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搅拌站购销协议 购置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 依据《中国协议法》, 经双方协商, 签定本协议, 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 规格和数量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混凝土搅拌站 总价(人民币) 注: 以实际需用数量为准, 价款以实际设备用量结算。 第二条 价格与价款 1、 协议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
2、 2、 协议总价款包含设备费、 运输和保险费、 现场指导安装费、 调试费、 技术培训费、 税金以及附件和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 价款结算方法和期限: 1、 结算方法: 协议签署生效后15天内, 支付协议总价款15%作为预付款, 全部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协议总价款25%, 安装调试投产后支付协议总价款20%, 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协议总价款30%, 剩下协议总价款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 结算期限: 依据设备具体到场、 安装、 调试和验收进度进行结算。 3、 乙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作为履约确保金, 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
3、甲方不予返还; 乙方完全推行协议约定, 履约确保金在全部设备验收完成后返还。 4、 甲方支付至协议总价款90%同时, 乙方必需向甲方开具设备全额正规发票。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期限: 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协议约定技术要求。 2、 符合设备出厂测试和验收标准。 3、 质量负责期限: 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负全部责任, 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维修和故障排除, 费用由乙方负担; 对本产品乙方负责终生无偿服务, 超出保质期后配件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维护费用。 第五条 包装标准、 包装物供给: 根据相关标准实施。 第六条 交货
4、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台搅拌站交付使用。 2、 交货地点: 第七条 交货方法、 运输方法、 运杂费及运输风险负担: 1、 交货方法: 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 运输方法: 汽车运输或其她运输方法。 3、 运杂费用和运输风险负担: 设备运输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 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组装、 调试、 试运行和性能考评: 1、 乙方负责指导安装, 确保组装按期完成。 2、 乙方负
5、责指导设备调试。 3、 性能考评: 甲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性能考评, 考评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定。 第九条 验收事项: 1、 验收时间: 2、 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联合验收。 3、 验收标准: 国家相关最新标准, 搅拌站生产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要求等。 4、 验收内容: ⑴ 数量验收: 台套混凝土搅拌站(包含: 主机、 控制室、 料斗、 计量系统、 输送系统、 螺旋输送机、 外加剂储存装置、 控制系统、 防雷装置、 供水装置和供气装置等)。 ⑵ 质量验收: ①厂家自检并出示材料第三方检验汇报; ②外购件产品合格证及相关
6、资料; ③自制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④各部件性能稳定情况; ⑤外观是否合理、 美观, 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拆装是否方便可靠。 5、 验收问题处理: ⑴ 发觉质量问题, 乙方应立刻处理, 并按相关约定实施。 ⑵ 双方对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申请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判定。 第十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 在验收过程中, 发觉货物品种、 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 先妥善保管, 甲方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付款期内, 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货款。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应在2天内回复处理, 不然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 义务
7、和违约责任: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⑴ 负责基础施工及预埋件加工和安装。 ⑵ 提供设备正常安装运行所需到配电箱工作电源, 并配置必需人员、 吊装设备。 ⑶ 有偿提供乙方安装技术人员食宿。 ⑷ 在收到乙方设备验收通知后, 在10日内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⑸ 负责办理设备在当地使用所需报检手续及费用。 ⑹ 负责确定拌合站主机外包装、 配料机、 控制室等喷漆颜色, 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⑺ 若乙方不能满足供货时间、 性能达不到要求技术要求或售后服务不立刻等, 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所中标设备数量或终止协议, 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⑴ 在
8、设备抵达工地后, 立刻派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现场安装、 调试使用设备。 ⑵ 在协议签署后三个日历日内提供搅拌站安装方案、 基础施工图, 提供技术支持, 并派人到现场指导设备基础施工。 ⑶ 负责提供设备相关合格证实和验收所需乙方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计量器具合格证、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计算资料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 乙方违约责任: ⑴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每逾期一天, 乙方按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扣款总额不超出协议总价5%。逾期超出5天,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负担由此造成损失。 ⑵ 交货物种、 规格(型号
9、 质量等不符合协议要求: ①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 其发生相关费用, 全部由乙方负担; ②若不能进行退货或加工处理, 则按不能交货处理。⑶ 交货地点有误: 乙方应负担由此发生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若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 应该负担由此增加费用。 4、 甲方违约责任: ⑴ 无故拒绝接货或退货: 赔赏乙方由此造成损失。 ⑵ 假如甲方逾期付款, 每逾期一天, 甲方按逾期应付价款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总价5%。 第十二条 不可抗拒力: 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拒原因, 不能推行协议时, 应立刻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理由,
10、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实, 取得相关证实后, 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不推行协议, 并依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去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索赔: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要求, 另一方都有权依据本协议条款索赔。 第十五条 纠纷处理方法: 1、 推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 双方本着公平、 合理标准、 协商处理。 2、 协商不妥,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协议终止: 待设备质保期满, 甲方全部付清余款后本协议自动
11、终止。 第十五条 其她条款: 1、 质量确保期: 设备验收交付后12个月。 2、 在设备质量确保期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停机, 经双方书面确定后, 设备质量确保期对应顺延。 3、 质量确保期内, 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时 间: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