟头罚款30元, 由保管员负担。 32、 违反“十不吊”者罚款100元, 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33、 发觉随便大小便者罚款200元。 34、 以上罚款条例未注明, 违者罚款可参考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条例。 九、 施工期间, 甲方指派 邱建飞 同志
45、负责本项目安全、 文明、 防火工作, 对乙方进行检验、 督促、 指导、 联络等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承包范围内安全生产、 现场文明, 并与甲方保持联络沟通。 十、 总包单位与发包方签署各项安全协议一样适用本协议。 十一、 本企业违反安全处罚要求作为本协议附件, 要求附后。 十二、 本协议作为工程协议附件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工程协议正本同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 双方各执一份, 另一份报总包方安全生产监察部门。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安全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