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带新奖励政策执行方案
一、活动主题
老友新邻·和谐明珠港
二、活动时间
起始时间: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老带新奖励政策,在此之前到访的客户不计入本次活动范畴;
三、活动对象
Ø 老业主:成功认购并签约天展·明珠港房源的客户;
Ø 非业主天展明珠港会员:成功加入天展明珠港会的非业主客户;
Ø 新客户:从未到访或者电访过但未到访的天展明珠港项目客户;第一次到访须持有老客户老带新卡,且以第一次到访登记为准,后补无效;填写《推荐购房登记单》需要老业主、新客户、置业顾问、案场经理和天展明珠港营销负责人签字确认,代填无效;
四、 老带新奖励政策
(1)老业主推荐奖励政策
2、
活动期间推荐新客户认购并签约1套房源,奖励2000元现金,可累加奖励;
(2)新客户优惠
活动期间被推荐的新客户成功认购天展明珠港房源,即可1套房领取1张2000元的购房代金券,一套房源仅限1张(每套额外优惠2000元);
五、特别说明
1、填写推荐购房信息时,应真实全面;须由甲方案场人员与销售代理公司第一时间和推荐人共同签字审核确认;
2、推荐成交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购房人必须与推荐购房登记单信息一致;
3、天展明珠港公司将按照月度、季度等集中形式兑现老业主和非业主会员推荐奖励,具体时间提前另行通知;礼品领取须由推荐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代领无效;
4、新客户若参加
3、团购,则新老客户均不享受老带新奖励;
5、一套房源仅限一个推荐人;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许昌天展明珠港置业所有。
许昌天展明珠港项目组
2016年1月1日
附件:
1:推荐购房登记单(含老业主和非业主推荐购房登记单);
2:推荐购房奖励确认单(含老业主和非业主推荐购房奖励确认单)
3、内部流程审批流程
4、
老业主推荐购房登记单
日期: 年 月 日
老业主
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购买房号
新客户
信息
客户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确认栏
老业主签字
置业顾问
审批栏
案场经理
项目总监
天展明珠港营销 负责人
老业主推荐购房奖励确认单
日期: 年
5、 月 日
老业主信息
老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购买房号
新业主信息
新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买房号
联系电话
老业主奖励内容
老业主(签字)
置业顾问(签字)
销售经理审核
天展明珠港销售部审批
综合处/财务处出具代金券确认
非业主推荐购房登记单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人(非业主)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6、
联系电话
置业顾问
被推荐客户信息
客户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确认栏
推荐人签字
置业顾问
审批栏
天展明珠港营销部审核
案场经理
项目总监
天展明珠港营销 负责人
非业主推荐购房奖励确认单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人(非业主)信息
推荐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置业顾问
被推荐客户信息
新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购买房号
联系电话
推荐人奖励内容
推荐人(签字)
7、置业顾问(签字)
销售经理审核
天展明珠港营销部审核
综合处/财务处出具代金券确认
推荐购房及成交奖励领取流程
一、推荐奖励条件及内容
推荐成交(以签合同为准) 赠送2000元现金
二、推荐及确认流程
新客户到访需持有老业主给予老带新卡
填写《推荐购房登记单》,推荐人及案场确认并报天展明珠港营销部备案
推荐成交,填写《推荐购房奖励确认单》
天展明珠港营销部审核
奖励兑现:财务处或综合处出代金券
备注:
1.推荐人 必须首先是天展明珠港老业主,方可参与推荐购房奖励;
2、所持有的老业主给予的老带新卡的新客户必须是第一次到访,并且以填写《推荐购房登记单》为唯一确认推荐依据。同时案场做好客户来访登记的详实核实。
3.填写推荐购房信息时,应全面;由案场人员与销售经理第一时间确认,做到不延迟、不推托。
4、推荐成交后,推荐资料的信息需与首次登记信息一致,且必须登记人本人领取;
5.所填写资料,需经天展明珠港公司全程备案和核实;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许昌天展明珠港置业,具有自行终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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