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6KB ,
资源ID:9284026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28402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浅谈营运车辆税收征管.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浅谈营运车辆税收征管.doc

1、浅谈营运车辆税收征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客(货)运市场日益繁荣,个体客(货)运车辆不断增多。由于个体客(货)运车辆分散经营,流动性大、多数车主纳税意识淡薄、租用车辆的雇主(尤其是私人)或乘客一般又不向车主索取正规的发票、税收征管模式不利于征管等原因,造成税务机关对个体客(货)运车辆的税收征管不到位,漏税比较严重的不良现象。如何加强车辆税收的征收管理,有效遏止税款流失现象,成为税务机关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车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核定征收标准单一,税负不公。由于目前营运车辆基本属于个体经营,没有建账建制,只能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从目前各地核定征收标准看,没有

2、考虑车型、地域以及车辆新旧程度对营运收入的影响,只按客运车辆的座位,货运车辆的吨位核定营业额,税负不公显而易见。 (二)交通运输业自身的特点造成车辆税收征管漏洞。由于车辆具有活动范围大,经营地点不固定及收入隐蔽等潜在特点,加上多形式经营、多方式管理,使税收管理的难度更大。从客观方面看,由于车主在观念上未真正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纳税意识仍很淡薄,基本上处于被动的履行纳税义务的状态,在一定时期内很难实现主动申报纳税。某些车主为了个人利益置国家税法于不顾,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以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相当一部分车主利用车辆流动性强、运输场所不固定的特点,抱着“查着了就缴,查不着就跑”的态度偷逃

3、税款。 (三)部门间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目前机动车辆的经营形式逐渐呈现多样化,由于其自身具有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车辆的管理和缴费长期以来由公安、交通征稽、运管等部门负责,部门协调无有效的制约机制,使地税部门很难及时获取准确、全面的车辆信息,造成税源不清,容易出现漏征漏管问题,税收流失严重。由于职权的限制,无法对车辆税收实施有效的源泉控管。税务机关对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存在很强的依赖性,由于地税部门没有路查路检的执法权,从根本上对车辆管理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对车辆实施税收征管时,必须通过各级政府领导做协调,依赖交警、运管和农机监理等有控管手段的部门协助,这就大大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税收

4、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但税务机关没有上路检查的权力。为防止公路“三乱”发生,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都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准上路检查,这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相抵触,因为车辆的经营场所就是公路,而税务机关面对偷逃税行为,按目前规定所能采取的手段却缺乏力度。 (四)税收强制保全措施执行难。由于车辆流动性强,难征易漏,车辆价值远远超过其应纳税额,采取强制(保全)措施清缴欠税,具体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对没有按期缴税的车辆实施税收保全时,《征管法》明确规定,只能扣押价值相当于税款的债物、商品或其财产,但不扣押整车,这样税款很难收上,要扣又存在执法不当的问题

5、 (五)设计载重量与实际载重量不符偷逃税款。客车运输是按座位数核定营业额,货物运输则是按设计吨位核定营业额。目前国内生产厂家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了满足业户少缴过路、过桥费及税收的心理,达到促销的目的,在车辆出厂时故意减少设计吨位,而在运输过程中实际载重量远远大于设计载重量。 以上问题,主要是税务机关征、管、查不对称造成的。客观上,法律法规未赋予税务机关上路检查权。主观上,主管税务机关缺乏对委托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和培训,只重视征收收入数额,却放松监控管理,忽视检查监督 二、强化车辆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车辆税收征管办法。要科学界定征收标准,充分考虑地域、车型、车

6、辆新旧程度对营业额的影响,尽量公平税负;同时根据不同车型分别委托稽征、交警、运管单位代征,并核定指标及超收分成比例等,提高代征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组建运输集团公司,变流动税收为固定管理。各地可考虑在提供一些税收优惠的基础上组建运输集团公司,由公司为车主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包括:贷款购车、办理证照、缴纳税费、处理交通事故、安排货源等,让车主安心跑运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车辆税收的检查地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

7、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那么,也应当赋予税务人员一定的上路检查权力。对那些偷税车辆,税务机关不但有上路检查权,而且有扣车、扣证权,以确保税收的执法刚性,促使车辆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明确稽征、交警部门法定的协税护税职责。 (四)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强各协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杜绝漏户漏管现象,提高征管效率。 (五)核准货运车辆的营运吨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制造厂家的管理,严把出厂关,从源头上控制减少货运车辆实际吨位的做法,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货运车辆实际吨位的核查工作,对明显不符合设计吨位的车辆进行重新核定,同时明确税务部门对吨位核定工作的监督权。 瑞安市地税局信息中心 周银叶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