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40.50KB ,
资源ID:9280416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28041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新沂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新沂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doc

1、新沂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总 则 第1条:本细则主要实施的是学年学分制,即以学期制为基础,以选课制为核心。各部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本细则的基础上确定每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课目及学分与考核办法,同时规定每学年应修满的学分,学生在允许年限范围内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 第2条:本细则从2007级学生开始试行,适用于校内各类别各专业在校学生。 二、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本细则的制订依据为江苏省教育厅《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第5条:各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学年滚动修订一次,要求在每年的4月底之前修订完成。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

2、课。 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课包括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基本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等。必修课一般为考试科目。 选修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选修课应采用“模块式”课程组,由学生选修。 第6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程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课教学比例一般为50%。对技能型紧缺性人才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时比例可另行微调。 第7条:必修课、选修课应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均衡设置。

3、 三、学 分 第8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分配课时和安排教师工作量的依据。学分计算应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课程(含实验、实训、综合实习等实践性课程)在专业教学方案中安排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以16-18个课时为1个学分;军训、入学教育、公益劳动、综合素质训练、实践课、毕业教育等,按周计算,一般以1周为1个学分。其中公益劳动共记2个学分,各部可分散安排。学分计算的最小单元为0.5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的精神,我校各专业的学时与学分安排如下: (1)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2周左右。每学

4、期考核与机动安排一般不超过2周。 (2)公共课程一般安排在80~100个学分之间,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80—110个学分之间。 (3)选修课程一般安排在30~50个学分之间。 (4)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5)体育课一般每周安排2个学时。 学生转部转专业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已修课程的学分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予以承认。转专业后,对已修的未列入转入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课程的学分,可以记入选修课学分。 第9条: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的学分。三年制中专应达到160~180学分,五年制高职应达到260~280学分,综合班应达到160学分左右。任选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

5、不超过25%。 第10条:课程和活动学分。课程学分中含统考或水平测试学分;实践课程学分包含综合实习学分和技能等级学分。综合实习一般不超过一个学年。学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完成实习计划,成绩评定合格,给予36学分。学生未参加全部实习活动,按实际参加实习的时间,每32~36课时获1学分。 第11条: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全国、全省和市级的专业技能或科技制作与发明竞赛;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全国、全省和市级的各类知识竟赛或活动获奖可适当奖励学分如下: 奖励学分 省级(国家行业)比赛 市级比赛 校级比赛 3 一等奖 2.5 二等奖 一等奖

6、 2 三等奖 二等奖 1.5 优秀奖 三等奖 一等奖 1 优秀奖 二等奖 0.5 三等奖 学生获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表彰的可奖励学分,获全国、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2、1、0.5个学分。 学生获得社会认可的公共技能等级证书或与专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按高级、中级、初级,每张证书分别给予2、1.5、1个学分。学生获得与专业有关的上岗证书给予1个学分。 第12条:替代学分。学生获得社会认可的公共技能等级证书或与专业相关的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证书,可申请替代相应的公共课或专业技能课的学分。 第13条:总学分。总学分为课程和活动学分与奖励学分之和

7、各部应设法鼓励学生多得学分。 四、考核、补修与重修 第14条:除免试课程外,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情况评定学习成绩。成绩及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为了促教促学,可采用学分与平均成绩积分并记的办法;变结果性评价为过程性评价,建议每学科学生的平均学习成绩积分计算构成为: 该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积分 = 上课出勤10%+课堂纪律10%+平时作业等级20%+单元测验成绩30%+学科结业成绩30% 具体情形分类如下,学生的各科平均成绩积分可作为学期或学年的评优依据。 成绩积分 60分以下 60—79分 80—89分 90分及以上 学分情况 重修或改修 获得该科学

8、分 获得该科学分 获得该科学分 第15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考查成绩按“90 ~ 100分为优,70 ~ 89分为良,60 ~ 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为准。各科考核均按平均成绩积分方式计算学分。 第16条: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活动课程均可实行多种形式的考核制度,但评价制度必须做到规范和公正。 第17条:取消补考,实行重修。在学生修读必修课过程中,如果考试成绩不及格,除毕业学期以外均不予补考而予重修,重修一般不得超过两次;在修读选修课过程中,考核若不及格,则可重修或重选。重修或重选课程需交纳重修费,并做到考

9、教分离。课程重修须在后续一年之内进行。 第18条:按学分收取相关费用。新生入学后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学费与需选修学分折算成学分费用进行重修收费。免修课程不收费。 第19条: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获得情况均应填写在学生的成绩登记册中。 五、课程的选修与免修 第20条:各部要制定相应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学校相关的课程政策,包括毕业要求、学期和学年学分规定、选课程序等;二是所有供学生选择的课程简介(说明),其内容包括:(1)课程目录;(2)课程名称;(3)课程性质;(4)课程内容;(

10、5)课时数;(6)学分数与平均成绩积分;(7)实验实训方式;(8)考核办法。以此指导学生正确选课。 第21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门修习课程的正常教学活动,在未获得课程学分前,不得申请免修,边工作边学习期间可以申请免修。学生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后获得学分。 第22条:在学校开设的科目范围内,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的获得竞赛名次、资格等级证书能证明自己在相关课程已达到合格水平,则可以依据规定向学校申请该课程的免听或免修。应将学生出具的足以证明其掌握了某门(或几门)课程要求的由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考试而颁发的有效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学校认定学生已获得的国家资

11、格或等级证书,可以视作已达到某些学习科目的课程标准。可以申请免听、免修相应课程。学生应提交免修申请和有关证书原件,由学校教务处审批。但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和技能操作类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六、毕 业 第23条:对于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提前发放毕业证书;对因成绩原因的学生,也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可因病申请休学或因事申请停学,允许学生在学年的中期毕业。在延长修业年限后,仍达不到学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者,作结业处理。 第24条:三年制中专、三年制职高及升学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其中必修课原则上均需全部合格。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选

12、修高年级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以尽早获取学分。 第25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获得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二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重修和考核,取得要求学分,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时起;也可延长学习时间,留校继续学习,以完成规定学业。延长学习时间者,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习费用。操行等级评定不及格和技能达不到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者,不予毕业。 第26条:对提前修满学分的优秀学生,应鼓励选修第二专业和其它课程,经学校批准可提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或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 第27条:对于获得必修课、选修课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先就业或创业,一段时间后,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本校继续学习。 七、附 则 第28条:各部要构建选修课的选课指导机制,使选课指导更具针对性。 第29条:本方案需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职代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中不断完善。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