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32.50KB ,
资源ID:9357721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35772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CFP网络答疑の李秀华老师精彩答疑集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CFP网络答疑の李秀华老师精彩答疑集锦.doc

1、李秀华老师: 1、进口货物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销售额 进口货物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的是进项税额 2、同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时,如何确定城建税税基 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和计算城建税 3、仅转让地上建筑物或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的,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⑴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⑵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4、在境内无住所,担任境内企业高管的人员是否仅适用所得税的1-5年优惠政策 应该是 6、采取设立分厂委托加工的方式可降低消费税,但此方法是否有可能提高营业税税负 委托加工只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 7、关于居民纳税人的

2、认识 假如,A在境内无居所,以下的观点是否则正确? 1) 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在境内工作 为居民纳税人 享受1-5年所得税优惠政策 2)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境内工作 为居民纳税人 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3)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在境内工作 为非居民纳税人 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4)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在境内工作 为非居民纳税人 享受90天所得税优惠政策 5)2008年1月1

3、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境内工作 为居民纳税人 享受1-5年所得税优惠政策 别的都对,但5)和你说的2)不一样么,没有优惠 8、甲乙二人,1989年结婚,甲父于1980年去世,甲母于1990年去世,均无遗嘱。甲继承父母遗产,房屋4间。其中一间房屋是否应为甲于婚前继承的其父遗产,属于其婚前财产,另三间,为由其母处继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9、在税务考试中,应掌握哪些税率表? 考试会给出的税率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 10、

4、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 年,对其理解正确的是( )。 1) 是指在连续5 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 年 2) 从第6 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 年的,就其境内外所得申报纳税 3) 从第6 年起,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所得申报纳税 4) 从第6 年起,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 天,从再次居住满1 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 年期限 A. (1) (2) B. (2) (4) C. (1) (3) (4) D. (1) (2) (3) (4) 答案为D 但我以为,从第6 年起,一个纳税年

5、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一年,即应从再次居住满1 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 年期限 不是你理解的,税法就是那么规定的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从2002年1月1日起,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扣除。那么,向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的其他产品按哪种比率扣除呢? 拿到普通发票不能扣税,拿到税务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扣4%或6%的增值税 12、 年薪制取得的工资,按年计税,分月预缴。是否是将年薪除以12个月,扣减2000元后确定税率,计算每月纳税额后,乘以12,作为全年纳税额 从2005年开始,年薪制下年底拿到的年薪按年终奖的方式纳税 1

6、3、 以下出租房屋对应的税率是否正确 出租方 承租方 营业税 房产税 单位 单位 5.00% 12.00% 单位 个人 1.50% 4.00% 个人 单位 1.50% 4.00% 个人 个人 1.50% 4.00%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

7、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4、 买卖房屋时,是否双方均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由买方交,印花税双方都交 15、 以下三项规定如何理解? 1)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财税[

8、2001]103号) 3) 3、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税[2006]66号)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公益性捐赠按新税法的标准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新税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以前的标准和新税法有冲突应按新税法执行;个税的规定还按照原法规的规定执行 16、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1600元生计费? 可以 17、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比照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