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采购检测用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724-1101D19N3248) 采购人: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 二○一一年十一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
3、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101D19N3248 2. 项目名称: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采购检测用品项目 3. 招标物品名称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1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 头份 1头份/块 13105 350000元 2 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 头份 1头份/块 15205 3 克伦特罗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20 4 莱克多巴胺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
4、6孔/盒 10 5 氯霉素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5 6 磺胺类药物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9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b.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c.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生产/经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产品) d.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
5、理产品) 5. 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22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以公司
6、账户汇出并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6.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3,5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1月23日
7、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7. 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2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9.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1.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
8、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2.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 联 系 人:竺林、刘丹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9、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120905690610703 13. 采购人: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联系人: 黄晓辉 联系方式:82612206 地址: 增城市荔城街荔城大道112号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A. 说 明 3 1 项目说明 3 2 定义 3 3 合格的投标人 4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5 投标费用 4 B. 招标文件 5 6 招标文件构成 5 7 招标文
10、件的澄清 5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5 9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6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 7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7 12 投标信函 8 13 投标报价 8 14 投标货币 8 15 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8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 17 投标保证金 9 18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0 19 保密 10 20 投标有效期 10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 22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1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 24 投标截止时间 12 25 迟交的投标文
11、件 13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 E、开标与评标 14 27 开标 14 28 评标机构 14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14 30 投标文件的初审 14 31 投标文件的评价 16 32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 17 33 中标人的确定 17 34 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18 F、授予合同 19 35 合同授予标准 19 3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19 3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9 38 中标通知书 19 39 签订合同 19 40 中标服务费 20 41 招标结果通知 21 A. 说 明 1 项目说明
12、 1.1 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检测用品一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1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 头份 1头份/块 13105 350000元 2 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 头份 1头份/块 15205 3 克伦特罗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20 4 莱克多巴胺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10 5 氯霉素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
13、盒 5 6 磺胺类药物酶联检测试剂盒 盒 96孔/盒 9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3 招标要求 1.3.1 必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将设备及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 1.3.3 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1.3.4 本次招
14、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1.3.5 投标人须按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1.3.6 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1.3.7 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 定义 2.1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 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
15、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 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 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合同: 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 3.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
16、配偶关系的。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 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17、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 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
18、五天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7.3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人,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后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9、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9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 9.2 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10.2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
20、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之附件2,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一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定标注。 11.2 商务部分 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 11.3 技术部分 a) 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和资料、技术说明书、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 b)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
21、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 c. 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d. 货物经权威测试机构检测的性能报告,获得的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及相关质量证书(复印件)等; e. 货物和服务的使用用户一览表; f. 货物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宣传图册、彩页和说明; g. 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 11.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
22、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标注。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12 投标信函 12.1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相应的投标报价表。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货物产地品牌型号。 13.2 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报价中应已包括货物全部关税
23、销售税和其他税。 1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应该用人民币报价。 15 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 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a)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24、 (b)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配置和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应答
25、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递交一份金额为¥3,500.00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7.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投标单位名义电汇至招标机构(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帐号信息如下),并在递
26、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电汇回单原件,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中(不接受其他形式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703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招标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17.4 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7、17.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支付了第41条所述的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17.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第41
28、条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18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8.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8.2 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9 保密 19.1 如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
29、定短的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30、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22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22.1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将导致废标。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 带“*”号的条款; 2) 资格文件; 3) 其它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允许偏离内容。 22.2
31、 对投标人须知22.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废标。 22.3 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1) 未加注“*”号的条款; 2) 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 22.4 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废标,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应单独说明。 D、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且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5)。 23.2 唱标信封应
32、标明“唱标信封”、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内装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2)。 23.3 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 、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 23.4 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 a.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0724-1101D19N3248 项目名称: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采购检测用品项目 标的名称: 投 标 人: (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 及“2011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9:30之前不得启封”字句。
33、 b.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开标地点。 23.5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24 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 月23日北京时间 9:30 前送达开标地点。 24.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 迟交的投标文件 25.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人须知第
34、24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1条和2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与评
35、标 27 开标 27.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7.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7.3 除了按照第25条的规定拒绝接受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27.4 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7.5 招标代理机
36、构将作开标记录。 28 评标机构 28.1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4名专家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8.2 评标细则将根据招标文件制定。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9.2 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
37、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进行联系。 30 投标文件的初审 30.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3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如 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30.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 30.4 在详
38、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0.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由法人代表或授权
39、代表有效签署 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3 投标的有效期: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4 投标保证金:递交¥3,5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6 投标信函:有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签或签名 7 资格声明 8 投标人资格说明 9 法人授权书 10 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12 投标人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13 售后服务
40、承诺书 14 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 15 用户要求书中不可偏离部分(*号条款) 31 投标文件的评价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0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35%,技术得分占50%,商务得分占15%。具体计算方法见32.1条款。 31.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如果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理投标报价,将要求该投标人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
41、会可将其定为无效投标。 31.3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31.4 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内容 分值 1 样品的测试准确度: 现场对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和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各25份猪尿样品进行测试,现场盲样实验,检测结果为出现假阴性者计0分,假阳性一个扣3分,扣完为止。由招标方派人员完成试验操作,由招标方人员和评标专家进行结果判定和确认并进行现场准确度评分,并换算为技术评分值。 45 2 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全部响应: 4~5分;否则计0~3分 5 31
42、5 商务评分主要参考因素: 序号 内容 分值 1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的,2分;否则0-1分。 2 2 生产商履约能力、财务状况(、项目人员数量及素质, 近二年的审计报告书等),注册资金≥200万,计2分;一般的计1分;对履约能力、财务状况有疑问的计0分; 2 3 生产商具有ISO认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获科技进步奖中当中的二项计3分,有一项的计1-2分,无的记0分。 3 4 产品资质:莱克多巴胺获得农业部备案的得3分;未备案计0分。 3 5 能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或基准实验室出具的复核试验报告,且报告中假阴性率为0,假阳性率最小者计3分,否则
43、计0-2分。 3 6 售后服务:免费上门时间,保质年限,广东省内有技术服务人员2名以上(提供社保证明)等符合要求的计2分;否则计0分。 2 32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 32.1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35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44、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T、M均为去掉所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3 中标人的确定 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和32条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3.2 评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清单内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收到原件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将确认中标人。如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
45、原件的,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清单:(1)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 34 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34.1 除投标人须知第29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 34.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F、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标准 35.1 除第37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46、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3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6.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变。 3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7.1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决定依法拒绝所有或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中标通知书 38.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用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38.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9
47、 签订合同 3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9.2 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 (一)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二) 投标澄清文件 (三)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四)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39.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9.1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采购。 40 中标服务费 40.1 中标人须向招
48、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3)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a.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中标服务费
4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b.中标人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中标服务费。 c.中标服务费应用汇款或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40.2 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 招标结果通知 4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市相关网站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外公开网站上向所有未中标人发布招标结果。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第三部分 合 同 条 款 (《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的,以用户需求为准) 采 购 合 同 甲 方:(采购人/用户单位)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0724-1101D19N3248号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采购检测用品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设备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规格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