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电视问政于民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县电视问政于民活动是一种开展在电视台举行,让公众通过电视台向政府部门反映社会问题并进行实时解答的活动,旨在搭建政府与群众间沟通交流的平台,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活动时间
县电视问政于民活动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超过2小时。具体安排由县电视台负责,注重与当地节庆活动的结合,提高观众参与度。
三、活动主体
1、政府部门: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等;
2、媒体机构:县电视台、县报社、县广播电台;
3、其他主体:群众代表、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律师
2、等。
四、活动流程
1、通告公告
县电视台在开展活动前,应发布通告公告,公告活动的主题和时间地点,召集有困难和问题的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同时,政府部门和媒体机构应充分配合,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2、观摩登记
活动当天,县电视台设立观摩区域。广大群众可到观摩区域实地观看活动的实况,也可通过电视或网络收看。
3、反映问题
活动开始后,电视台工作人员负责发放话筒,允许广大群众队伍进入讲话区,通过自己的话筒向政府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和问题。政府部门现场解答,并当场做出处置方案。
4、整改落实
政府部门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通过电视和网络公布,公布时间和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由政府与群众一起
3、监督和评估,实行有效的整改落实。
5、总结评估
县电视台应及时总结活动,评估成效,将问政结果及群众反映体现在社会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当中。
五、活动保障
1、设施保障:县电视台应为活动提供充足的设备和物资,包括电视、话筒、投影仪等。
2、人员保障:政府部门应确保到场的工作人员充足,有足够的人员协调群众的讲话和电视台的拍摄,以及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安全保障:活动现场应设置安全区域和警戒线,确保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4、宣传保障:媒体机构应充分宣传此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问政效果。
六、活动效果
县电视问政于民活动能够缩短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鸿沟,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快问题解决的速度,有效地解决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提高了政府的形象和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能够提高社会信任度和自治精神,增强社会建设的参与度,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