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
包
合
同
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升经济效益, 甲方经研究决定, 将本企业承包稻田承包给乙方养殖水产品。现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 签订协议条款以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本企业承包稻田地块名称或坐落: _________, 承包稻田面积: 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从________
2、 年___月 __日 至 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乙方每年需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_______元, 每年 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成。甲方收到承包费后需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据。
第四条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 乙方所承包稻田用电须服从电管 站管理, 要安全用电, 开户、 电力设备安装、 材料费用以及 稻田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用电事故, 由乙方负 责, 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稻田用途
1、 甲方提供稻田给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必需按要求养殖水产物, 不许可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稻田。协议
3、期限内, 乙方能够依据养殖需要开挖沟渠, 协议期满后乙方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含塘基修复)。
2、 乙方养殖水产品、 新放苗种、 看管稻田(或河道、 水库、 湖 面)费用, 均由乙方自理。
3、 乙方在捕捞水产品时, 严禁使用电、 毒、 炸等危险措施。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 乙方有权在塘基建盖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 协议期满后应拆除建筑物或停止耕作, 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 可继续保留。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 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 本协议解除。甲方应将剩下承包金以及确保金退还乙方。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相关要求给予赔偿, 青苗费、 土地赔偿费和其她赔偿费归乙方全部。乙方在接通
4、知6个月内必需腾还稻田, 乙方应缴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六个月计算。如乙方收到赔偿款后6个月内未腾还稻田,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不作任 何赔偿。 乙方建盖建筑物在承包期满后 60 天由乙方自 行拆除, 逾期不处理则归甲方全部。如需修筑塘基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改, 但承包期满后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 甲方应立刻提供抽水 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 毒、 炸虾等情况, 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需按协议所定时限缴纳承包款, 逾期 15天未完成, 作自动退包处理,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条若乙方所承包稻田水质出现问题或受到污染, 乙方有权解
5、除协议, 甲方应将剩下承包金以及确保金退还乙方。协议期满后, 甲方如再行 发包,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一条 风险责任:
1、 相关养殖生产经营事项乙方享受经营自主权, 包含到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与甲方无关。
2、 协议推行期间, 若遭受不可抗力至乙方协议目不能实现, 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协议签定后_____天内交纳坝埂确保金 元给甲方, 作为确保承包期限内, 坝埂不被乙方打穿确保。承包协议期满, 则甲方应将上述确保金退还给乙方(无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若违反上述约定, 视为违约。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不然, 视为违约。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月 日 月 日
协议签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