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车租赁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旨在明确、规范甲方将公车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相关事项,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保险责任、车辆维修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 租赁期限
1.1 本次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双方亦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1.2 若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租赁期限到期前双方协商确定延长期限及费用等事项。
2.
2、租金与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租金。
2.2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为每月支付、季度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日期和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2.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 车辆使用
3.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合理使用公车。
3.2 乙方不得私自改动车辆配置、外观及颜色等,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或违章行为。
3.3 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公车的使用状况。对于任何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等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4. 车辆维修与保养
4.1 甲方负责保证公车的正常运营,并保证在租
3、赁期限内维修和保养公车。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
4.3 若乙方未按照要求维修和保养公车,导致车辆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费用。
5. 保险责任
5.1 甲方应为公车购买车辆保险,并保证保险期限与租赁期限相符。
5.2 若公车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5.3 若公车发生事故导致损坏,乙方应负责支付保险免赔额以外的修理费用。
6. 合同变更与终止
6.1 双方一致同意基于合作需要随时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后的合同应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6.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3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