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申报2011年省林业生态区达标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29号)和《关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由省政府授牌的复函》(粤办函[2003]399号)的文件精神,我省明确提出要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全省各县积极申报创建达标,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有75个县(市、区)进行了“省林业生态县”的创建达标。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宝安区2011年要实现省林业生态区创建达标。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 ”,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和生态风景林建
2、设,中心城区及山体绿化等建设成效明显,绿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局根据《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中林业生态县(区)标准,对照我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摸查,认为基本符合省林业生态区的达标要求,特申请2011年进行省林业生态区达标创建。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guidance on further on to promote innovative city pilot work (of hair), No. [20XX]155) "on the implementa
3、tion scheme of expert consultation seeks views on the innovative city of city pilot work letter (National Science > body letter [220XX]74) documents such as fine spirit, combined with city endowment estate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geographical advantages and the leve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
4、pment, specially formulated. A little, try9 附件: 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29号)和《关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由省政府授牌的复函》(粤办函[2003]399号)中有关“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精神,全省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和申报“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有75个县(市、区)获得了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的荣誉称号。根据市政府的
5、统一部署,要求我区加快创建步伐,力争在2011年创建省林业生态区成功。 根据《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创建林业生态区的十条标准如下: 1、森林覆盖率:平原区达25%以上; 2、林木蓄积量: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连续三年年净增率达4%以上; 3、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生态公益林中一、二类林比例为80%以上; 4、防护林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的绿化率达90%以上,林地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95%以上; 5、保护区体系:保护区体系(含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占全区国土面积比重达3%以上; 6、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线路绿化率达95%以上,绿色通道山地两侧绿化率为95%以上;
6、7、县城绿化:建成区(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为30%以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 8、村庄绿化:村庄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9、林地保护管理:林权证发证率达95%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连续3年都达100%; 10、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三年都控制在0.5‰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连续三年控制在0.5%以下;连续三年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和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根据2010年森林资源档案更新数据统计,我区的林地率为27.6%,根据《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规定,我区按平原类型创建达标。 二、组织领导 1、加强
7、领导。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林业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室由 兼任。召开全区创建林业生态区工作动员大会,下达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创建期间,由区主要领导带队到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全区创建林业生态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备(区长) 副组长: (副区长) 成员:区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统计局、文体旅游局、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等的主要负责人。 2、部门协调。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工作是综合性的
8、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力争2011年底通过省林业生态区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内容 1、做好规划。按照省创建林业生态区的要求做好创建省林业生态区的建设规划工作,根据我区基本情况、林业生态现状,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提出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期限以及保障措施等。根据建设规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林业生态区建设任务。 2、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在进出我区主要交通路口等重要路段树立大型宣传牌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创建的意义及支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出简报,并报送省、
9、市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处室;制作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宣传片。 3、参观学习。由区领导带队,组织创建省林业生态区的有关部门领导前往已经通过省创建林业生态县验收的县(市、区)进行参观学习;邀请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到我区,考察和指导我区创建林业生态区工作。 4、自查摸底工作。聘请有资质的调查单位(拟聘请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单一来源谈判)按照创建林业生态区的要求做好创建林业生态区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要对全区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防护林建设、保护区体系、绿色通道、县城绿化、村庄绿化、林地保护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等10条标准19项
10、指标内容进行外业调查摸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5、查漏补缺。通过外业的调查摸底,针对部分未达到省创建林业生态区相关标准的指标进行查漏补缺,使相关指标得到较快的提升,达到创建省林业生态区的标准。 6、做好申报及迎接验收准备工作。在2011年10月底前,在我区自查十条标准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创建省林业生态区标准的基础上,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省林业局验收。验收合格后,省林业局于当年12月底前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部门职责 1、区府办:统筹协调,上传下达文件及指示,接
11、待检查验收组。 2、区城市管理局:协助区府办统筹安排和达标申报,具体负责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保护区体系、林地保护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等指标的数据核实及调查,并进行相应的查漏补缺工作,使上述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要求。负责防护林建设指标调查及达标,具体负责泥石场的复绿治理工作,确保复绿率95%以上;负责监督水土流失区域生物治理及今年完成整治的农田林网绿化达标工作,绿化工作要与水利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95%以上,农田林网绿化率90%以上,提供卫片、航片、图纸等资料协助调查。 3、区财政局:将林业生态区建设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及时足额
12、拨付资金。 4、区交通局:提供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及通航水道两侧绿化数据及查漏补缺工作;确保通道绿化率95%以上,协助道路绿化调查与检查验收。 5、区建设局:提供城区内公园、单位、道路、小区、公共绿地、广场的绿化数据及相应的查漏补缺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m2以上 ,并协助城区绿化调查与检查验收。 6、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提供建成区图纸及相关规划材料。 7、区统计局:提供全区创建工作所需的统计数据。 8、区文体旅游局:大力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区的宣传,进行社会发动,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
13、况,协助“创建办”设立宣传广告、标语、制作VCD等工作。 9、街道:负责镇区绿化及乡村绿化,确保镇区及乡村绿化20%以上;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山体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提供村庄及镇区绿化数据,协助全镇各相关数据调查及检查验收。 五、工作进度 2011年3月,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及创建工作方案的编制。 2011年4-5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参观学习。 2011年4~5月,对创建指标进行自查摸底,编写建设规划。 2011年5月底,通过深圳市城管局报告省林业局,预先报告要申报,表明今年创建达标决心。 2011年6~10月,进行相关指标的查漏补
14、缺及相关建设。 2011年6~10月,编制申报材料。 2011年9~10月,区、市领导带队向省林业局领导汇报。 2011年10~11月,加强宣传,准备申报材料,区政府请示、市政府推荐函;做好工作总结。 2011年12月,迎接省检查验收组。 不定期的编写创建省林业生态区的工作简报,最少每月一期。 六、资金预算 创建林业生态区经费约需420万元,分项如下。 (一)宣传费用55万元,其中: (1)电视,10万元。 (2)报纸,8万元。 (3)VCD制作,15万元。 (4)宣传牌,10万元。 (5)标幅,6万元。 (6)印制宣传环保袋等,6万元。 (二)建设(查漏补缺)费
15、用270万元,其中: (1)道路绿化,30万元。 (2)农田林网建设,20万元。 (3)水土流失治理,30万元。 (4)村庄绿化,40万元。 (5)林分改造,100万元。 (6)公园设施,50万元。 (三)外业调查、编制建设规划、自查报告及其它申报材料等费用55万元。 (1)外业调查,31.5万元。 (2)统计整理,3万元。 (3)编制《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建设规划》、《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自查报告》、《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调查表、统计表》、草拟《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14万元。 (4)印刷、复印费等,3万元。 (5)税金,3.5万元。 (
16、四)验收接待、交流学习费用,20万元。 (五)其它不可预见费用:20万元。 七、保障措施 1、领导挂帅。创建省林业生态区是政府行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并带队向省林业局领导汇报1~2次。 2、落实资金。全面落实创建资金,对创建过程中所需资金进行及时拨付。 3、协调合作。城管局为主办部门,其它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创建指标达标。 4、聘请专业服务机构。聘请专业调查和咨询机构,进行创建指标数据调查和编制申报材料。 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宝安区创建省林业生态区建设规划及数据调查详细报价清单 序号
17、 计费项目 计费方法 分项费用 备注 1 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10.0万元 2 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5.0万元 3 防护林体系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2.0万元 4 保护区体系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2.0万元 5 绿色通道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4.0万元 6 城区绿化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5.0万元 7 村庄绿化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2.5万元 8 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调查 外业调查费用 1.0万元 9 资料收集、整理费 内业整理费用 1.0万元 10 调查数据整理、统计、分析 内业整理费用 2.0万元 11 创建林业生态区建设规划编制 技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 10.0万元 12 创建林业生态区自查报告编制 技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 3.0万元 13 草拟创建林业生态区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 1.0万元 14 地形图购买、复印费 2.0万元 15 成果打印、印刷、装订费 1.0万元 16 税金 3.5万元 金额合计 5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