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防毒治理制度1. 职工对毒物有知情权。企业对职工应进展防毒(防尘)平安教育。2. 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改革工艺,采纳无毒、低毒原辅材料消费产品。3.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放开式操作。4. 加强设备治理,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5. 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粉尘)的含量浓度,努力操纵在国家同意的最高限值之内。6. 按规定设置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检测校验,保持灵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发生。7. 对已有的防毒、防尘设备,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撤除。8.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平安要求,防止泄漏扩散。9.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为职工装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工作服、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防毒(或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等。车间、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用品应齐全、足够、有效,专人负责、定期检查。10. 剧毒物品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护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11. 剧毒物品的治理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12. 为车间操作人员和仓管人员装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