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高校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河南省高校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 第二条 性质:河南省高校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以下简称河南高校演联),是经河南省内各高校演讲、口才类社团联合发起成立的,是一个自愿发起的非盈利性质的河南省各高校口才类服务团体的联盟组织,并始终坚持尊重各成员协会(单位)自主组织和管理联盟事务以外的独立事务的原则。 第三条 宗旨:河南高校演联旨在加强省内各大高校学生的口才交流与合作,在提升演讲艺术水平的同时,打造当代青年的核心竞争力,并实现资源的共享,以及提供口才类信息交流与交友平台,共同促进高校学生口才的发展和人脉圈的扩大。还
2、将联合各个高校举办各种大学生演讲大赛及其他类型的演讲、口才相关的赛事,展示大学生的演讲风采,为热爱口才的大学生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 第二章 成员入盟 第四条 入盟资格 1.学校资格:除短期职业速成培训类学校、中小学等以外的本科、专科类高校均可申请加入联盟。 2.社团资格: (a)须为口才类发展社团且以口才类事业为协会发展核心。 (b)协会内部机制健全,运行良好。 (c)协会规模在50人以上。 3.申请材料:协会简介、以往至少一学年的活动总结、未来一学年协会发展规划、入盟申请表。 4.自觉接受联盟组织的统一安排,自愿承担联盟义务。 5.自本章程经各初始审议的高校
3、社团同意后,经正式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凡审议通过并签章确认的高校社团可以成为创始成员单位,创始成员单位内部经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后加入成员单位人员需在第一届理事会卸任后,通过竞选方可加入联盟理事会。 第五条 入盟程序(针对后来加入的高校社团) 入盟为自愿原则,提供相关的社团章程,该学年社团总结,社团负责人相关信息,社团相关宣传媒介等资格审查。 第三章 联盟理事会 第六条 联盟领导机构 1.联盟设理事会为联盟日常指导机构,一名理事长,多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且任期都为一年。 a.理事长:由各高校协会会长竞选产生,统筹规划联盟活动。(第一任理事长由发起单位负责人担任)
4、1)召集和主持联盟会议; (2)检查联盟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联盟与对外联系; b、常务理事:由各常务理事社团会长担任。(第一任常务理事由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竞选产生) (1)协调、配合理事长工作。 (2)协助组织联盟活动等。 (3)协助处理联盟其他日常事务。 (4)负责对应高校的联系和交流。 (5)负责联盟外联、宣传等事宜的对接 C、理事:由各理事社团会长担任,分别负责各赛区各项活动。(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由创始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1)相关理事的高校分别只能处于负责的相对应的区域。 (2)协调、配合理事长工作。
5、 (3)负责相应赛区的活动和相关事情。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5)负责相关区域高校的联系和交流。 (6)负责相关区域高校的活动。 2. 联盟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任期均为一年。 3.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会议,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每次会议须整理成稿并发送至联盟QQ群、微信群等联盟成员联系圈供联盟成员审阅。 4. 联盟最高决策机构为联盟论坛会议。 5. 理事会是论坛会议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论坛会议负责。 第七条 联盟理事会职权 1.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和理事社团。 2.制定联盟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协调、安排联盟日常活动事
6、务。 4.领导、统筹、协调、安排联盟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 5.指导、监督联盟成员以联盟名义举办的各项活动。 6.制定论坛暨联盟成员负责人会议的相关议题,并组论坛暨联盟成员负责人会议审议。 第八条 担任联盟理事资格 1.联盟理事须为担任理事社团的会长。 2.自愿为联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自愿履行联盟理事职权,有能力承担联盟理事义务。 3.未受过学校的重大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联盟理事的选举产生(针对后来加入的高校社团) 1.自愿竞选联盟理事社团,由负责人做竞选演讲。 2.论坛暨联盟成员负责人会议投票决定联盟理事社团人选。 3.获选联盟理事社团的社团会长成为理
7、事。 4.理事长由个人竞选,论坛暨联盟成员负责人会议投票决定理事长人选。 5.各入盟单位在联盟理事会统一商定并通过的所有相关规定及活动外,在原有校内的上级管理单位的指导下自主行使其独立的权利,联盟应予以充分尊重。 第四章 联盟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成员权力 1.联盟各项活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各社团分别有一票。 2.联盟名义开展各项活动的冠名权。 3.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比赛,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4.联盟评奖、评优的表彰权。 5.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入盟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成员义务 1.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联盟的决议
8、 2.根据社团实际情况,积极竞选组织承办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平公正的组织联盟的各项活动,推荐相关的参赛人员。 4.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5.向联盟反映相关活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 联盟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 联盟论坛 1.联盟论坛是联盟成员用来交流、总结和讨论联盟活动的会议,也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联盟论坛的职权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和理事会成员; (三)总结联盟前期的活动,讨论和决定联盟的下一次活动;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联盟其他重大事宜; 2.联盟论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 3.
9、联盟论坛须有2/3以上的高校负责人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高校负责人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联盟论坛每次由不同的高校竞选举办,申请成功的高校在理事会的指导下负责论坛的整个组织活动和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各项比赛 1.联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举办“联盟杯”演讲比赛,为联盟每年固定的品牌活动。 (一)“联盟杯”的承办方由联盟论坛竞选决定。 (二)“联盟杯”各高校必须参加活动。 (三)“联盟杯”根据赛制的制定,将会选出决赛承办方。 第十四条 其他活动 1.联盟不定期的举办负责人交流大会,讨论社团的相关问题。 2.联盟组织高校小范围社团联谊、辩论友谊赛等室内活动。 第
10、六章 联盟相关处分规定 第十五条 留会察看 凡属联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留会察看处分。 1.连续2个学期内未参加联盟组织的大型赛事。 2.连续2个学期内未参加联盟论坛暨联盟负责人会议。 3.组织联盟赛事期间出现严重失误导致联盟比赛无法继续进行,并产生恶劣影响。 4.留会察看期间不得竞选组织联盟的各项活动,不得竞选联盟理事职务,不得参与联盟选举;不具备联盟投票表决权;但能参加联盟组织的比赛并推荐人选,参与联盟联盟论坛暨联盟负责人会议。 第十六条 联盟成员退出 凡属联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开除联盟成员资格处分。 1.(1)连续3次不参加联盟活动; (2)连续3次不参加
11、联盟论坛; (3)连续2次不参加联盟比赛,且连续2次不参加联盟联盟论坛; 2.开除联盟者原则上不得再享受联盟的一切资源,不得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2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联盟。 3.自愿退出联盟者须申报联盟理事会,由理事会商榷、理事长批准后方可退出联盟。退出联盟者不得再享受联盟的一切资源,不得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1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七条 理事罢免 凡联盟理事出现如下情况,可自行申请退出联盟理事会;或由联盟理事会会议讨论暂停理事资格,并由联盟联盟论坛正式讨论免去理事职务。 1.一学期内未参加联盟理事会会议,或未参与联盟任何活动的组织筹备。 2.由于个人、学
12、习、工作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联盟理事职能。 3.参与组织联盟活动期间造成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导致联盟活动无法继续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高校演联成员联盟论坛会议决议进行修订,具体事宜由理事会决定实施。 第十九条 联盟成员的相关信息统一到联盟理事会留存。 第二十条 不得以河南高校演联的名义开展违法、违纪活动,否则后果由联盟各高校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各高校演讲与口才类社团得到所属上级机构批准,本社团负责人签章,并在双页间加盖骑缝章后,于本校社团产生效力。
13、 公布单位(发起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公布时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河南省高校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成员签章处 成员单位上级意见: 成员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成员单位上级为申请加入联盟的社团上级指导单位,如本校团委、挂靠的院团委或校社团联合会; 2、本章程须经所属上级机构批准,本社团负责人签章,并在双页间加盖骑缝章后,于本校社团产生效力; 3、本章程一式两份,均需按照要求进行审批确认,其中一份送至联盟暂行负责人处,另一份自行妥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