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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2、 ;
3.工程内容: 工程施工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
1. 工程的所有人工 (包括砖工、钢筋工、抹灰工、架子工、模板工、混凝土工、普工)等,以及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上下车(下水泥除外);
2.用于该工程的施工机具及材料(如塔吊、垂直运输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钢筋制作安装施工机具、砼振动设备、木工机具、模板、钢管、竹跳板、密目网、灰桶、扎丝、焊条、对焊药粉、铅丝、元钉等材料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子
3、其余由乙方负责;
4.施工图纸上散水以内的所有附属工程(给水安装、室内排水管、防水、外墙漆、门窗安装、楼梯栏杆安装除外)。
三、合同工期:
1.基础工程 天,主体工程 天,抹灰工程 天,合计有效工期 天(下1天雨以上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工期顺延);
2.开工日期:二0 年 月 日前开工;竣工日期:二0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1、按设计要求施工;2、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验收达到合格。
五、承包单价:
1.主体工程:单价为160元/㎡(包含5元/㎡的安全费用),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
4、算工程面积( )㎡、工程金额小计=工程面积*单价;
2.基础部分,包括基础(破桩、挖基槽) 及以附属工程等。计( )共计( )大写
六、安全责任:
1.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到位,安全生产情况;
2.乙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每主体工程月按每层工程量的60%支付人工工资,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月内付清。
八、施工管理相关说明: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需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安排,若不服从,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属各工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文
5、明施工,工完场清;
3.乙方做到为甲方节约材料,不浪费;如发现不按规程施工和浪费材料,视其情节每次处不低于50元以上罚款和赔偿浪费材料费用。
九、工期奖励与处罚:
乙方提前工期,每天奖 100 元;乙方延期,每天扣付 100 元计算。
十、主水、电甲方送至每栋楼前,其余电路、水管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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