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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南湾大酒店项目(方案招标文件)定稿.doc

1、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                专用本 福建省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文件 (2013年版) 专用本 招标项目名称: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201号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建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7年2月 使用说明 1.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建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该版《设计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2.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通用本》是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 《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

3、知前附表、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 设计有关资料和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或格式。其中,第1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章中的“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5章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要求”、“工程勘察要求”、“其他要求”第6章中的“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中的“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等内容

4、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除《专用本》约定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写外,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 “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如某些内容

5、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6.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委托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曾

6、天粦同志主笔起草,省厅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反映。 第 88 页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 1 投标邀请书 2 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6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第2节 投标须知和附件 16 “投标须知和附件”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16 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17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 18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 19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0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排序

7、法) 21 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22 排序法 23 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1节 合同条款前附表 31 合同条款前附表 32 第2节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3 第3节 合同条款 36 “合同条款”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36 第 5 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43 第1节 工程概况 44 “工程概况”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44 第2节 设计服务要求 46 。 46 第3节 工程勘察要求 47 (本节不适用) 47 第4节 其他要求 48 第 6 章 设计有关资料 49 第 7 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资格审查文件 51

8、 商务文件 69 技术文件 78 附录 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 82 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环闽招[2017]第0201号的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

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平潭坛南湾;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公顷,其中一号楼计容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度假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约674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2.5. 招标类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服务; 2.6.2. 内容:红线范围内的总平规划设计,建(构)筑物、公共

10、设施、市政设施、室外配套景观等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1、 3.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2 月 24 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

12、源交易中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4月1819日上午9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其保函原件须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

13、元整(¥2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

14、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201.928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1100.96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

15、5号楼; 电话: 0591-88778089 ,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代建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附楼三层301室 ; 电话: 0592-5680665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代建人: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9楼 ; 电话: 0592-2263798 ,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2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0

16、7683,传真:0591-83828909; 联系人: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一: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 号:432570635039 投标保证金账户二: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 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备注: (1)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 (2)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3)如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所注明的汇款方名称与

17、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

18、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 电话: 0591-88778089 ,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代建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附楼三层301室; 电话: 0592-5680665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 代建人: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9楼; 电话: 0592

19、2263798 ,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2层; 电话:0591-87607683;传真:0591-83828909; 联系人:叶先生; 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201号; 标段划分:全部为1个标段;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1;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1 3 1.3

20、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 1.4 建设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书) 5 1.5 建设规模 (详见投标邀请书) 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投标邀请书) 7 1.7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详见投标邀请书) 8 1.8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30日历日; 初 步 设 计:40日历日; 9 2.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本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 10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大陆企业:

2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壹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电气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

22、责人1人,资格(职称):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 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除造价人员允许外聘外,其他人员均须为本单位职工,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款凭证为准。 注:【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

23、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并提交原件核查】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 5.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没有注明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 上述人员中除了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 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合格投标人的评审

24、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11 5.1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业主访谈和答疑时间待业主另行通知。 12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提交质疑,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送达(或传真至) 招标代理机构。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 3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

25、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 10 日17:00之前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13 12.3.3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 计算机文件:要求提交; 展示图:要求提交; 演示盘:要求提交; 模型:要求提交; 14 13.7 备选方案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 14.3、14.5 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201.928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1100.

26、96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人民币2752.41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20%;【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80 %】; (2)基本设计收费:2752.41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0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393.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 ,附加调整系数: 1.0 。 设计费计算办法: 采用内插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2393.4万元人民币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调整系数为×工程复

27、杂程度调整系数为×附加调整系数为=2752.41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2752.41万元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80%= 2201.928万元 (4)其中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如下: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20 30 50 (5)本次招标设计费: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本阶段工作量比例(20%+30%)=2201.928万元×(20%+30%)=1100.964万元。 16 16.1 投标 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17 17.1 投标保证金

28、提交方式和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者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投

29、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已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

30、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且银行保函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并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

31、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 18.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一套 正本 , 三 套副本。 商务文件:一套 正本 , 三 套副本。 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一套 正本 ,九 套副本。 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展示图、模型):如前附表第13项有明确要求时,须提供一套。 19 19.1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按照本须知19.2、19.3和19.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32、后,不需要进行总包封。 20 19.6 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 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 21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22 21.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 2

33、3 23.1 开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采用资格预审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24 27.1 评标办法 排序法 25 28.2 公示 场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媒体: / 26 30.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7 33.3 未中标方案补偿 凡接受邀请(中标单位除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报送有效参加方案

34、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认定文件有效的设计单位可获成本补偿费50万元人民币(含税),未通过技术审查或无效的成果不获得成本补偿费。成本补偿费包含完成技术文件要求内容的全部费用(含方案征集组织代理费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制作费用、设计调研费用、配合业主召开相关项目沟通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业主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方案征集文件无效,其相应的设计单位不获成本补偿费。 (1)提交的参加方案征集文件不符合本次《技术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设计深度远未达到本《技术文件》有关要求;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或粗制滥造; (2)明显抄袭、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

35、专利的作品; (3)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未经方案征集工作组委会同意与其他单位合作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方案征集方案的; (4)同一设计单位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 (5)设计单位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文件资料参加方案征集的; (6)邀请其他单位、个人在自己编制的参加方案征集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的; (7)设计单位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规划委成员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方案征集组织和工作人员以酬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设计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 如设计成果涉及侵权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由该设计单位(联合体)承担。 28 34.1

36、 监管部门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电话:0591-24131177 29 35.1 其他 35.1.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报送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经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 35.1.2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评标结果公示网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候选人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寄往招标代理公司;若是由于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查询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影响工程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的,按5000元/天进行扣款,招标人直接从其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完整并盖公章,签字按手印);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需完整并盖公章,签字按手印);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完整并盖公章,签字按手印);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完整并盖公章,签字按手印)。】 35.1.3、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

38、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建办设[2015]1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5.1.4、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6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三年内(从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限期整改且在整改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

39、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况。 35.1.5、取消中标资格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4)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

40、其他情况。 二、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6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信用综合评价,被处以一年期限内限制进入本行政区域的且正处于限制进入期的。 (2)近一年内(截止截标之日),在我区承揽业务期间累计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两次的。 (3)经两年内(截止截标之日)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

41、正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立案调查的。 35.1.6、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5.1.7、投标人若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含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投标承诺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进度而引起的相关价格风险以及其他一切责任)。 35.1.8、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承诺内容完整、真实。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要求其承担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的权利,已经签订

42、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则投标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5.1.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还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5.1.10、中标人应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505号”文件规定,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35.1.11通用本中的“废标”均

43、修改为“否决投标”。 第2节 投标须知和附件 “投标须知和附件”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说明: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本招标项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综合评估法”三者之一,须与投标邀请书发布的一致);第二部分为: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根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填入相应的数据,第三部分为: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基本内容,列出“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综合评估法”三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将“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 、“评标办法

44、和标准数据表” 和“评标办法和标准”配合使用。招标人应在第一部分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基础上,从第二部分中选择与该评标办法相对应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并对应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基本内容的要求填入数据。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选择相对应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格式)”,并在《专用本》中按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人 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45、司 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201号)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排序法)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排序法)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9人,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外聘专家3人、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的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其中包含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的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46、中随机抽取,以建筑(或规划)专业专家为主,一般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一半。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 2 6.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排序法 1. 总则 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8月4日通过)等国家、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评标委员会 2.1. 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47、要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3条,具体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排序法)”第1项。 2.2.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其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3.2.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进行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

48、评分)和技术文件的评审均应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3. 对技术文件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评标工作人员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文件副本进行编号后,交给评委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副本评审结果确定后打开正本核对各编号的投标人,并对正本进行评审确认。 3.4.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 3.5.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49、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6.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3.7.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

50、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4. 评标程序 4.1.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评标前准备工作; (2)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3) 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 (4)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如有时) (5) 对投标文件的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 (6) 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说明:(如招标文件约定在其他文件评审之前先对技术文件副本进行评审的,从其约定)。 4.2. 采用资格预审的,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评标程序与上款相同。 5.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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