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0.04KB ,
资源ID:9469080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46908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就纠纷模板.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就纠纷模板.doc

1、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与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 钟兴国买卖协议纠纷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10-8) 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与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 钟兴国买卖协议纠纷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大民初字第7720号 原告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民乐儒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胡文光, 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乐,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生庄村大生庄路32号。 法定代表人钟兴国, 总经理。 委

2、托代理人张玉刚(兼被告钟兴国委托代理人),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兴国, 男, 1975年12月18日出生, 汉族, 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总经理, 住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红都大道140号1栋4层107号。 原告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科丽达企业)与被告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金钟方宇企业)、 被告钟兴国买卖协议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后, 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小龙独任审判, 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科丽达企业委托代理人李乐、 被告金钟方宇企业及被告钟兴国委托代理人张玉刚到庭参与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止。 原告科丽达企业诉称: 科丽

3、达企业与金钟方宇企业有多年布料购销协议关系, 由科丽达企业向金钟方宇企业提供用于体育用具生产多种布料, 但金钟方宇企业一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6月8日, 双方签署《还款协商书》, 确定金钟方宇企业自3月至7月累计欠科丽达企业货款 503 145.15元。金钟方宇企业承诺在6月至12月共7个月内分月清偿所欠货款, 同时钟兴国自愿为金钟方宇企业提供担保, 承诺对上述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款协商书》签署后, 金钟方宇企业至今仅支付23 686元, 尚欠479 459.158元一直未付。故提起诉讼, 要求: 1、 金钟方宇企业向科丽达企业支付货款479 459.15元; 2、 判令金

4、钟方宇企业以479 459.15元为基数, 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 支付科丽达企业从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逾期违约金(暂计至7月1日约为19 042元); 3、 判令钟兴国对以上款项与金钟方宇企业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负担。 原告科丽达企业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给予证实: 《还款协商书》等。 被告金钟方宇企业辩称: 科丽达企业与金钟方宇企业之间确实存在业务关系, 但金钟方宇企业尚欠379 459.15元。金钟方宇企业在支付 23 686元以后, 科丽达企业委托深圳同晟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收款, 12月1日、 12月2日, 金钟方宇企业分别支付深圳同

5、晟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30 000元和70 000元。 被告金钟方宇企业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给予证实: 1、 授权委托书; 2、 收据2张; 3、 传真3页等。 被告钟兴国辩称: 认可对金钟方宇企业所欠科丽达企业相关债务给予担保, 并同意偿还金钟方宇企业所欠科丽达企业合理欠款。 被告钟兴国未提交证据材料。 经本院庭审质证, 双方当事人对原告科丽达企业提供《还款协商书》真实性、 正当性、 关联性均无异议, 本院给予确定。 双方当事人对以下包含本案争议焦点证据持有异议: 被告金钟方宇企业提供证据1授权委托书、 证据2收据2张、 证据3传真3页, 证实科丽达企业曾委托深圳市同晟昌企

6、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向金钟方宇企业收取该笔欠款479 459.15元, 当初深圳市同晟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向金钟方宇企业出具了该委托书, 科丽达企业委托过深圳市同晟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向金钟方宇企业收款。金钟方宇企业向科丽达企业委托人支付了货款100 000元。原告科丽达企业认为该3份证据均为复印件, 对该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本院认为, 金钟方宇企业提交证据均为复印件, 科丽达企业不予认可, 金钟方宇企业在本院指定时限内未能提交该3份证据原件及其她证据相佐证, 应负担举证不利责任。故对该3份证据真实性、 正当性、 关联性, 本院均不予认定。 本院依据上述认证查明: 科丽达企业与金钟

7、方宇企业之间有布料购销协议关系, 由科丽达企业向金钟方宇企业提供用于体育用具生产多种布料。6月8日, 科丽达企业与金钟方宇企业签署《还款协商书》, 确定金钟方宇企业自3月至7月累计欠科丽达企业货款503 145.15元。金钟方宇企业承诺在6月至12月共7个月内分月清偿所欠货款, 若金钟方宇企业有任何一期逾期偿还货款, 科丽达企业有权追讨金钟方宇企业所拖欠全部货款。同时, 钟兴国承诺为金钟方宇企业提供担保, 对金钟方宇企业上述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款协商书》签署后, 金钟方宇企业支付了23 686元, 尚欠479 459.15元, 一直未予支付。 上述事实, 有双方当事人提交上述证

8、据及陈说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科丽达企业与金钟方宇企业之间存在真实有效买卖协议法律关系, 双方当事人均应老实推行协议义务。科丽达企业按约定完成交货义务后, 金钟方宇企业有义务支付货款。依据双方签署《还款协商书》, 金钟方宇企业共欠科丽达企业货款503 145.15元, 已支付 23 686元, 尚欠479 459.15元仍应支付。故科丽达企业要求金钟方宇企业支付尚欠货款479 459.15元诉讼请求, 于法有据, 本院给予支持。金钟方宇企业辩称科丽达企业委托深圳市同晟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收取了100 000元货款, 因金钟方宇企业仅提供了复印件, 且其支付方法亦与复印件要

9、求不符, 故对于金钟方宇企业该辩论意见, 本院不予采纳; 钟兴国认可对金钟方宇企业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亦同意清偿, 所以, 科丽达企业要求钟兴国负担连带责任诉讼请求, 本院亦予支持; 对于科丽达企业主张违约金诉讼请求, 因为科丽达企业与金钟方宇企业之间就违约责任没有约定, 科丽达企业要求金钟方宇企业负担逾期违约金, 于法无据, 本院不予支持。据此, 依据《中国协议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要求, 判决以下: 一、 被告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货款四十七万九千四百五十九元一角五分; 二、 被告钟兴国对被告北京市金

10、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被告钟兴国负担确保责任后, 有权向被告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追偿; 三、 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其她诉讼请求。 假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时间推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该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要求, 加倍支付拖延推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四千三百八十九元, 由原告佛山市南海西樵科丽达针织印花有限企业负担一百六十八元(已交纳); 由被告北京市金钟方宇体育用含有限企业负担四千二百二十一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11、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 张小龙 二○一〇年十月八日 书 记 员 孙 涛 演讲稿 尊敬老师们, 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学习委, 我叫张盼盼, 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 在这一年多时间里, 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 自己走过路, 留下或深或浅足迹, 不仅充满了欢愉, 也充满了淡淡苦涩。一年多工作, 让我学到了很多很

12、多, 下面将自己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一个关键职位, 在我当初当上它时候, 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信任和支持, 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 态度扎实, 要有一定组织, 领导, 实施能力, 而且做事情要公平, 公正, 公开, 主动落实学校学院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学习委员, 要搜集学生对老师意见和老师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 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 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学生, 尤其是大家刚进入大学, 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一个桥梁, 学习委员要立刻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提议和疑问, 熟悉老师对学生基础要求。再

13、次, 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要有优异成绩, 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 基础上给同学一个正确回复。 总而言之, 在一年工作之中, 我知道怎样落实各项工作, 怎样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 怎样和同学沟通交流而且提升大家学习主动性。当然, 我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 有时候得不到同学们响应, 同学们不主动主动支持我工作; 在搜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 有些事情做错了, 没有周围同学提醒, 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一次是, 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时间, 地点通知到位, 造成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时间。这次事使我知道了做事要脚扎实地, 不能马虎。 在这次交流会中, 我期望大家能够从中吸收部分好经验, 带动本班级学习风气, 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工作。谢谢大家!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