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9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 文档版本 文档编号 密级:机密 1.0 BJWIS -1-005 共 57 页 文档名称 <北京市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北京市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 概要设计说明书 编写: 李骁隼、徐晓燕 日期: -07-20 校对: 余华 日期: -07-25 审核: 何丹鸿 日期: -07-31 修订记录 日期
2、 修订版本 修改描述 作者 目 录 1、引言 4 1.1 编写目的 4 1.2 背景 4 1.3 定义 5 1.4 参考资料 5 2、总体设计 6 2.1 需求规定 6 2.1.1 总目标 6 2.1.2 系统主要功能需求 6 2.1.3 系统详细需求规定 7 2.2
3、 运行环境 41 2.2.1 硬件环境 41 2.2.2 软件环境 41 2.3 结构 42 2.3.1 总体功能结构设计 42 2.3.2 详细功能结构设计 43 3、系统数据结构设计 53 3.1 概念结构设计 53 3.2 逻辑结构设计 53 3.3 物理结构设计 53 4、运行设计 55 4.1 运行模块组合及运行控制 55 4.2 运行时间 56 5、系统出错设计 56 5.1 出错信息及补救措施 56 5.2 系统维护设计 57 1、引言 1.1 编写目的 定义应用系统软件完成的功能、业务流程、计算的数学模型、输入信息(数据来源)、输出信
4、息(报表)。 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之一,是双方组成项目组进行工作的基础性文件。 作为验收的依据。 适用于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 1.2 背景 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年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生育水平不稳定、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原因,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依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战略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逐年提高,这就必然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5、涌向城镇。同时城市间的人口流动也日益频繁。统计数字表明,每年约有 万的新增劳动力加入到已趋于饱和的劳动市场,全国流动人口的规模迅速扩张。以往传统的以常住人口户籍管理为特点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受到了强烈地冲击,已不能适应于计划生育管理的需要。 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利用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功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被提到重要日程上来。为此,国家计生委在总结部分省(区、市)开展计算机应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1999年2月同时下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算机应用推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国计划生育系统1999- 计算机应用推广工作发展规划>
6、<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规范(试行)>等三个文件。文件要求加快计算机应用推广步伐,逐步建立高层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确保本世纪末全国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和基本实现”三为主”的目标,促进全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北京市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八五”、”九五”时期这十年的不懈努力,人口再生产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模式的转变。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989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14.2‰和9.3‰下降到 (第五次人口普查)的6.0‰和0.9‰。 四
7、个城区率先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四个城近郊区 内将参加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的评估;四个城区和四个城近郊区的工作中心已转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远郊区县在继续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也在为 实现”两个转变”目标而努力。当前全市正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推进服务”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以建立和
8、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为主线,以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步伐,加大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工作、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此,北京市计生委根据未来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委托我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开发一系列适合北京市的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其中<育龄妇女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是其它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基础。本软件的建设目的在于利用规范的信息编码、数据库结构,实现育龄妇女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充分考虑将来
9、多级数据交换问题。 1.3 定义 系统:特指<育龄妇女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库:特指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 1.4 参考资料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1995- )> <全国计划生育系统1999- 计算机应用推广工作发展规划> <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规范(试行)> <国家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指标最小集样式> <国家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部分指标及其编码(试行稿)> <调研报告> GB/T19001—ISO9001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质量保证模式 GB/T19000.3—ISO9000-3 软件开发、供应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
10、GB8566—8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2、总体设计 2.1 需求规定 2.1.1 总目标 1) 对基层个案计划生育状况数据的收集、存储、查询和分析,以利于各级领导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评估分析、进行各种决策和制定人口计划。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发展。 2) 规范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行为,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和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和对育龄妇女育龄期的全程服务。 3) 提高统计质量,减轻统计工作量。使基层的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从烦琐的手工帐卡册管理中解脱出来。 4) 为人口目标责任制考
11、核提供有效手段。能够从系统获得该地区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生育水平、工作水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 5) 实现育龄妇女计生信息的共享,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这一难题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6) 解决北京市大量而普遍存在的人户分离现象而导致的个案信息收集不完整、管理与服务不到位、统计不准确等问题 7) 适应全国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为全国计划生育的网络建设和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全国范围进行人口预测、编制人口计划、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1.2 系统主要功能需求 <育龄妇女服务于管理信息系统>是一套用于北京市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软件系统。
12、它的信息源来自居(村)级或街道(乡、镇)收集的相关信息和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而且经过网络向上级上报相关数据。根据需要,系统设计基础信息管理、综合服务、信息查询、数据统计、信息交换、每日要情和系统维护七个主要功能块,各模块主要功能如下: 1) 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对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更改、删除、注销 2) 综合服务:用来进行对生育指标的审批和生育证的发放以及生殖保健培训、服务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信息管理和对育龄妇女的咨询、帮扶等信息的处理。 3) 信息查询: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条件查询满足条件的所有记录,其中条件能够为固定的也能够由用户自己选择 4) 数据统计:实现对各
13、种报表的产生各种统计报表中数据项的统计 5) 信息交换:实现不同行政地区计划生育部门之间的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的网上交换。 6) 每日要情:实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每日应处理事务的检查,以及对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当日工作有提醒作用。 7) 系统维护:提供与该系统相关的数据、代码、权限等的管理和维护 2.1.3 系统详细需求规定 2.1.3.1 基础信息管理 2.1.3.1.1 功能概述: 本模块完成对育龄妇女基本信息和各项分类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变更和注销以及注销恢复。 2.1.3.1.2 输入: 输入信息包括: l 基本信息 妇女身份证号码、夫妇姓名、夫妇出生日
14、期、夫妇民族、夫妇文化程度、夫妇政治面貌、夫妇户口性质、夫妇职业类型、夫妇是否独生、夫妇工作单位、夫妇婚姻状况、初婚年月、婚姻新变动年月、安排生一孩年月、领独生证年月、安排生二孩原因、安排再生原因、安排生二孩年月、安排再生年月、领流动证类型、领流动证年月、妇女健康状况、何地迁入、迁入年月、接受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教育年月、夫妇户籍地编码、夫妇户籍地、夫妇现居住地编码、夫妇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l 子女信息 子女姓名、子女出生日期、子女出生地点、孩次、子女性别、子女属性、子女健康状况、子女死亡日期、是否独生、子女身份证号码、领取独生证日期、独生证号码、政策内外、生育证
15、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l 妊娠信息 末次月经日期、妊娠终止日期、妊娠结果、手术地点、医生姓名 l 避孕信息 避孕开始日期、避孕方法、避孕终止日期、手术地点、手术医生 l 生殖健康信息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妇女孕期保健检查结果、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生殖健康检查结果 l 社会抚养费信息 处罚原因、子女属性、政策外生育年月、罚款金额、首期交款金额、罚款期限、是否分期负款、是否签定负款合同、本次交款金额、已交金额、交款次数、是否已交完款 2.1.3.1.3 处理 对信息的处理包括修改、删除、变更以及注销与注销恢复。 l 信息修改功能: 在数据还没有上报之前,如果发现已
16、经输入的某个妇女的信息有错误,则进入该模块完成对已输入的育龄妇女信息的修改。 l 信息删除功能: 删除某个育妇的所有信息,不可恢复。 l 信息变更功能: 用于迁入人员的信息建档、育龄妇女信息上报后的变更,包括迁入变更、基础信息变更、婚姻状况变更、报告单变更。 妇女信息上报到上一级计生机关的后,如又发生了信息变更,则需先由当地计生机关的相应工作人员填写信息变更报告单,再由有特定权限的人员根据变更信息的类别进行变更。 l 注销及注销恢复功能: 用于删除超龄、死亡、迁出的育妇的信息,可恢复。 2.1.3.1.4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
17、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2.1.3.2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包括咨询、培训、计划生育手术、病检、孕检、走访、处罚、奖励、帮扶等服务,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管理以及管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的管理。以下对其各项做功能需求分析。 l 咨询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对特定育龄妇女的咨询情况进行查询,并对特定时期的咨询内容和咨询方式进行统计,了解这个时期育龄妇女最为关心的问题,以便在宣传等服务中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输入项目 咨询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咨询项目、咨询内容、咨询方式、咨询日期、咨询地点、咨询单位名称、答复结果、答复人姓名 处理 (无) 输出
18、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培训 功能概述 记录育龄妇女接受服务的情况,查询接受不同培训内容的育龄妇女的人数,以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培训活动。 输入项目 培训日期、培训类型、培训内容、组织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计生手术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的内容查询育龄妇女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况及手术后的症状,也能够统计接受各种计划生育手术的
19、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统计各种手术并发症的分布和发生比率。 输入项目 手术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育证号码、手术项目、手术日期、手术单位、手术并发症、手术并发症名称、手术并发症状况描述 功 能: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病检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内容查询育龄妇女的病检结果及其它病检情况。统计病检人数和病检人群的构成,分析病检结果。 输入项目 检查日期、受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育证号码、检查项目、治疗方法、户籍地、检查单位。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
20、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孕检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的内容查询育龄妇女孕检结果和接受孕检的情况,统计各种孕检人数,及孕检人数分布。 输入项目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受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育证号码、检查人姓名、户籍地、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描述、建议治疗方法、病情发展状况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走访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查询育龄妇女接受走访的情况,统计各社区(村)居
21、委会的走访工作开展情况。 输入项目 走访记录内容、走访日期、走访内容、走访对象、走访对象类型、走访结果、走访人姓名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处罚 功能概述 查询接受处罚的人数分布和情况。 输入项目 处罚对象、罚款缴交情况、罚款原因、罚款金额、罚款日期、罚款单位名称、收款人姓名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奖励 功能概述 检查奖励落实情
22、况。统计接受奖励人员分布。 输入项目 奖励对象、奖励费领取情况、奖励费金额、奖金领取日期、奖励单位名称、领款人姓名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帮扶 功能概述 记录帮扶效果和帮扶计划落实情况 输入项目 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帮扶负责人姓名、帮扶效果 处理 (无) 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生育服务证管理 功能概述 对生育证审批信息进行登记,而且在此进行
23、生育证发放。申请一孩生育证,育龄夫妇需向街道(乡、镇)计生委提出申请,并由直接由街道(乡、镇)审核发证。申请二孩生育证,育龄夫妇也需向街道(乡、镇)计生委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区(县)计生委审批发证(审批分为政策审批、病残审批和伤残审批)。对于区(县)不能决定的特殊情况需报市计生委处理。 输入信息 申请一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男方签名(是、否)女方签名(是、否)、身份证号码 政策二孩: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男方签名(是、否)女方签名(是、否)、身份证号码 区县审批原因:(政策7条: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而且只
24、有一个子女的;3.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机关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有一对夫妇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它兄弟未收养子女的;7.农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并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9.深山区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上有实际困难的;)、申请日期 申请人婚姻生育信息:男女方婚姻状况 本次结婚年月、最近一次离婚年月、婚姻现况(初婚、再婚)、曾结婚次数、曾生育情况(生养史:子女性别、子女出
25、生年月、子女归属情况、)离婚手续(判决书、协议书)、是否曾经批过二孩指标(是、否) 单位审批信息:女方单位证明(有、无)、男方单位证明(有、无)、女方单位章(有、无)、男方单位章(有、无)、女方户籍街道章(有、无)、区县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审批日期、市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审批证号码、区县审批原因(政策7条)、市审批原因(1.双方再婚累计曾生育2个子女,均判对方;2.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曾生育2个子女,判对方;) 病残二孩: 申请人基本信息: 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职业、结婚年月、近亲结婚(是、否)、父母身体状况(遗传性疾病、非遗传性疾病
26、) 病残儿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病残儿诊断结果信息:分非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 ①非遗传性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1.支气管扩张、2.特发性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3.肺心功能不全、4.呼吸道严重畸形、5.严重胸廓畸形) (2)消化系统疾病(1.先天消化道畸形、2.肝硬变) (3)心血管系统疾病(1.非遗传性心血管畸形、2.风湿性心脏病、3.感染性心肌炎、4.原发性心肌病、5.其它心脏疾病) (4)泌尿生殖系统疾病(1.泌尿生殖系统畸形、2.肾功能障碍、3.肾病综合症、4.肾血管性高血压) (5)血液系统疾病(1.再生障碍性贫血、2.白血病) (6)结
27、缔组织疾病 (7)神经系统疾病(1.智商指数<55、2.脑炎等后遗症、3.大脑发育不全等、4.脑、脊髓血管畸形、5.继发性癫痫) (8)内分泌疾病(1.非遗传性垂体性侏儒等、2.地方性克汀病) (9)运动系统疾病(1.椎体压缩性骨折、2.长骨骨折、3.部分肢残、4.一手拇指全失等、5.两足拇指全失等、6.其它) (10)后天性眼、儿疾病(1.后天盲聋哑、2.双眼矫正视力<0.3等) (11)其它疾病(1.无法治疗、2.恶性肿瘤、3.大面积烧伤等、) ②遗传性疾病: (1)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2)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3) X连
28、锁隐性遗传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4) X连锁显性遗传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5) 多基因遗传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6) 染色体病(病种太多:最好编码) Ⅰ.Ⅱ亲属是否有同种疾病(是、否)、再发风险率(<5%、<50%、>10%、>50%、、=25%、=50%、=100%)、是否有可靠产前检查(是、否)、鉴定结果(可试孕、不可试孕)、试孕诊断结果(可办理二孩指标、不可办理二孩指标)、 区县指定诊断医院(代码)、市指定诊断医院(市妇产医院、协和医院、协和医院、市朝阳医院、市安贞医院、儿研所、市儿童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市同仁医院) 区县审批意见、区县审批日期、市审批意见、
29、市审批日期、审批证号码 伤残二孩: 申请人基本信息:伤残者姓名、配偶姓名、双方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户籍性质(只为农业) 审批原因信息:a: 远郊区、县农民夫妇双方原为伤残军人,伤情等级为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b:远郊区、县农民夫妇双方一方因外伤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诊断结果(原因为b):外伤致残分类:1脑、脊髓外伤;2.脊柱外伤;3.肢体外伤(一肢部分失去或功能完全丧失;关节强直功能严重障碍;两手指丧失;两足指丧失);4脏器损伤(肺切一叶并发症、胃切除并发症、一侧肾摘除);5.眼外伤;6.烧伤 审批信息:鉴定医院、鉴定组组长姓名、鉴定日期、区
30、县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区县审批日期、市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市审批日期、审批证号码 处理 打印生育服务证。 输出 打印输出: 项目:双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结婚日期、户籍地、现居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市计生委意见 数据库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独生子女证管理 功能概述 实现对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奖励费信息的管理。 输入项目 妇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丈夫姓名、子女姓名、领费人姓名、领费日期、独生子女费领取开始日期、独生子女费领取终
31、止日期、独生子女证注销日期、独生子女证号码、户籍地、发证单位、发费单位、独生子女证有效标志 输出 打印输出: 项目:双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结婚日期、户籍地、现居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市计生委意见 数据库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管理机构 功能概述 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进行控制。 输入项目 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机构属性(行政、事业、群众团体)、编制数、在编人数、地址、邮编、电话、是否独立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记录 处理 查询、汇总
32、输出 打印输出: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情况统计表 项目 编号 技术指导站 计生协会 街道(乡、镇)数 社区(村)数 区(县)名称 合计 XX区(县)计划生育机构情况统计表 项目 编号 技术指导站 计生协会 社区(村)数 是否独立机构 街道(乡、镇)名称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目 编号 计生委人数 技术指导站人数 计生协会人数 街道(乡、镇)人数 育龄妇女人数 年内出生人数 年内计划生育率 区(县)名称
33、 合计 XX 区(县)计划生育机构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目 编号 计生办人数 技术指导站人数 计生协会人数 社区(村)人数 育龄妇女人数 年内出生人数 年内计划生育率 街道(乡、镇)名称 合计 数据库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管理人员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能够查询每个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够汇总出特定服务机关的人员结构,并以报表的形式输出,以便对北京市各区(县)的
3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人员构成有正确的评估。 输入项目 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务、职称、机构属性、本人是否在编(在编、聘用、其它)、从事计生工作年月、继续教育情况(学时、学习年月、学习科目)、资格证书(职业医生、职业护士、其它)、合格证(B超、尿检、妇科检查、咨询、药具发放、其它)、经费来源 处理 查询、汇总 输出 打印输出: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公务员(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总人数 女性人数 少数民族 共产党员 35岁及以下 36-45岁 46-54岁 55岁及以上 区(县)名称 合计
35、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公务员(事业人员)学历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总人数 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中专 高中 初中及以下 区(县)名称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按职务(职称)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总人数 局级 处级 科级 科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区(县)名称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总人数 行政 事业 区(县)名称 编制 实有 编制 实有 合计 人数
36、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北京市计划生育机构经费来源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总人数 事业 区(县)名称 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合计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数据库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l 服务项目 功能概述 根据输入项目能够查询特定育龄妇女接受的服务情况,也能够查询北京市各区(县)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对育龄妇女开展服务的情况,并以各种统计报表的形式输出,以便对各区(县)的计生服务部门的工作情况作出准确的评估。 输入项目
37、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培训日期、培训内容 处理 查询、汇总 输出 打印输出: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孕检统计表 项目 尿检 B超 妇科检查 区(县)名称 怀孕 未孕 环正常 环异位 环脱落 正常 异常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手术统计表 项目 放环人数 取环人数 男绝人数 女绝人数 诊断性刮宫 皮埋 取皮埋 早期人流 高危人流 区(县)名称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咨询工作统计表 项目 优生优育
38、 避孕节育 生殖健康 区(县)名称 专家 电话 专家 电话 专家 电话 合计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保健工作统计表 项目 宣传教育 跟踪随访 妇女病普查 区(县)名称 本市 外地 本市 外地 本市 外地 合计 数据库输出: 数据库输出: 信息输出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出项同输入项。 2.1.2.4.3 查询 2.1.2.4.3.1 功能概述 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条件查询满足条件的所有记录,其中条件能够为固定的也能够
39、由用户自己选择。 2.1.2.4.3.2 输入 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库(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输入。 2.1.2.4.3.3 处理 按所设置条件查询 2.1.2.4.3.4 输出 (其中)固定查询项目: 基本情况 1. 育龄妇女总人数 2. 已婚妇女总人数 3. 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总人数 4. 应采取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总人数 5. 现有一孩的育龄妇女总人数 6. 领取独生子女人数 7. 领取独生子女证现有效人数 8. 领取独生子女证超18岁人数 9. 本期结婚对数(设置起始、终止时间) 10. 本期女初婚人
40、数(设置起始、终止时间) 11. 本期女初婚中19岁以下的人数(设置起始、终止时间) 12. 本期女初婚中23岁以上的人数(设置起始、终止时间) 出生情况 1. 街乡镇某年某月出生上报名单(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非农业+农业+婚嫁) 季度出生上报名单(户在人不在、市内街乡镇外人在户不在、市内区县外人在户不 某时期婴儿出生名单: 某时期出生名单(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非农业+农业+婚嫁,户在人不在→非农业+农业,人在户不在→市内街乡镇外、市内区县外、区内街乡镇外) 怀孕情况 1. 现在怀孕人员名单 2. 怀孕9个月以上,未上报出生人员名单 3. 现孕人员中,当年可出
41、生人员(设置终止时间) 避孕情况 1. 期末男绝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2. 期末女绝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3. 期末放置宫内节育器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4. 期末皮埋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5. 期末口服药及注射避孕针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6. 期末使用避孕工具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7. 期末使用外用药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8. 期末使用其它避孕方法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9. 期末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合计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0. 本期男绝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42、) 11. 本期女绝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2. 本期放置宫内节育器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3. 本期皮埋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4. 本期口服药及注射避孕针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5. 本期使用避孕工具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6. 本期使用外用药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7. 本期使用其它避孕方法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18. 本期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合计人数(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其它情况 固定上报名单种类: 1. 某月出生上报名单(户籍→非农业+农业+婚嫁) 2. 某季度出生上报名单
43、户籍中,不住户在的) 3. 某季度出生上报名单(市内、街乡镇外,常住户不在) 4. 某季度出生上报名单(外来人口→流动) 5. 某季度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名单(户籍) 向居(村)委会反馈信息名单种类: 1. 怀孕9个月以上未报出生(按月打印) 2. 超过哺乳期3个月,而无避孕措施(按月打印) 3. 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按月打印) 4. 超龄出队名单(设置终止时间,按季打印) 5. 季度采取节育措施人员(设置起始、终止时间,按季打印) 6. 季度结婚人员(设置起始、终止时间,按季打印) 7. 出生统计质量核对(半年打印一次) 可选择使用的查询种类: 1. 育龄妇女卡
44、片内容与育龄妇女实际情况核实名单 2. 一女孩户,无二孩生育指标人员(重点人) 3. 一男孩户,采取短效措施人员(重点人) 4. 双女户(重点人) 5. 再婚家庭,没有再生育指标的人员(重点人) 6. 采取短效措施(45岁以下)孕检对象 7. 采取放环或皮埋(45周岁以下)的孕检对象 8. 放环在N年以上的名单(设置时点时间=当前年-N年) 9. 皮埋措施超过有效期限的(5年以上) 五期教育对象: 1. 新婚期教育对象(设置终止时间) 2. 孕产期教育对象 3. 育儿期教育对象 4. 更年期教育对象(41周岁以上) 再生育查询: 1、 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政策审批二
45、孩情况 2、 某年某月伤残一孩再生育申请情况 3、 非遗传性疾病审批情况 4、 遗传性疾病审批情况 5、 遗传性疾病试孕情况 管理服务机构人员查询: 1. 历年工作考核查询 2. 历年服务工作查询 3. 计划生育机构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基本情况查询 4. 某年度技术指导站技术人员执证情况查询 5. 某年度技术指导站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查询 6.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孕检情况查询 7. 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手术情况查询 8.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咨询工作情况查询 9.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保健工作情况查询 2.1.3.4 数据统计 实现育龄妇女相关数据汇总,以报表和图
46、形的方式直观的呈现出来。 统计分析模块能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为逐步取消手工帐卡,减轻基层的工作量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动态人口分析能实现把任一单位任意时间段人口出生情况等做出精确的统计,而且用直方图或饼图等形式直观地显示出来,方便各级领导动态地掌握本单位或某一下属单位计生工作状况,以便采取及时的行动。 2.1.3.4.1 正式报表 实现育龄妇女相关数据汇总,以报表方式直观的呈现出来。包括以下六表: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情况表、人口一般情况季报表、人口出生情况季报、人口出生情况月报表、育龄妇女节育情况季报表、人口出生计划与设想报表。 2.1.3.4.1.1 育龄妇女节育情况季报表
47、 输入: 需要统计的年份和季度数和地区名称(地区名称从表中选择) 处理:统计,检索数据库 输出:(表格输出) 格式: 年 季 育 龄 妇 女 节 育 情 况 (1.非农业2.农业3.流动4.婚嫁) 表 号:国 计 育 统 3 表 制表机关: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字[1996] 226号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人: 例 项 目 地区
48、 期末选用各种避孕方法人数 本期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例数 小计 男性绝育 女性绝育 放置宫内节育器 皮下埋植 口服及注射避孕药 避孕套 外用药 其它 小计 男性绝育 女性绝育 放置宫内节育器 取出宫内节育器 皮下埋植 人工流产 引产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注: 小计=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 and 避孕方法<>空) 男性绝育人数=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
49、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男绝) 女性绝育人数=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女绝) 放环人数=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放环) 皮下埋植=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皮下埋植) 口服及注射避孕药=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
50、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 and 避孕方法=口服及注射避孕药) 避孕套=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避孕套) 外用药=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外用药) 其它=sum((避孕年份=统计年份 and 避孕月份=季度数*3) and 出生地区代号 =选择的统计地区的代号and (避孕方法<>空and 避孕方法<>(避孕套,外用药,口服及注射避孕药,皮埋,放环,女性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