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式独立采暖系统 协议书 湖南宏健技术发展有限企业 二0一 年 月 户室独立采暖系统工程协议 甲方: 乙方: 湖南宏健技术发展有限企业 甲、 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安装家装采暖系统。本着平等互利、 诚守信誉、 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 特签署本协议(包含本协议附件和全部补充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2、1.工程项目: 散热器采暖系统(包含燃气壁挂炉、 散热器、 管网施工) 2. 总造价(不含税): 乙方向甲方提供 采暖系统一套, 该系统总造价为人民币 (不含税)。 3.付款方法: 3.1协议签定当日,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即 圆整(¥ .0 );
3、3.2关键设备抵达现场当日,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即 圆整(¥ .0 ); 4.系统配置及施工: 4.1乙方提供本户式独立供暖系统配置详见《户式供暖系统设计方案》。如甲方无尤其要求, 均按室温≥18℃进行配置(前提条件: 房屋保温性能良好, 如门、 窗密封性好等, 设备连续运行)。 4.2乙方根据《户式供暖系统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5.系统配置及施工变更: 5.1在以下情况条件下, 甲方有权对施工方案进行小范围变更而无须另行增加工费 5.1.1现场定位时 5.1.2进场施工前 5.1.3进场施工中还未进行部分 5.2变更系
4、统施工中已经进行部分, 反复施工部分产生材料费、 工费由甲方负担。 5.3变更系统配置中特殊定制商品所产生损失由甲方负担。 5.4变更系统配置部分, 须在施工前, 由甲、 乙双方在《供暖系统变更单》上签字确定, 并作为协议补充文件, 待协议尾款实施时一并结算。 6.系统关键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 详见系统关键产品说明书。 7.开工约定 7.1开工时间约定: 甲方应最少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具体开工时间。如遇节假日开工, 甲方应提前在正常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承诺, 按甲方指定开工时间进场开工, 乙方不得以任何客观理由如: 天气原因、 节假日原因等拒绝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
5、未能准期开工, 甲乙双方应重新约定开工时间。 7.2甲方应确保乙方系统所安装房屋含有施工条件, 并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7.2.1标准房屋结构图及原始水电图。 7.2.2提供天然气气压表4m3以上。 7.2.3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开工文件出入证实。 7.2.4房屋钥匙。 7.2.5确保水、 电已正常开通。 7.2.6确保采暖工区域水、 电路施工已全部完工, 建筑垃圾及装修材料已经清运完成, 地面平整, 地面无水、 电线管等。 7.3甲方确保本协议中7. 2条所列全部内容, 不然所以而造成工期延长, 其责任乙方不予负担。 7.4 乙方应在开工前会同甲方在施工现
6、场对系统设备进行正确定位, 并据此作出具体施工定位图, 由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进行施工。 7.5如甲方无尤其说明或未能提供房屋原始水电图, 乙方在施工时如发生水电损坏, 乙方只负责对其损坏处修复。 7.6甲方有义务确保后续装修工程为供暖设备留下足够安装、 调试空间。 8.施工中约定 8.1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住宿施工现场。 8.2乙方确保遵守施工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要求。 8.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地面混凝土现浇层, 甲方亦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人员进行违章施工。如确有局部区域需特殊处理情况(烟道孔除外), 须由甲方认可签字后, 乙方方可给予施工。 8.4在
7、下列情况下, 甲方有全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队伍。 8.4.1乙方施工人员服务态度恶劣; 8.4.2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8.4.3乙方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费用; 8.4.4乙方施工人员消极怠工, 有意拖延施工时间。 8.5乙方工程施工内容仅限于经甲方签字确定协议所约定部分,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协议施工之外服务。 8.6如甲方施工所在地非长沙地域, 则乙方将收取一定“远程施工服务费”, 收费标准详见《施工收费标准》。 9.管路验收及施工后约定 9.1甲方按乙方出具《管路系统验收单》中所列项目进行管道工程验收。
8、 9.2甲方在接到乙方管路系统工程验收通知后, 须在48小时内, 会同乙方对乙方所施工管路系统进行验收。如甲方原因未能在此时间内, 对乙方所施工管道系统进行验收, 乙方有权视作甲方对乙方所施工管路系统完全认可, 而进行下一项工作。 9.3管路系统工程验收后, 乙方应: 9.3.1系统管路密闭并保持一定水压。 9.3.2现场标注清楚系统主机所需外接电源及生活用冷热水接口位置。 9.4管路系统验收交付后, 其财产全部权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再对非乙方原所以造成管路系统受损负担责任。甲方须协调其它进场施工方, 注意保护管路系统及其连接件, 以免其在装修过
9、程中遭到损坏, 如有损坏甲方须即时通知乙方。在装修期间乙方工程人员有义务对工地进行不定时巡检。 9.5管路系统假如出现渗漏, 甲方应立刻停止装修工程, 保护好现场并立刻通知乙方。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和装修企业代表共同判定渗漏原因及责任。假如认定为非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修复, 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其费用按乙方《施工收费标准》实施, 修复所需材料按本协议价格实施; 假如甲方在未经乙方判定清况下自行处理, 将直接视为甲方责任; 假如认定为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修复, 其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担。 9.6假如按《管路系统验收单》中所列内容验收合格后, 甲方如私自改动管路系统, 本协议第1
10、0项自动失效, 乙方不再对该管路系统负担任何责任。 10.供暖系统验收及调试 10.1甲方按乙方出具《供暖系统设备安装验收单》中所列项目进行完工验收。 10.2甲方在接到乙方供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完工验收通知后, 须在48小时内同乙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原因未能进行验收, 乙方有权视作甲方对乙方施工系统安装完全认可, 而结束施工工作。 10.3甲方对主机、 散热设备及其配件等采暖系统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 即该系统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乙方不再对其外观负担责任。 10.4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须在48小时内对供暖系统进行调试, 调试合格后, 甲方须在调试工作单
11、签字确定, 至此整个供暖系统工程完工。 11.管路工程及末端设备质量确保 11.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凡由乙方提供并施工管材使用寿命均在50年以上。 11.2 散热器及散热器配件质保期1年。 11.3 工程系统安装质保期1 年。 保修期内, 因为乙方提供管材、 末端设备及施工质量等原因, 造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渗漏, 乙方负责对材料、 产品无偿修复或更换。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 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12.主机设备质量确保 12.1主机保修期为一年(保修、 保养条款按厂家条款实施)。 12.2保修期内, 无偿提供检测、 维护、 保养。 12.3
12、保修期内, 如甲方使用不妥或甲方人为原因而造成主机故障, 乙方为其提供无偿服务, 但其维修材料、 配件费用由甲方负担。 12.4保修期后, 乙方终生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12.5保修期后, 为确保系统正常、 高效地运行及使用寿命, 提议每两年对主机及系统进行保养, 此项乙方向甲方收取成本费。 12.6以上费用标准详见乙方《售后服务手册》。 13. 质量确保免去条款 如甲方自行拆卸、 分解主机设备、 末端设备(散热器、 地暖管、 集分水器)和管路系统, 则本协议各项质量确保、 承诺将自动失效, 乙方不再对本系统负担任何责任。 14.相关甲方代理人授权委托
13、 在本协议销售安装过程中, 凡属甲方签字能生效一切文件, 甲方均可委托其代理人签署, 但应出具甲方本人授权委托书。 15.补充协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条款。 补充协议条款及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均作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协议补充条款:
14、 16.相关协议仲裁 甲乙双方因协议推行所发生纠纷, 双方应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能处理时, 交付长沙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且甲乙双方均拥有深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权利。 17.协议附件 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已由乙方交付甲方, 且甲方对全部内容已知情并确定: 17.1附件一《采暖系统设计方案》 17.2附件二《施工图纸》 18.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湖南宏健技术发展有限企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