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县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营造良好社会生态环境,经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目标
加强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认知度,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保障全社会对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和参与,为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宣传思路
将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与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紧密结合起来,紧扣省级文明城市
2、创建指标和评估要求,从宣传策划、媒体传播、网络宣传等多个角度展开宣传工作,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意义和重要性,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文明城市建设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通过宣传教育使个人行为习惯有所改变,从而促进全社会文明素养的提高。
2.宣传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指标和评估要求,通过媒体和网络等多种渠道向民众介绍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指标和评估要求,让群众明确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标准。
3.宣传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措施和成果,重点宣传与工作相关的领域、行业、项目和工作成果,展示县区各项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加大新闻发布力度,
3、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最新进展、成果和好经验。
4.动员和发扬正能量,充分调动民众积极性,积极参与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发扬香港红棍、东莞文明、海口大风等时代先进典型人物的精神,学习先进典型、做先进典型、创先进典型。
五、宣传方式
1.利用各类会议、讲座、座谈会等宣传形式,深入到社区、村庄、学校、企业、商场等各地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文明城市的魅力和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能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对外发布县区最新动态,强化全民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识。
3.将县区创建省级文
4、明城市的信息发布到互联网平台上,通过社交媒体和各种新媒体渠道及时传播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消息,借助互联网海量信息的传递效应,形成良好的网络宣传效果。
六、宣传保障
1.宣传工作由县区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做好宣传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性。
2.配合县区各级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关的新闻,并对宣传内容进行监督和评估,做好宣传工作效果的反馈和整改。
3.加强对县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小”场所、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用语、文明行为,落实各项文明城市创建的具体要求。
4.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设立宣传专题展示区,以图片、模型、展板等形式深入宣传县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感,留下文明城市创建的美好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