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设计图纸有关规定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国家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二、工序部位工程质量控制签证流程图工序完工后不合格施工方自检返工 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检验单部位工序全部完工施工方自检不合格返工合格填报质量验收表及部位(分部)完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签认部位(分部)工程证书三、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
2、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施。(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监理
3、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质检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要;相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期;试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具有相关技术职称、专业证书。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
4、试验并予以批复。6、审查、批复承包人提交的试验路段试验报告,通过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7、监理工程师汇同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技术交底,使每一名作业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工艺要领。8、高程基准点及导线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施工放样复合。9、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设施的调查、探明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10、建立健全监理内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四、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监理1.交通标志(1)标志颜色以国标为准,部分指路标志按平面图要求搭配颜色,其余采用蓝底白色文字
5、(图案)。标志板反光材料采用国标三级反光膜,标志板底板采用3mm厚铝板制作。(2)标志支撑的结构形式悬臂式标志L杆采用等边分角型钢管制作;单柱式标志杆主要支撑小型标志,因支撑标志板大小的不同,单立杆的管径亦有所区别,支撑1.5平方米以上的单立杆采用89mm钢管制作,支撑1.5平方米以下的单立杆采用76mm的钢管制作。(3)钢构件的防锈处理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防腐处理后,其表面各喷涂二遍环氧富锌底漆和银色调和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标志面的制作: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
6、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偏移。(5)标志的安装:所有交通标志应按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度,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2.交通标线(1)道路标线涂料采
7、用反光热熔涂料和反光振荡型涂料涂划,其中车行道边缘线(机非分隔线实线部分)不设中心护栏的路段的中心双黄线、导向车道线、专用车道分隔线(公交专用道的实线)采用振荡型涂料涂划、其余标线使用反光热熔涂料涂划。标线涂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线及“JT/T280”(路面标线涂料)、“GN48-1989”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的有关规定。(2)各类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等路面标记的厚度为1.8mm,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车行道分界线按照平面图标注铺划,路段单位出入口采用11虚线,其余标线按照国标规定执行。(3)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
8、下涂不能混用。(4)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3. 交通信号灯组(1)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的一般要求a.符合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类级(W型)全部技术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家全部项目检测的检测报告。b信号灯生产厂家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全屏机动灯必须采用配光镜和透镜组合的两层配光方式,其中透镜为菲尼尔透镜,起到激光作用,而配光镜根据国标要求进行配光,不能采用反光杯的方式。各种型信号灯每个灯组应根据不同颜色由各个独立发光单位组成,不能把各种颜色做成
9、一体。d.配光镜和透镜必须采用抗紫外线的无色透明的PC材料,外壳采用黑色PC材料。e.紧固标准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安装支架由钢板成型并经热镀锌(350/m)。所有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材料。灯壳的背面设置1) 2)窗风格的中文菜单式界面,显示屏应具有备自动关屏保护和自动唤醒能力。应提供人性化的操作键盘,方便操作。应提供现场外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接口及相应的接口软件。工作状态指示信号机控制面板必须具备控制模式、联机状况、车辆检测器联机状况及设备内部故障信息指示灯,便于操作人员判断设备的工作情况。信号机的部件、每一板卡均须配备工作状态指示灯。5)可靠性与安全性要求总从式热跟踪备份信号机应当具备主控板
10、及降级控制板(分控板)共同运行保障服务的机制,以防止当主控制板故障而导致的控制失调。主控板发生故障,或进入维修状态时,降级控制板应自动获得控制权,平滑接续主控板的控制方案,运行降级控制模式。平滑过度应当跟踪到步伐及步伐执行时间。有效的防雷措施信号机电源输入端及灯控信号输出必须配备避雷装置或采取避雷措施。电源输入端配置的防雷器至少满足以下要求:标称工作电压Un单相220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385V标称放电电流In20kA(8/20s)最大放电电流Imax40kA(8/20s)保护水平Up(8/20s)1000V负载能力Ir32A(rms)相应时间25ns信号机必须配备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电
11、源总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应满足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号机必须配备独立、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灯具驱动输出回路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应满足380V 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号机还应配备控制电源开关,以对控制部件如主控板及面板的电源输入进行控制。接线及安全措施强电接线部与弱电接线部应物理分离,以提高操作的安全性。灯控信号组输出端的接线端子应符合220V 5A的最低容量要求。接线端子排应牢固固定于信号机柜或机架上;在进行接、拆信号线等正常操作时,接线端子排不应有松动现象。信号输出端子应采用竖排结构压线式接线端子、接插件端子等可靠方式连接,在连接完毕后,导线不应有松动现象
12、,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不能无故松开。灯具驱动输出回路中应安装快速熔断器,以便在短路时保护灯控器件。外接发电安全措施 信号机应配置备(如:发电机)接入插座、防护装置及指示灯。公用电网有电时,发电机接入无效;公用电网停电时,发电机可接入供电,自动切断公用电网链路,避免发生反馈意外;公用电网来电时,自动切断发电机供电链路。故障降级及平滑过渡功能控制机应提供故障检测及降级控制的功能。如,高级控制模式中检测器发生故障,可以逐步降级为定时控制。箱门开启报警 信号机应提供箱门开启报警信号,并及时上报中央系统。可以跟随路口信号机的信号切换进行红、绿两种颜色的显示:即红灯亮时以红颜色显示倒计时,绿灯亮时(含左转
13、或直行)以绿色显示倒计时、只对相位切换前的最后9S进行倒计时、单次计数误差200ms,无论信号机处以何种相位模式(两相位、三相位、四相位)何种工作模式(定周期、多时段、感应、手控),倒计时器均应能正常工作,对地漏电流符合GB4943中的规定,其允许值3.5mA、抗电强度应符合GB4943中的规定。施加电压值:AC100V,无飞弧和闪电现象、允许输入电压变化范围:电压为AC220V+22V,频率为50HZ+5HZ、工作温度:-100C-600C、运输储存温度:200C-400C、工作时允许相对温度:30-90、最大降雨强度100mm/h持续时间60Min(含控制器)9.信号机车辆检测器(1)施工
14、要求车辆检测器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随机资料应齐全。车辆检测器的基础位置、尺寸、预埋件及预留孔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车辆检测器的安装必须牢固、垂直、平稳,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防潮性要求。检测线圈的尺寸、规格、中心距、平行度、线圈电感量和绝缘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线圈的线槽应均匀、平直、干燥、清洁。线槽的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线圈放入线槽后,加入的填充材料应能与路面材料很好结合,以保持平滑与美观。车辆检测器箱内配线应整齐、美观、无假焊。设备箱体及配线应符合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车辆检测器多装于室内外,为防止
15、雷击应安装信道避雷器。设备保护接地应良好。(2)监理重点1)设备验收主要抓好以下几点:设备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 检测设备的三证(合格证、质保单、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设备外观质量的检查。与其他监控外场设备一起进行监控系统的室内链调,通过联调后,设备方可运往现场安装。2)检测线圈线槽切割和布放工艺的检查,按施工要求第(4)、(5)、(6)条进行。3)检测线圈与连接导线宜采用同一种缆线,如果所用缆线不一致,应检查是否对接头进行防水、绝缘的防护处理。4)车辆检测器的基础、预埋件和接地地线的制作检查,看其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5)检测线圈电感量及绝缘电阻的检查。6)车辆检测器车流量检测精
16、度的检查。7)车型检测功能的检查。8)车辆检测器测速误差的检查。(3)质量标准检测线圈的电感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在502000H),参见检测线圈特性测试记录,见表3-1:序号检测器号桩号(km)实测值(线圈电感量H/绝缘电阻M)线圈编号123456789101112测 试 仪 表测试温度()备 注监理工程师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检测线圈的绝缘电阻100,参见表3-1。车辆检测器的测速误差,当车辆行驶速度km/ h的情况下,测速误差应5%,参见车辆测速器测速误差记录,见表3-2:表3-2 车辆检测器测速误差记录序号测速器号桩号(km)车道编号实测值(km/h)误差(%)5%备注雷达枪检测器测
17、试仪表测试温度()监理工程师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车辆检测器的车流量测试误差2%,参见车辆检测器车流量检测记录,见表3-3:表3-3 车辆检测器车流量序号检测器号桩号(km)测试方法实测值(km/h)检测时间(min)备注上行下行123小计123小计人工计算机误差(%)人工计算机误差(%)人工计算机误差(%)监理工程师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保护接地电阻4,参见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见表3-4: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测试地点测试值规定值()备注测试温度()测试天气测试仪表备 注监理工程师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车辆检测器应能对道路占有率进行计算。车辆检测器能与监控中心计算机进行通信,当通信故障时,能存储
18、前三天的检测数据并可转存。在电源故障时应具有断电存储功能。车辆检测器应具有自检、故障诊断及抗车道间干扰功能。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10000h。(4)检测方法车辆检测器检验方法,见表3-5:序号质量控制点检 查 方 法检查频率(%)备注旁站随工检查测量测试观察试验出厂资料质保资料1设备三证检查1002设备数量、型号、规格1003设备基础504设备安装1005设备配线506接地线制作507检测线圈电感量10电感测试器测8检测线圈绝缘电阻10250V兆欧表测9测速误差10雷达枪测10车流量测试误差10人工计数与计算机比较11车型检测功能1012自检功能2013抗干扰性能1014外观检查5010施
19、工注意事项1) 所有交通标志应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进方向确定。为了清除路测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板内缘距离土路肩不得小于250mm,或者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2)交通标志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cm之内,不得有拼接。3)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贴膜之后切除多余部分),凡标志板的宽
20、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4)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5)交通标志形状、尺寸、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标志板的制作应符合JT/279的有关规定。6)厂商生产的交通标志需经持有CMA标志的国家计量认证单位检测。7)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地下构筑物难以实现,可以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偏移。8)施工中用到的成品或半成品等须有合格检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9)施工单位要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工序,应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施工顺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10)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11)管内线路不允许导线接头。12)施工中如遇特殊问题,需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附则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相关规定如与有关规范、标准相矛盾,承包人可与监理工程师协商解决,未达成共识之前暂执行本细则。云南城市建设监理公司官南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9 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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