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管理,防止运输渣土撒漏,维护整洁的市容和道路环境,根据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发100号令),我市对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实施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活动中有渣土运输的,纳入渣土装运备案管理范围(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二、凡在外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及环外市管
2、工程的渣土装运需到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95号窗口申请备案,外环线以外的区(县)管理项目到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三、渣土装运备案应在工程土方开挖前,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 四、办理渣土装运备案需提交下列要件: 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渣土运输企业签订的装运合同; 2.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验收合格证(见附件1); 3.建设工程防止渣土撒漏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4.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见附件2); 5.渣土运输承包单位资
3、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办理渣土装运备案时,应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表》(见附件3),表格文本从天津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表格可录入并打印,或使用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提交的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自受理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由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出具《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见附件4)。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对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含渣土)运输实行备案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08〕41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验收合格证(样本
4、 2.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样本) 3.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表(样表) 4.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样本)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5、 编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表 填报日期: 申请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运输单位 单位地址 运输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输单位 资质证
6、号 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验收合格证号 保证金收据号 运输时间 至 渣土种类 渣土 □ 槽土 □ 杂土 □ 淤泥 □ 泥浆 □ 渣土总运输量 运输路线 → → → → → → → → → 我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数据,均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请人电话:
7、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 验收合格证 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8、 工程地点: 经验收,工地现场渣土装运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合格。特发此证。 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 年 月 日 附件3 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发100号令)有关规定,我单位在进行 工程施工中,将加强工程土(含工程渣土)的装运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撒漏污染市容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制订完善的渣土运输方案和实施计
9、划,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进行渣土清运。 二、雇用的承运单位具有《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运输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三、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门禁装置,派专人进行职守。进场车辆为符合规定的密闭车辆,超载或密闭不严的车辆,不放行出现场。 四、对装载渣土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未冲洗干净的不驶出现场,车辆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施工现场出口外50米范围内保持地面清洁,并派专人进行日常清扫。 六、施工现场具备条件在出入口设置摄像头,与文明施工监管系统保持实时通畅连网。 七、如出现车辆装运渣土超载、密闭不严撒漏以及车辆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环境事件,愿依据相关法规、规章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
10、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 备案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发100号令),该单位已提交与本建设工程有关的工程渣土装运备案资料,审查合格,准予备案。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