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售许可证号:
眉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
请
表
企业名称:
眉山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申 请 须 知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房产测绘成果报告(预测);
5、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包托预售商品房的位
2、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销售计划、开盘时间等);
6、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说明;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8、白蚂蚁防治合同;
9、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内容;
10、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材料证明;
11、工程形象进度图片(每幢房屋1-2张);
12、法人授权委托书;
13、发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二、申请人应对提交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资料及填表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表应逐项填写,书写字迹工整,无涂改。
四、本表应用碳素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
房地产开发企业
企业名称
地
3、 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万元)
资质证书号
资质证有效期限
资质等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国土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权是否抵押
○是 ○否
抵押银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
(万元)
目前已投入工程建设资金
(万元)
施工许可证号(编号)
合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建筑面积:
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其
4、中商品房面积: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房屋概况
栋号
住宅面积
套数
商业用房面积
套数
车库面积
套数
合计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本公司开发项目现已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特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企业(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