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制度
为提升矿井平安治理水平,保证矿井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确保矿井平安消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时间:每月3日、13日、23日定为排查日期。
二、人员组织:矿副总工程师牵头,消费单位、辅助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方式:
?? 每月检查组按规定日期对矿井上、下监控系统隐患进展集中排查或分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进展记录。
四、排查详细内容:
(1)地面中心站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是否出现空岗现象。
(2)中心站主机是否运转正常,各种信息能否正常上传,设备防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3)中心站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及时、准确。
(4)井下分站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闭锁功能是否正常,工作面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合理,数据显示是否准确,是否按时进展校验。
(5)各种监控设备、线缆卫生是否清洁等。
五、关于排查出的征询题检查组进展汇总分析,并开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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