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产购销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组团内 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三、付款办法: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四、交房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
2、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十三、本合同附件: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2. 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