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文件 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湖北省、武汉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分包范围: 1.4 分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材料搬运。 1.5 分包合同单价:第二条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2.1施工依据:装饰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及
2、国家相应的规范要求等。2.2工程材料:乙方负责材料搬运(不含材料卸车)。2.3主要施工工艺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第三条工程工期3.1 开工时间:年月日;3.2 竣工时间:年月2日。3.3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3.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3.4.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工期的,据实顺延;3.4.2 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对工程工期有影响的,以双方协商的新的竣工
3、时间为准。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4.1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满足规范要求。建设方安排专业测试,测试通过视为验收合格。4.2 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对甲方有依据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4.3 本工程实行施工人员备案制度,以便于每一施工阶段、每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追溯到每个具体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施工质量责任倒查追责制度。第五条结算方式5.1 合同工作内容:5.2 工程量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实际施工面积计算。5.3 合同单价:5.4 结算办理程序: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后办理完工结算。第六条 付款方式6.1 本工
4、程无预付款;6.1.1 每月按该工程进度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进度款为扣除前期已领生活费后的实际金额。6.1.2 工程完工并通过建设方安排专业测试合格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完成工程造价的90%,待甲方同总包单位办理完结算后付至工程造价的95%,余下工程款待一年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付清。6.2 为了保证本合同各项履约指标的有效实现,在适当的时候,甲方保留下述权利: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且出具工人工资单和工资实际支付凭证;在有足够证据证明乙方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可能影响施工时,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8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第七条 机械
5、设备供应 工程所需的小型手持设备(除甲方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均由乙方自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采购。第八条甲、乙双方职责8.1 甲方职责:8.1.1 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廖海宾,甲方驻现场代表权限:负责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现场协调乙方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8.1.2 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环境教育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境、节约、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和作好记录;8.1.3 甲方需要变更施工设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8.1.4 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
6、;8.1.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的施工进度款,直到乙方达到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8.1.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8.2 乙方职责:8.2.1 乙方代表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权限:乙方代表负责履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天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责的责任和承诺。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
7、乙方驻现场代表必须所有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8.2.2 乙方必须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8.2.3 乙方必须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工程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损失修复费用(如甲方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若由第三方违法犯罪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失,双方协商损失承担与追偿。8.2.4 乙方必须允许业主、甲方、总包方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
8、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8.2.5乙方必须组织具有技术能力、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工人,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8.2.6参与并协助甲方编制合理、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细致到施工周期的每一天,并且要有辅助赶工计划措施及加班施工准备,以确保每个施工阶段任务的完成。8.2.7 施工期间负责包工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场清,搞好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材料保管工作,并承担超出正常损耗以外的材料费用的赔偿。第九条安全生产9.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9.2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作
9、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9.3 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尽快妥善处理。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第十条违约处罚10.1 乙方必须自始至终地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如工程施工违约明显影响整个工程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限定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限定日期内仍未退场,甲方可安排续
10、接合同施工任务的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乙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对乙方办理已完工程项目的结算。10.2 若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由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按结算款的千分之五处以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乙方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10.3 若乙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负责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0.4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安全、文明施工未能达到合同目标,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11.1 乙方签订本合同文件后不得将本工程再分包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7日内退场,解除本合同文件,另行
11、选新队伍/班组进场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新进场的队伍/班组的报价与乙方未完工程价款之间的差额;11.2 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文件,乙方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不得要求赔偿:11.3.1 解除合同的约定事项已发生11.3.2 经调解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并同意不需赔偿;1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十贰条其它12.1 本合同自签订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12.3 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 方: 乙 方: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人:电 话: 电 话: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 4 页 共 4 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