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立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它法律要求, 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供给甲方职员伙食事宜, 乙方负责甲方所需原物料。 第一条 : 本协议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累计 个月)。合约期满未定新约时, 视为不再续约。(新续约在本协议结束前两周内签署) 第二条: 乙方于协议签署当
2、日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 作为食堂承包确保金。职员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发之腹泻、 中毒等原因, 由乙方责任至使甲方职员受到伤害时可先行由该确保金支付(先行支付确保金于支付日一个星期内补全), 该确保金由甲方财务处负责保管; 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推行协议之事宜时, 甲方于乙方退厂起算(7日内)无息返还。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 对外欠货物或借货金钱, 凡乙方金钱上一切行为, 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就缴各项税款, 应自行缴纳, 如有逃税、 漏税之事宜, 应自行负责。 第四条: 乙方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于开始进入食堂前, 须在正规卫生部门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如没有该证书
3、 乙方不得雇用。乙方所雇用之职员每年须体检一次, 并将结果交甲方管理处责任人查验。凡乙方新雇用人员时应立刻通知甲方, 新进人员应缴纳上述合格之健康证实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甲方管理处留存。 2、 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 行为与安全管理。乙方应造具职员名册, 详实登记姓名、 年纪、 住址、 身份证号, 并须排列职员职务分配表, 送交甲方办公室。 3、 乙方工作人员休息时, 不得在厨房内躺卧。厨房、 餐厅、 库房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4、 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居住在餐厅或者厨房内, 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 鞋袜等。 5、 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职员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 若有争吵
4、 应立刻报请甲方管理四处理。 6、 乙方工作人员, 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 经甲方提出事证, 乙方应即督导发送或给予撤换。 第五条: 房屋设备 1、 甲方提供电风扇: 台、 餐 桌: 张、 桌 子: 6张, 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乙方必需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紧急故障由甲方帮助维修, 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人为操作损坏, 由乙方负担维修责任。 2、 乙方应做好防火、 防滑、 防盗方法。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职员事故损失, 乙方应负全责。 3、 乙方如需对食堂内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 先提出书面申请计划,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然不得变更和移动食堂内全部设施, 以维安
5、全。 4、 乙方增添之设备或装璜, 应于终止合约后五日内在甲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搬离, 甲方不负保管之责及可全权处理。而所以所发生拆运等费用则由乙方支付。 5、 乙方提供就餐用餐具(如餐盘.碗筷等), 自行负责管理。 第六条: 清洁卫生安全 6、 乙方负责食堂餐厅整体建筑清洁卫生, 包含餐厅餐桌、 餐椅、 地面、 门窗、 天花板、 厨房间全部设施等, 确保无污渍杂物。 7、 乙方每日应对甲方职员就餐后餐盘、 碗筷等进行: 清洁残留食物、 清洗油污、 漂洗、 消毒四道工序, 确保餐具清洁和卫生。 8、 乙方必需办理意外财产险及火险, 保障甲方全体职员安全。在甲方职员遭受因
6、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发之腹泻、 中毒或因地面湿滑、 火灾、 爆炸等原因引发伤害及所需医药费, 全权由乙方负责。 9、 食堂必需做好留样工作, 设置专门留样柜, 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 且最少保留三天。 第七条: 饮食标准 物价普遍根据市场标准, 如有上涨并连续上涨期间许可餐厅依据成本酌情浮动, 涨价须经同意后公告。 企业未定价商品与饮食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办公室实施监督。 第八条: 营业约定 1、 协议使用期内, 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停业。乙方如私自停业, 甲方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罚款或没收确保金并解约。 2、 乙方不得私自将经营权转让, 或委托她人经营
7、 甲方所以遭受损失时, 乙方应负责对应赔偿。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法, 私自变更食堂经营范围和业务, 如有违反, 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 在协议使用期限内,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之要求为职员提供饮食, 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法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 甲方有权立刻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5、 乙方须在每七天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 甲方有权对下一周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 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成, 并回传至食堂承包商, 食堂承包商应严格根据菜单操作, 特殊原因必需变更菜色时, 必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6、 乙方为甲方提供米、 面、 油及其她肉类品质检验汇报, 并由甲方进行抽检。
8、7、 甲方(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 营养搭配、 服务质量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并要求乙方立刻改善; 并视情形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第十条:水、 电 1、 经营期间水、 电、 煤费用由乙方自理, 并立刻交清。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使用期限内, 乙方必需具体改善伙食情况, 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 甲方能够不经一个月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 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使用期限内, 乙方如欲解约停办, 必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 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而自行解约停办, 甲方可没收其确保金, 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9、知情况下, 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 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 九、 、 .十二条各款之一者,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视情节轻关键求赔偿。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 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 同效力于本协议。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如有异议, 协商不成, 本协议即终止作废, 乙方应立刻退还场地, 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 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