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1章 本质安全组织机构保障制度………………………………………………………1 1.1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1 1.2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1 1.3 权台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专家顾问制度……………………………………………2 第2章 本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 第3章 风险管理制度………………………………………………………………………5 3.1 风险预控管理制度…………………………………………………………………5 3.2
2、 危险源辩识管理制度………………………………………………………………5 3.3 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5 3.4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 3.5 “三违”及未遂事故汇报管理制度………………………………………………6 3.6 事故案例分析讲座制度……………………………………………………………7 3.7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7 3.8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8 第4章 本质安全管理激励与约束
3、制度……………………………………………………9 4.1 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标准……………………………………………………………9 4.2 本质安全奖惩………………………………………………………………………10 4.3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12 4.4 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13 4.5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15 4.6 本质安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16 第5章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4、……………………………………22 5.1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2 5.2 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25 5.3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制度……………………………………………………26 5.4 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与预警制度…………………………………………27 5.5 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27 第6章 权台煤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29 6.1 组织机构………………………………………………………
5、……………………29 6.2 资金保障……………………………………………………………………………29 6.3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内容、程序。…………………………………………………29 第7章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与监测制度……………………………………………31 7.1 总则…………………………………………………………………………………31 7.2 组织机构……………………………………………………………………………31 7.3 责任划分……………………………………………………………………………33 7.4 基层单位的监测制度…………………………………………………………
6、……33 7.5 检查、监测考核办法………………………………………………………………33 第8章 本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5 第9章 本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6 第10章 本质安全技术文件编制审批制度………………………………………………37 10.1 回采、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37 10.2 回采、掘进作业规程的审批………………………………………………………37 10.3 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37
7、 10.4 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38 10.5 机运专业措施的审批……………………………………………………………38 10.6 口头应急措施的规定……………………………………………………………38 10.7 相关规定…………………………………………………………………………38 第11章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39 11.1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39 11.2 设备管理制度……………………………………………………………………39 11.3
8、 配件管理制度……………………………………………………………………40 11.4 材料管理制度……………………………………………………………………41 11.5 物资验收制度……………………………………………………………………41 11.6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2 11.7 巡回检查制度……………………………………………………………………43 11.8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43 第12章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5 第13章 本质安全
9、管理公开制度…………………………………………………………46 第14章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47 14.1 井下检查制度……………………………………………………………………47 14.2 管理干部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制度……………………………48 14.3 井下运输管理制度………………………………………………………………49 14.4 环境管理制度……………………………………………………………………53 14.5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55 III 第1章
10、 本质安全组织机构保障制度 第1章 本质安全组织机构保障制度 1.1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 1.1.1 组织机构 委员会主任:矿长、矿党委书记 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 委员会成员:掘进、采煤、机电、安全、经营副总及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地质科、 党政办公室、组职科、宣传科、纪委、工会、团委、企管科、劳资科、财务科、计划科、保卫科、安培中心、机电科、通风工区、供应科、洗运科的行政负责人。 1.1.2 职责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矿的本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制度,负责基
11、层各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审定。 2.负责体系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督促基层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标准,检查本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解、细化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组织编制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定后组织实施。 4.负责安全工作的动态检查,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5.参与各类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本质安全管理例会,制定月度、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6.负责审查《操作规程》、
12、《作业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实施情况评价。 7.接受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 8.组织、参与矿井事故的抢救与处理,对各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和分析认定。 1.2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会议周期:每月一次 主持人:矿长 参加人员: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基层行政主管 会议内容包括: 1.全矿安全情况汇报: 1)上月体系检查考核情况。 2) 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本月需要解决的问题; 3) 上月本质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2.布置当月安全工作重点。 3.体系办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员工公布。 1.3 权台煤矿本质安全管
13、理专家顾问制度 1.为了更好地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聘请集团公司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为矿本质安全管理顾问专家组(以下简称顾问专家组)。 2.顾问专家组在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3.顾问专家组主要工作方针:顾问专家组应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保密性的原则开展工作。利用技术含量高、针对性强的技术、信息,以较快地指导服务安全生产。对涉及煤矿的技术信息和经济秘密不外泄、不扩散。 4.顾问专家组主要工作内容 1) 针对我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各方面重大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对风险排除提供决策建议; 2) 协助我矿对煤炭生产、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等改
14、革与发展项目进行课题研究; 3) 推荐适合我矿技术含量较高的科技成果,特别是专家本人持有的科技成果在我矿进行推广和产业化; 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予以技术支持并提出解决方案; 5) 专家应定期为我矿各级管理和科技人员举办讲座、报告,进一步提高本安管理水平。 6) 顾问专家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权台煤矿,具体联络负责人为矿总工程师; 7) 顾问专家组采取分散研究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重大问题在顾问专家组会议上讨论;一般专业技术问题,可委托有关专业成员办理。 附:a专家顾问组组长:杨家华 副组长:刘长友 b专家顾问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技术职称
15、 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 职务 1 杨家华 高级工程师 安 全 徐矿集团 副总工程师 2 赵从国 高级工程师 采 矿 徐矿集团 副总工程师 3 裴立瑞 高级工程师 机 械 徐矿集团 副总工程师 4 陈忠胜 高级工程师 水文地质 徐矿集团生产技术部 副部长 5 钱泽兵 高级工程师 防灭火 徐矿集团生产技术部 副部长 6 李 楠 高级工程师 电 气 徐矿集团生产技术部 科 长 7 谢志勤 高级工程师 洗 选 徐矿集团经营管理部 科 长 8 刘长友 教 授 支 护 中国矿大能源学院 副院长
16、 55 第2章 本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要求: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2.每年年初,矿应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规定》。 3.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区队,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4.每年年初基层科区长与矿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科区员工与科区长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制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包含矿安全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 6.
17、每月由安监科对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第3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3章 风险管理制度 3.1 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1.及时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基层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对职工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区队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规程》、技术措施过程中应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人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并报批、传达,否则不准
18、施工。 3.2 危险源辩识管理制度 1.矿属各单位应成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服务活动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管理。 2.安监科、体系办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指导各基层单位制定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3.安监科、体系办负责矿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4.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6.各单位必须将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安监科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7.体系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
19、理责任。 8.各业务部门和安监科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9.安监科、体系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10.各单位负责制定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班前会应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3.3 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1.工作前风险评估先在班前会进行,当班干部负责组织风险评估、不放心人员的排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2.在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所使用的工器具、周围作业环境、个人体能、个人防护佩带等,评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根据评估出的安全风险,要制定相应的改进防范
20、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4.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 5.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3.4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矿应按集团公司定员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科对全矿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每旬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调整检查频率;动态检查实行24小时不定时地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副处长召集,安监科、技
21、术科及机、运、通、皮、采、掘、准区队管理人员参加。 4.专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进入井上下任何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其中进入要害场所应持徐矿集团“要害检查证”,有权向有关部门调阅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通知当事人及责任单位到安监科进行追查分析,根据情节给予罚款或按“三违”处理。 6.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7.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经安监科及其它相关部门复查认可,方可恢复生产。 8.根据检查出的安全隐患
22、问题性质,安监科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处理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监管责任人。安全隐患应建档管理。 3.5 “三违”及未遂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1.所有作业人员有义务对“三违”人员及未遂事故进行举报。 2.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对未遂事故及时追查分析。 3.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报矿办公会研究,给予行政处理。 4.对“三违”现象不制止、不纠正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和1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5.“三违”治理、未遂事故的汇报应填写统一表格,安监科统计报表,并保存记录。 6.对
23、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实行奖励制度,举报一般“三违”及未遂事故一次奖励100元,举报重大的未遂事故及严重“三违”一次奖励200元。 7.矿设置“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电话,安监科受理举报的有关事项。 8.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 3.6 事故案例分析讲座制度 1.定期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教育活动,使事故案例分析制度化、经常化。 2.安监科负责收集集团公司及同行业各种事故案例,并制作成图片、幻灯或牌板以方便日常案例教育。 3.适时开展事故案例分析讲座会,宣传科、工会、安监科具体安排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期事故案例宣讲。 4.各单位要利用班前会或班组安
24、全活动日开展案例教育,每个季度至少一次。 5.宣传科、工会负责制作案例宣传教育牌板,举行安全一条街活动,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6.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重点从现场管理、技术装备、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剖析,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 3.7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由安监科落实处理并登记建档。 2.全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有义务检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如实向安监科信息中心汇报。 3.瓦安员、兼职安全员、群监员、青岗员、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班组长以上的管
25、理人员,当班必须认真检查所经路线、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现场立即安排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及时如实向安监科信息中心汇报。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安监科信息中心和矿调度室汇报。 4.采、掘、准、机、运、通、皮、洗、供应、地质、安全、生产技术科等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5.安监科建立安全预警网络系统,并经常检查基层单位安全预警网运行情况。 6.安监科信息中心负责全矿安全隐患的信息管理工作,对收集到的安全隐患分类记录、筛选、发送或上传。 7.每天早晨6:30 前,安监科信息中心将最新收到的安全隐患分类筛选、整理,做出安全信息日报表在安全预警网上发布。 8.安监科长每
26、天在矿早调会上通报当天的安全隐患。 9.安监科每天下午召开碰头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理。对有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及时运用安全预警网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收到后,应在限期内解决,并将整改情况运用安全预警网回复至安监科。 3.8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矿每年初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当遇到重大生产调整变化时,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2.生产区队(科)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责任人之一。 3.业务部门对分管专业的灾害预防负技术管理和监督责任。 4.业务部门对本专业管理范围内
27、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前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5.生产区队(科)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 6.生产区队(科)要经常组织自检自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7.矿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岗位、各工种的风险进行辩识,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4章 本质安全管理激励与约束制度 第4章 本质安全管理激励与约束制度 4.1 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标准 4.1.1 原则 处罚要体现“及时性、合理性、针对性和一致性”,注重与受罚单位和个人沟通。 4.1.2 风险责任处罚标准 风险等级 主要责任人处罚标准 主要责任人扣分标准 Ⅰ
28、级 罚款100元 扣1分 Ⅱ级 罚款100元 扣2分 Ⅲ级 罚款100元 扣3分 Ⅳ级 罚款300~500元 扣4分 Ⅴ级 罚款300~500元 扣5分 员工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界定依据《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主要表现及其分类》。 4.1.3 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 1.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0.5分。
29、 2.扣分方式:对不安全行为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根据违章情况除罚款、停班学习处理外,还应进行考核扣分。 3.不同分值等级相应处罚标准 1)扣1分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罚100元,并写出检查。 2) 扣2~3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罚100元、停班学习不低于15天,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3) 扣3~5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300~500元的罚款、停班学习一个月,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4)年度累计扣至10分的不安全行为,并根据情节给予撤消职务、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 1) 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建立不安全
30、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积分扣分情况。 2) 计分情况纳入计算机管理。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立即进行强制培训。 3) 扣分结果与个人安全风险抵押挂钩,扣分达到3、4、5、6、7、8、9、10分的人员,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分别按30%、40%、50%、60%、70%、80%、90%、100%的比例扣除。 4.2 本质安全奖惩 1.矿从吨煤工资中提取0.3 元作为安全及质量奖励基金,集团公司对矿井的安全质量嘉奖、矿对单位和个人的各类安全质量罚款,均纳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安全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奖罚平衡的原则由安监处严格按照本规定掌握使用,劳资科和财务科必须建立单独台帐,做到月
31、结月清,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凡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分别给予500 元以上奖励 1) 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 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组织抢救,避免人员伤亡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 3) 在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 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创新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为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月度内分别给予100~500 元奖励。 1) 检举盗窃、破坏、损坏安全设施(设备)(铁门、道档、捕车器、瓦斯监测监控装置,通风、防尘、防灭火设施,
32、通讯设施等)者。 2) 由于拒绝或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者。 3) 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4) 在拆除(收作)、安装(刷面)、初放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监督把关为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5) 季度内在防火、防瓦斯、防治水、巷道贯通等方面做出贡献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4.具备获奖条件的,个人奖励金额在500 元(含500)以下的,由安监处研究决定。超过500 元的,报矿办公会研究决定。 5.因个人违章作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自伤或他伤的,除给予300~500 元罚款外,还必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原则上,
33、轻伤1000 元,重伤2000 元),同时可根据工伤原因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死亡事故的责任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单位月度内累计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超过3 人次或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1 人次罚班组长200 元,该单位工资总额下浮1%,并对该单位所有干部罚款100 元/人。 7.对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 凡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处以工资总额15%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区队长罚款1000 元。 2) 凡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处以每人10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免职,并同时处以5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处以工资总额10%的罚款
34、 3) 凡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处以5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处以300 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处以工资总额5%的罚款。 8.月度内单位每出现轻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5%;罚主管每人3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单位每出现重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的15%,另罚主管每人 5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每人1000 元罚款。造成工亡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当月工资下浮40%。 9.安全质量月度结构风险工资: 1) 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实施范围:采
35、煤、掘进、准备、修备、机电、运搬、通风、皮带、洗运科、供应科、救护队的技术员以上干部及技术科、安监科全体人员、地质科主管技术员以上干部。 2) 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数额:正职每人300 元,其他人员每人200 元。 3) 考核办法 a.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为A 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为一级,全额兑现风险工资。 b.本单位出现轻伤1 人次,按风险额的50%兑现奖励;出现重伤1 人次,不兑现奖励。 c.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达不到A 类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达不到一级,当月不兑现风险工资。多头施工单位,按最低得分考核。 d.当月无工程质
36、量的,考核文明生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明生产环境旬检查低于92 分(含)的,一次扣50%,二次扣完。安全隐患整改率没达到100%,不兑现奖励。 e.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分专业按上述指标以全矿考核为准。 4) 资金来源及兑现办法 a.采、掘、准、机、运、通、皮、洗、供应科月度风险工资从本单位承包工资中列支。 b.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地质科、救护队的月度风险工资从安全生产罚款中列支。 c.本规定由安监科实施考核,经企管科审核、劳资科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0.凡被上级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下述条款追究: 1) 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按1000 元计算。 a.矿领导层:
37、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b.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单位区长罚款50 元、书记罚款50 元、跟班区、队长罚款150 元。 c.不安全行为人员当班的班长罚款150 元、副班长罚款50 元、组长(或验收员)罚款50 元。没有副班长、组长(或验收员)的,当班班长罚款250 元。 d.现场瓦安员罚款150 元。(无瓦安员,罚单位兼职安全员或通风工区当班班长) 2) 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对单位扣款10000 元,个人罚款按上述责任比例分摊。 11.奖惩制度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外的责任处罚按矿有关文件执行。上级文件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未列举的不安全行为,比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3
38、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4.3.1 举报内容 1.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或不积极组织抢救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2.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3.违规组织生产的; 4.员工不安全行为; 5.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6.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工种无证上岗作业的; 7.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8.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4.3.2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矿设置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单位为安监科,电话:85345326; 2.信件举报:矿设置举报
39、箱,举报箱设在安监科办公楼一楼,由安监科每天负责收集处理; 3.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安监科举报。 4.3.3 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 2.举报时需说明举报事件、时间、地点和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4.3.4 举报受理 1.安监科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 2.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4.3.5 对举报人的奖罚 1.对如实举报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1) 对举报“三违”人员的,经查实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2) 对举报的一般隐患、事故(事件)的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属于重大隐
40、患、事故(事件的)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 对举报其他事项的酌情奖励。 2.对虚假举报者,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查出给予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3.替举报人保密。 4.4 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4.4.1 目的: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各级领导恪尽职守、依法治企,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以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4.4.2 责任追究机构及职责: 组长:矿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 成员:掘进
41、采煤、机电、安全、经营副总及技术、安全、组织、纪委、企管、财务、工资、工会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1.依照领导小组安排,组织调查由矿查处的安全、质量领导职责过错。 2.编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关于安全、质量事故的投诉、举报,对经审查确有事实依据的应在3 日内组织立项调查。 4.4.3 责任追究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按章(上级和矿的有关规定)办事的原则。 3.责任和过错相符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结合,经济处罚
42、与行政处分结合的原则。 4.4.4 安全、质量责任的追究处理: 根据失误的事实,依据过错的性质及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责任人如下相应的处罚和处分。 1.责成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2.“黄牌”警告。 3.调离工作岗位。 4.引咎辞职。 5.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留用察看、除名。 4.4.5 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1.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可对直接责任者解聘或除名,负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 2.凡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免职。 3.凡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43、进行“黄牌”警告,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对跟班干部免职。 4.凡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跟班干部给予“黄牌”警告。 4.4.6 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指挥不当或失职造成轻伤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外,给予当班副区(队)长“黄牌”警告。 2.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指挥不当或失职造成重伤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当班班长、副区(队)长引咎辞职,给予单位党政主管领导“黄牌”警告。 3.造成年度内有两次“黄牌”警告的,其责任人引咎辞职, 4.凡造成工亡事故的,当班副区(队)长,党政主管领导均引咎辞职。 4.4.7 关于质量标准化相关责任追究:
44、1.在上级部门检查中,有一专业不达标的,或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对负有责任的区队长及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给予“黄牌”警告。 2.同一区队(专业)年度内有两次不达标,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引咎辞职,专业技术负责人引咎辞职。 3.年度内异地项目部有两次专业不达标,其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负责人)引咎辞职。 4.4.9 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责任追究: 单位月度内累计发生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超过3 人次或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1 人次,对当月跟班或分管副区(科)长黄牌警告;班组月度内累计发生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超过5 人次或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2 人次,班组
45、长、跟班或分管副区(科)长免职,并对单位党政主管黄牌警告。年度内受到黄牌警告2 次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 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外的责任处理,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4.5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4.5.1 抵押金交缴方法、标准和范围 1.方法:由各单位汇总交财务科。 2.标准和范围: 1)采、掘、通风、准备、修备、安监科、技术科正职每人8000元,副职每人5000 元,主管技术员每人3000 元,分管技术员每人2000 元。技术科、安监科其他工作人员每人1000 元。 2)机、运、皮正职每人5000 元,副职每人3000 元,主管技术员每人2000 元,分管技术员
46、每人1500 元。 3)洗运科、地质科、救护中队、供应科正职每人3000 元,副职每人2000 元,技术员每人1500 元。 4)其他单位正职每人2000 元,副职每人1500 元。 5)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职工安全风险抵押办法,报安监科备案。 4.5.2 抵押金周期:年度。 4.5.3 考核办法: 1.共性部分 1)矿井实现安全目标,兑现风险奖励。 2)年度内出现二级非伤亡事故1 次,减发责任单位年底兑现额的20%,且累加计算。 3)年度内发生轻伤1人次,减发事故单位年度兑现额20%,且累加计算。 4)年度内出现重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抵押金
47、的50%。 5)年度内若发生工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抵押金的100%;其他单位扣除抵押金的50%,年底不再兑现奖励。 6)质量标准化检查出现1 次不合格品,减发被查单位年底兑现额的10%,且累加计算。 2.专业考核 1)采掘准、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矿井本部实现安全年,集团公司安全评估检查为A 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为一级、本单位杜绝轻、重工伤事故,质量标准化杜绝不合格品,年底按抵押金同等金额给予奖励。 集团公司安全评估检查每出现一次为B 类、本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每出现一次二级,减发被验收单位兑现额的20%,依此类推。 2)技术科、安监科的考核: 全矿不发生工
48、亡事故、重伤不超标,年底按抵押金同等金额给予奖励。年度内重伤每超过1 名减发兑现额的20%,轻伤每超过1 名减发兑现额的10%。 3)地质科的考核: 年度内杜绝测量透窝事故,杜绝水害责任事故,专业质量标准化达一级、安全评估为A类,年底按抵押本金同等数额给予风险奖励 4)其他单位的考核:全矿不发生工亡事故,年底按抵押本金同等数额给予风险奖励。 5)其它说明: a.上述扣款均从抵押金本金中扣除,年底只按本金剩余部分兑现。 b.年度内因工作变动,本人必须主动及时按标准到财务科交纳抵押本金或补足抵押本金标准的差额部分,年底按月度时间段兑现风险奖励。 c.不缴风险抵押金或不按时缴纳(
49、补交)的,年底不兑现风险抵押金,且须承担责任时,严格按照应缴纳风险抵押本金的数额罚款。 4.6 本质安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 4.6.1 工资分配 1.基本原则 1)“两个低于”原则。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2)效率优先,注重公平原则。以岗定责,以效益定收入,公平合理。 3)按劳分配原则。工资向苦、脏、累、险和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向贡献大的岗位倾斜。 2.相关规定 1)档案工资管理。职工(不含实行技能工资分配的职工)原岗位技能工资和各种津补贴标准,均作为档案工资管理。 2)工资基数的范畴。核定的工资基数包括: a.
50、各种工资:标准工资、岗效、病假、伤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公假及节假日加班等。 b.各种津补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含原下井费、井下岗位生产补贴、采掘直接工补贴、中夜班补贴、班中餐补贴;集团公司新增部分由矿另行核增)、戴氧津贴、综合补贴、矿龄补贴、住房补贴、责任费、书刊费、住房互助金、工伤补贴、交通补贴、营养津贴等。 3)矿补贴部分。矿补贴的烤火费、降温费、新职工房补、水电补、卫生费、通勤费、回民补贴、信访补贴、办案津贴、计生津贴、液化气补贴、技术津贴、技师津贴、创新津贴、班组长岗位津贴等按标准进行核增。 4)工资控制标准。基层单位正职干部工资不超过在册职工人均工资的1.6倍;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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