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硫酸、双氧水接收、储存、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项目所用化学药品包括98%硫酸、双氧水(以下简称化学原料),其中硫酸被列入国标重大危险源名单,为了保证使用、储存安全可靠,避免造成人身伤害、设施损伤,特制定如下规定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SZ36-1原油终端生产污水临时性处置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作业期间硫酸、双氧水的接收、储存、使用。
三、 管理规定
3.1接收:
1. 98%硫酸、双氧水由--负责前期购买,化学原料到达原油终端前,由项目负责人与终端安全监督、生产监督、总监进行提前告知。得到批准后,对货单进行确认合格后,存放
2、在指定存放点;
2. 化学品在厂区内运输和装卸作业时,项目组领队、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避免在移动化学原料时出现倾倒、洒落、泄漏或使药剂受到撞击;
3. 装卸过程中小心谨慎、操作得当,个人防护到为,装卸完成后由项目组进行化学原料的登记工作;
4. 在装卸化学原料前,应在装卸区域设立隔离警示带,人员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并广播通知平台。
3.2储存
1. 终端料场北侧废弃集装箱内为硫酸的存放区;外侧空地为双氧水的存放区域;
2. 化学原料最大存放量为:硫酸25L/桶×40,双氧水1立方桶×6;
3. 化学原料存放托盘必须上锁,项目组安全监督负责保管钥匙,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 双氧
3、水箱上覆盖遮阳布用以防止阳光直射,项目组安全监督不定期对帆布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3使用
1. 化学原料由采油环保项目组现场操作人员专用,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或使用;
2. 化学原料使用前由施工负责人到项目组安全监督处领取(附件一),安全监督在和项目组生产管理人员确认使用量,并得到终端生产、安全监督确认后发料,并填写(附件二);
3. 使用时加药区设隔离绳进行区域隔离,加药人员在作好个人防护;
4.严禁将各种化学原料等残液排入雨水井
4、废弃化学药品统一收集存储。
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烟火;
6.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面罩;
7.身体防护:穿耐酸碱橡胶皮靴,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8.手防护:戴耐酸碱橡胶手套;
9.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10.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11.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严格遵守在搅拌下将硫酸缓慢加入水中,以免沸腾和飞溅。
3.4其它
1.加药人员的防护服不得在洗衣房与其它工服混洗;
2.项目组安全监督负责对二氧化氯区域的警示牌进行检查;
3.加药规程必须经过相关人员作业风险分
5、析(根据施工方案)之后进行。
四、 其它说明
五、 相关文件
参考文件及规程(应遵守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
1. 各项化学原料的MSDS;
2. -----
3. 油矿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条例等。
领料申请单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数量(桶、袋)
申请人
项目工程师
项目安全监督
生产监督
安全监督
申领理由
1
双氧水
2
硫 酸
原料使用出入库登记表
日期
时间
双氧水(1立方/桶)
硫酸(25L/桶)
6、领料人
发料人
进料
库存
进料
出料
库存
进料
出料
库存
备注:
a) 发料人为项目组安全监督;领料人为项目组操作人员;
b) 项目组技术负责人根据使用要求需要提前向安全监督申请领料,并确定领药量。
c) 危险化学品申请领用时,须告知并征得生产、安全监督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