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德育考核细则( 9月— 8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未来社会精英。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实施办法, 用以规范学生言行举止, 加强学生品德修养, 鼓励同学参与部门、 协会主办的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一、 德育考核加分总则 1、 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60分。 2、 每周如果无任何违纪情况, 并无扣分记录, 则有固定加分为0.4分, 另外一期可加满勤分1分。(
2、每学期按18周计算) 3、 德育考核总分最高为98分; 超过98分, 一律计算为98分。 4、 期末德育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 给予记过处分, 取消一切评优、 评先资格。 5、 校干、 社团( 协会干部、 助理以及其它学生组织) 干部,系干( 包括助理、 干事) 以及班干只能在任职基础分中取其中的最高一项分进行一次加分。 6、 在几个社团( 协会) 任理事、 干部或助理、 干事不可重复加分, 取其最高分加。 7、 全体学生干部, 各部门加分以及各学生组织加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8、 团委会( 或团总支) , 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总会( 或分会) , 社团联合会外的其它学生组织
3、一律按照社团考核加分细则予以加分。 9、 一个活动中个人加分仅一次, 若已加活动分则不再加特贡分。( 如果活动参加者以多重身份参加, 则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同一次活动前中后期加分不叠加) 二、 加分细则 (一) 任职加分 1、 校团委会, 校学生会, 校青年志愿者总会, 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和文明督导队队员以及护卫队队员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2、 系( 部) 级干部、 礼仪队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3、 校级助理、 干事, 社团( 协会) 理事长, 系( 部) 级助理、 干事; 勤工助学
4、中心主任等其它学生组织负责人, 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6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4、 社团( 协会) 副理事长和班干部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5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5、 社团( 协会) 各部门干部、 勤工助学中心各部门干部, 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4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6、 社团( 协会) 各部门干部助理干事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3分。 7、 校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基础分最高加分为4分(优秀成员), 系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最高加分为3分( 优秀成员) 。(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8、 各系部早辅担任者( 英语、 普通话) 每人每期加
5、分为2分, 优秀早辅每人每期加分为3分( 优秀早辅比例为早辅的6%, 须由校语工部统一评选) 。 9、 雷锋讲解员成员每人每期加分为2分, 优秀讲解员每人每期加分为3分; ( 优秀讲解员比例为讲解员的6%, 须由青总会统一评选) 。 10、 义务家教、 图书协管员每期最高加分2分, 校外辅导员每人每期最高加3分, 由校实践部期末评出的6%优秀校外辅导员加4分。 (校外辅导员、 图书协管员及义务家教三项不可相互叠加, 可与其它基础分叠加) 11、 优秀寝室长( 以红榜公布的寝室门牌为准) 、 优秀实习生每期每人基础加分为2分。 12、 课代表、 寝室长每期基础加分为1分。( 不可与其它任
6、职分叠加) 13、 社团( 协会, 青志协) 会员能够在五个不同的协会间自由加会员分1分/个, 优秀会员另加0.5分。( 加分社员名单以交会费名单为准, 优秀会员加分比例为会员的6%) 。 (二) 特殊贡献加分 1、 校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 经校团委, 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 确定产生良好影响, 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 每学期不超过3次, 每次不超过2.5分。 2、 系( 部) 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 经系部审核后, 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 确定产生良好影响, 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 每学期不超过3次, 每次加分不超过2分。 3、 社团( 协会) 组
7、织开展活动, 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 交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 确定产生良好影响, 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 每学期不超过5次, 每次加分不超过1分。( 其它任何学生组织特供分每学期加分不超过3次, 每次加分不超过1分) 4、 所申请活动或个人必须在校级及校级以上给学院带来良好影响, 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 4、 每次活动特贡分申请名额按总人数来确定, 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不超过4人。 注: 一人在同一个活动只能在特贡分与活动分中选取其中一项 (三) 学习成果加分 1、 英语等级考试过国家专业八级、 专业四级, 六级、 四级、 三级( 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 分别加4/2,
8、4/2/2分。 2、 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国家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分别加5/3/2/1分; 过省级一、 二级(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加1分。 3、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加2分/件。 参加长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2分/门; 参加短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1分/门。( 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 4、 普通话等级考试过一甲、 一乙、 二甲、 二乙(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 分值分别为4/3/2/1。假期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5、 发表文章在系、 校、 市、 省、 国家级刊物上依次加分为1分
9、 1.5分, 2分, 2.5分, 3分。(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6、 各级奖, 助学金证书不作为加分凭证, 各证书加分有效期为证书签发日起的六个月以内, 逾期不加分。 7、 校报记者站即校报发稿加分: 200字—500字以内且质量较高者加1分; 500字以上加1.5分。此项加分由校报记者站鉴定, 于期末将加分名单与稿件复印件交至校秘书部审核并统一加分。 ( 四) 证书分 1、 因微型授课大赛是我院特色活动,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特批准在此活动中获奖的证书归于证书加分一览表中加分内容, 加证书分。 ①期末按照校( 系) 实践部汇总的名单根据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
10、胜奖奖项分别加分, 校级分值分别为2.5/2/1.5/1分, 系级分值分别为2/1.5/1/0.5。( 院系得奖证书重叠则取高的一项加分,且证书和此项的活动分不重复加分) ②其它参赛人员( 没有获得证书加分的参与者) 加0.5分活动分, 校、 系实践部期末汇总提供名单给校秘书部, 由校秘书部统一造表加分。 2、 全校的优秀寝室及积极分子评比活动结果归于证书类, 加证书分, 优秀寝室则0.5分/人, 寝室建设文明积极分子2分/人, 期末由校宿管部统一造证书下发至系部。 注: 其它证书分详见证书一览表。 3、 献血证加分分值为3分/人。 (五) 思想道德品质加分 1、 被
11、评为省级优秀团员、 优秀干部加5分/次。 2、 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 优秀干部、 优秀志愿者、 优秀实践者加3分/次。 3、 被评为系级优秀团员、 优秀干部、 优秀志愿者、 优秀实践者加1分/次。 4、 校、 系部组织的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人。 5、 优秀班级成员加0.5分/人( 由系部按照班级月评表取前10%定) 。 6、 做好人好事, 拾金不昧者( 凭青年志愿者总会和院保卫部的红榜为准) 加1分/期, 其中做好人好事影响较大或拾金不昧中金额或者物品价值超过200元, 起榜样作用者, 加2分/期。 7、 各系部开展团课, 被评为”优秀团课班级”, 班
12、级成员70%加1分, 其它加0.5分。 8、 维护班级秩序, 敢于同违纪情况做斗争者, 经班委会讨论后交申请材料, 由系部审核后能够加1分/期。 (六)、 活动加分 1、 校部每次活动申请活动分最高分2.5, 系部最高分2分, 社团每次活动加分1分/人.( 最高分按70%比例加) 2、 代表校部、 系部参加篮球、 排球和足球等体育项目, 校、 系部参赛人员分别加3分、 2分。 3、 学校举行的秋季运动会, 运动员最高加2分( 以上场者为准) , 裁判员加3分, 啦啦队每人加分不超过1分, 后勤人员不超过2分, 酌情加分。( 最高分比例控制在70%) 4、 在校期间积极转发或
13、评论”一师团委”微博的同学当月超过10条( 10—20条) 加0.5分; 超过20条( 20—30条) 加1分; 超过30条( 30—40条) 加1.5分; 超过40条加2分, 每学期进行3次统计, 由校宣传部将加分申请与名单交至校秘书部进行当月活动分加分。 三、 扣分细则 (一) 基础扣分细则 1、 学生在校期间获留校查看处分扣15分/次。 2、 学生在校期间获记过处分扣8分/次。 3、 学生在校期间获警告处分扣5分/次。 4、 学生在校期间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起哄者、 带异性留宿寝室或在寝室内赌博者一经发现扣10分/次。 5、 学生在校期间弄虚作假、 小偷小摸被抓者扣10分
14、/次。 6、 在寝室用违禁电器一经查到扣5分/次, 态度恶劣者, 最高扣8分/次。 7、 在寝室做影响她人正常生活的事和通报批评扣2分/次。 8、 在校、 系的抽查中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到集体的荣誉者扣2分/次。 9、 在校园内吸烟、 喝酒被文明督导队发现者扣2分/次。 10、 上课期间顶撞老师, 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扣5分/次。 11、 周日晚点名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 。 12、 学校及系部大型活动缺席者或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含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 者扣2分/次。 13、 旷课扣1分/课时。 14、 学生寝室内务不合格、 不搞卫生寝室每人扣1分/次。 15、 在教学区内穿背
15、心、 短衣裤、 拖鞋、 奇装异服或头发另类者被文明督导队发现扣1分/次。不积极参加卫生打扫或缺席者扣1分/次。 16、 旷寝经查处扣1分/次; 课堂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同意, 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方可离开, 其它同学或班干部不得代签, 学生擅自离堂者扣1分/次。 17、 经校系宿管部查出晚归者扣2分/次, 未归者扣5分/次。 17、 全期上课时间请假总计课时超过10单节扣2分/人; 全期周末补课时间请假超过三次者扣1分/人( 公假除外) 18、 上课和早读以及晚自习迟到或无故早退者扣1分/次。 19、 德育分加分造假以及消分造假者扣4分/人每次. (二) 校级干部扣分细则 1
16、 校级干部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 无故缺席3次或3次以上者做除名处理。 2、 校干工作不主动, 工作严重失职, 造成不好影响, 期末的德育分扣3分。 3、 校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 4、 校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 5、 校级干部助理、 干事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 6、 校级干部在任期间不注意内部团结, 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扣3分/学期。 7、 校级干部开会迟到扣1分/次。 8、 校干开会不遵守会场纪律者扣1分/次; 校级干部助理、 干事开会迟到扣0.5分/次。 (三) 系干扣分细则 1、 系干例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 缺交工作总
17、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 而且在当月的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2、 系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 例会迟到者扣0.5分/次, 而且在当月的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3.在系部例会请假3次含3次按缺席扣2分。 (四) 班干扣分细则 1、 班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开例会时无故缺席扣1分/次。 2、 班干在相应的部门参加例会迟到或迟交工作总结扣0.5分/次。例如: 主席部的班长例会、 秘书部的副班长例会。 五、 附注 1、 在校部总纲下, 系部可依系部实际情况制定系部德考细则, 在实施前必须经校团委及校秘书部同意。 2、 从 9月起全校德育考核实行月报制, 校秘书部除大检月, 每月对系秘书部进行德考本的抽查工作, 对德考本的填写规范严格要求, 严厉处理造假事件, 造假当事人一律按德考细则有关条例进行处理. 六、 备注 第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校秘书部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秘书部 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