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校共青团组织担负着带领学校青年在实践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并向党组织输送优秀团员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坚持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团的自身建设等常规工作,使各项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积极开展各种有
2、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第三条 为使我校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团组织生活 第四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进行一次。团支部应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团工作要求,精心设计形式多样,适合学校青年特点,具有针对性、教育性的团组织生活。 第五条团支部要组织好团员思想交流活动,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了解广大团员的思想状况并接受团员的各种意见和合理建议,改进团支部工作。
3、 第六条团支部要做好每次组织生活中团员参加情况统计,每学期向系团总支报告;各系团总支将本系团组织生活参与情况每学期向校团委报告。 第七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被认为其自行脱团。 第三章团支部工作手册 第八条工作手册是团支部情况的反映,团支部应该用好工作手册,激励和推动团支部工作不断前进。 第九条工作手册由团支部掌握使用,实事求是、及时地填写各项内容,包括:支部的基本情况、组织生活和开展活动记录、支委会纪录、考勤纪录、团费收缴登记表、学期工作年鉴以及团内奖惩纪录(包括个人)等。 第十条系团总支应定期对本系
4、各团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审核,并把工作手册作为对团支部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每学年结束,各班团支部将工作手册交系团总支 存档。 第四章团员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团员民主评议是团组织内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表彰先进的民主讨论会,属于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系团总支要抓住这一机会,精心组织和安排,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每个团员都应该认真对待,铭刻团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每年三至四月份,学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团员民主评议。各系团总支要在认真做好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
5、次,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鉴定;校团委将定期进行抽查、审核。 第五章团费收缴和使用 第十三条加入共青团组织,必须按时缴纳团费,这是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一种必要形式,是一个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 第十四条有固定工资收人的团员,每人每月交纳团费3元;无工资收入团员每人每月缴纳团费0.5元。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被认为是自动脱团。 第十五条新入团的团员,团费应从支部大会批准入团当月起交纳;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第十六条团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团章》要求进行,团费只能用于团的活动和购买必要的活动、学
6、习资料等。 第六章发展新团员 第十七条做好发展先进青年入团工作是我校团组织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地培养青年积极分子,按照《团章》规定,正确掌握入团条件,吸收先进青年入团。 第十八条 发展团员必须履行如下流程: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递交书面申请,应有二名团员介绍。 (二)团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三)参加入团积极分子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并参加志愿活动。 (四)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填写具体意见,支委会做好申请人的考察教育工作。 (
7、五)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大会议程是。本人宣读《入团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情况并指出不足;团员讨论发言;举手表决;作出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支部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方可进行,支部大会决议须有到会团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六)系团总支负责办理本系接收新团员的审批手续,同时报学校团委备案。 (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新团员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第七章团员注册 第十九条每年五月份,系团总支统一组织进行团员注册。团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应向团支部申明原因。 第八章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8、 第二十条 各系团总支对已完善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员造册登记及团员证注册;未完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或团员档案的,应与原转出单位联系,完善手续后给予转入、登记和注册。 第二十一条团员毕业、肄业,由系团总支负责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转学、休学等,须经系团总支签字,到学校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九章团员组织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团的组织档案主要包括。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员民主评议考核表、毕业生团员考核表、团内奖励、处分等有关材料、团干部考核登记表、工作计划、总
9、结材料及上级发文、学校团委发文、群众来信等。 第二十三条 每年9月新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和团 员证均交到所在系团总支;末交齐的,系团总支应尽快与原单位联系补齐;系团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团员登记表》(应注明志愿书和团员证等材料是否齐全),并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校团委负责保存校级以上团内奖励登记表、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处分备案材料以及留团察看以上处分审核材料等。 第二十五条团员离开本单位时,其团组织档案需要转递的部分应及时转递;团的组织档案要及时清理。 第十章基层团组织及其任期与改选 第
10、二十六条系团总支是校团委的系级组织,受系党支部和校团委的领导。班级团支部是校团委的最基本单位,受系党支部和系团总支的双重领导。 第二十七条学校团委每届任期三年;系团总支和学校团委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系团总支每届任期一年;团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二十八条团支部的改选应经系团总支批准;系团总支和学校团委的改选,应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请示,并取得批复。选举时,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团代表到会方可进行。被选举人获得到会人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二十九条团支部改选后,应把新的支委名单报系团 总支批准。系团总支和学校
11、团委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批准,并由上级团委进行批复并发文公布。 第十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团委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团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1、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团的工作,作出团的决议等。 2、组织开展对全校团员的思想教育,带领和引导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形势教育工作,掌握和研究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3、负责检查团
12、总支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与学校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积极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协助学生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6、培训团干部,使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7、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按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 团委委员的团结,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8、积极营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做好学生各类团体的组织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满足青年学生的
13、成才要求。 9、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 (二)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青年团员、团干的教育、管理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团干部培训计划,负责“业余团校”的具体工作。 3、研究制定有关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基层团组织发展新团员,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有关手续。 5、表彰优秀团员、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团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及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7、统筹团总支、团支部的月度考核及评估工作。
14、8、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检查各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9、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和团内的各项统计工作。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1、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完善宣传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全校性的宣传教育网络,形成校校系班完整的宣传体系。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委的决议,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负责学生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报道,并做好重要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5、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基层团支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完善、充实
15、共青团网站,做好网络宣传教育工作。 (四)社团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正确把握校园文化活动的导向,保证其先进性、积极性、科学性和广泛性。 3、组织参加校际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文化活动质量。 4、引导广大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 (五)志愿者部工作职责: 1、组织并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和各学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 的志愿服务活动。 2、做好对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志愿培训、志愿时统计、考核,不断提高青年学生
16、思想道德修养和服务社会的基本条件和技能。 3、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局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大型服务活动。 4、为学校的大型活动提供服务,树立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六)系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职责 1、根据系党支部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团总支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主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例会和团总支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报告团总支工作,布置工作任务。 3、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团总支内团干部的选拔、培训、教育
17、工作。 4、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并注意总结经验。 5、负责团总支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6、负责团总支文件材料的使用和保管。 7、负责年度本团总支情况报表统计工作。 8、指导系学生分会、系学生社团常规工作。 9、完成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团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团总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七)团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传达学校党团组织的指示、决议,结合本支部实际提出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 2、主持
18、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布置及协调支部各时期的工作,组织支部开展各项日常活动。 3、定期向班主任征求团的工作意见。 4、加强与班委的联系,交流情况,团结合作,搞好班团工作。 5、认真做好推优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评选工作,及时将思想进步、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推荐给上级团组织,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 6、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坚持以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7、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生活会,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按时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八)团支部组织
19、委员职责: 1、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团积极分子进 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组织过好团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5、负责组织本支部的第二课堂活动和青年志愿者工作。 (九)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20、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第十三章团干部的培训及考核 第三十一条学校团委同系团总支有计划地对团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和系统的理论教育,对全体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第三十二条每年四月份对团干部上学年工作的表现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团干部的考核情况均
21、填入《学生干部档案》。 第三十三条学生团干部在学期间其考核登记表存所在团组织,可用于毕业鉴定参考和毕业生用人单位参考,毕业离校前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四章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第三十四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以下简称“推优”)。各级团组织要在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做好“推优”等工作。“推优”要与团员评议、评优相互结合。 第三十五条“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召开团支部会议,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民主推选,提出推荐对象;系团总支在对推荐对象进
22、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经校团委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校党委。 第十五章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六条团员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分学校团委和系团总支两级。荣誉称号由学校团委授予。 第三十七条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必须经团总支书记主持大会讨论作出决定,报系党总支批准,送学校团委备案。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应由总支大会讨论作出决定,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第三十八条给予系团总支委员以上干部的五种处分,须经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作出决定并由本人签名,报学校团委审批。 第三十九条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它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 第四十条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团总支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共青团××××学校委员会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学校委员会 第14页 共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