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B建滔化工集团—上海展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临空13-1,13-2地块——建滔广场XXXX 项目试桩、工程桩、立柱桩工程 招标编号:HQL131-ZY-ZB-SG2010110901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上海展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投标报价 四、工程发包 五、工期要求 六、定标 七、付款条件 八、质量保证 九、结算方式 十、招标文件附件 第二章 合
2、同 条 款 第二卷 技 术 规 范 第三章 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 (一)技术标标书总说明 (二)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 (一)投 标 书 (二)投 标 书 综 合 说 明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四)报 价 编 制 说 明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七)授 权 委 托 书 (八)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及处罚等) 第四卷 图纸、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另附)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
3、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上海临空13-1,13-2地块——建滔广场 建设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224街坊2 ,3丘(临空13-1,临空13-2地块),工程场地北抵通协路,南至北翟路,西临协和路,东靠福泉路。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上海临空13-1,13-2地块——建滔广场项目试桩、工程桩、立柱桩工程施工 投标企业资质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建筑面积 305880m2505880m2 桩型 钻孔灌注砼桩、立柱桩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 —— 工期要求 239290日历天[其中:试桩25天,桩基
4、础214天(含春节、含成孔检测、含静载检测,含试桩检测)]。 项目经理资质 国家一级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质量标准 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技术标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分开装订,分别刻制电子光盘,密封后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海虹路2号建滔积层板有限公司地产办公室 递交标书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452478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5日17时 (一)工程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上海临空13-1,13-2地块建滔广场XXXX项目试桩、
5、工程桩、立柱桩工程。 (二)报价书与相关公司资质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来源、详尽的产品说明书、产品试验报告,生产厂商的简介(含产能、生产技术、运输、业绩等)等一并用档案袋密封,按指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逾期不予接收。 二、投标及现场施工条件 (一)现场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4890458904.2m2;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招标人提供到场地红线内;投标人交纳水电费,计入包干单价成本; 4、有关勘探资料:招标人提供电子档光盘一张,但不保证地下土质结构与勘探资料完全一致以及场地内地质勘查报告未显示的明浜和暗浜分布和深度,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所有后果
6、 5、其它施工及生活场地的临时设施由投标人在红线范围内自行负责; 6、若投标人需要了解其他相关的现场信息可自行到施工现场实地考察,且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招标人具备条件 1、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 2、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工本费恕不退还。 3、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文件组成及报价要求
7、1、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1)技术标标书的编制: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2) 商务标标书的编制: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投标报价格式,计算规则及注意事项 A、报价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其注意事项进行填写(附报价表格式) B、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含税每单位(m,t等)单价包干报价,该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放线;钻孔灌注砼桩:钻孔(1.准备机具、移动及就位钻机、安拆护筒;桩位校测、记录地层。2.安放钢筋笼及灌注砼。挖泥浆池、地沟土方)、购入商品砼、泥浆运输;原材料检测费用;配合(桩)检测时所发生的挖土及配合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工程量变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国家相关政策
8、法规变动而引起的价格变动的风险。报价中应考虑按图纸要求数量及常规进行静载检测预留桩长至自然地面的工程量(含静载试验用钢筋)。 C、本工程投标报价不含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但投标人应完全承担其施工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材料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等风险导致的损失)以及其对任何第三人人身及财产侵害导致的赔偿责任的承担。投标人还应就施工人员意外伤害自行办理保险,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 D、工程进行时,由招标人提供在红线内的配电点及供水点,相关施工所需的连接及安装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所有在工程过程中使用的水、电费用均为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进行施工前需无偿提供但并不局限于施
9、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架构等。 E、投标人应考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 F、如报价中存在对招标文件不明确之处,请于2010年11月12日12点以前以传真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10年11月12日汇总并于17点前集中答复。 (二)投标担保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本票;银行汇票等。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已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单据,否则标书不予接收或按废标处理。银行支票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账户名:上海
10、展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117910008140400(人民币) 开户行: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三)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报价书与相关公司资质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来源、详尽的产品说明书、产品试验报告,生产厂商的简介(含产能、生产技术、运输、业绩等)等一并用档案袋密封,按指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逾期不予接收。 四、工程发包 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所发包的工程另行发包,同时中标单位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工期要求 (一)工程施工工期:本次招标桩基工程的施工工期 239个日
11、历天。 (二)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三)桩基竣工时间: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之日起为准,如有工作量增加,工期按投标桩长总量同比例顺延(由投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审核通过为准)。 (四)投标人所填报的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规定的工期要求,并且投标人须无条件同意地下连续墙穿插施工,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如果工程延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款2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若造成招标人无法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给其他单位施工的,投标人除须按上述要求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因此而被索赔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定标 (一)中标单位确定 1、本项目桩基工程依据可靠的施工方案
12、及合理价格中标,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2、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意向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意向通知书后,应在招标人指定的合理日期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招投标附件签订施工合同。 2、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履约担保。(退还方式见合同相关条款) 3、招标人与中标单
13、位签订合同后10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且不向未中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及退回投标文件。 七、付款条件 (一)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50万元(人民币); (2)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25%,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 (3)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50%,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本期完成工程量的80%; (4)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75%,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本期完成工程量的80%; (5)乙方完成所有的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量(含设计变更部分),经监理及甲
14、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6)桩基工程及围护工程桩基验收合格后,且士0.000地下室结构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满后无息返还]。 (7)第四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回全部预付款150万元。 (8)第六次支付进度款时,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150万元。 (9)政府部门桩基验收通过,竣工资料经审核全部通过,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士0.000完成,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二)付款程序: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按指定格式填写请款单,向招标人出具足额合法发票,提出付款申请,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再根据审
15、批结果予以支付。 (三)投标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成后,配合招标人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或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相关的验收和检查。 八、质量保证 (一)投标人须按报价时提供的品牌购置材料。但招标人有权更换或指定品牌。 (二)施工工程中,若出现使用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投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材料进行抽检,检测方式由招标人确定,经检测合格的,则检测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完毕外,还必须承担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 九、结算方式 (一)工程结算计算规则: 1.钻孔灌注砼桩
16、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图示桩表中“H”标注的桩长(不含桩尖,超灌高度,该费用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计算。钢筋笼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质量t计算(本次计量规则是以钢筋搭接按照9m定尺计算一个接头,焊接长度单面焊10d,其它钢筋损耗投标人应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结算时综合单价按照商务标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所有措施项目费不予以调整(风险费须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以调整)。 2.钻孔灌注桩试桩,单桩坚向抗压静载荷试验,试桩按图示尺寸“H(实际桩长)”+桩头600+30D进行计算,锚桩按图示尺寸“H(实际桩长)” +30D进行计算; 单桩坚向抗拔静载荷试验,试桩按图示尺寸“H(实际桩长)”+
17、30D进行计算,锚桩按图示尺寸“H(实际桩长)”+30D进行计算。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J08-218-2003)规定,所涉及到桩头的在此范围内设置加强箍筋及钢筋网片、为配合静载试验用主筋钢筋接长、加固桩头前凿除桩顶的砼、以及涉及到钢护筒包括但不限于抗拔试验所需要的桩头砼、钢筋等需要配合试验用的所有的措施项目费用,以上费用均应考虑措施项目费中。 3.立柱桩砼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不含桩尖,超灌高度,该费用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计算。钢筋笼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本次计量规则是以钢筋搭接按照9m定尺计算一个接头,焊接长度单面焊10d,其它
18、钢筋损耗投标人应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钢结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钢立柱拼接,钢立柱拼接材料须用立柱角钢相同型材,拼接角钢长度为500mm,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结算时综合单价按照商务标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所有措施项目费不予以调整(风险费须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以调整)。 (二)投标人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在结算时进行如下处理: 1、报价清单有单价的,按报价清单价格结合报价的下浮比例结算; 2、报价清单有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类似项目单价换算后结合报价的下浮比例结算; 3、报价清单内单价缺项的,先由投标人报价,后经招标人审定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三)钻孔灌
19、注桩如实际桩径及长度发生变化,结算时以套入表4《材料费明细表》所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换算调整,综合单价中除材料费之外其它所有的组成费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规费、利润、税金)和措施费均不调整。 (四)政策性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和机械费均不调整。 十、招标文件附件 (一)合同范本一份 (二)地质勘探报告(电子档光盘一份) (三)招标图纸(指基础平面布置图2010-11-09版图号S-P-101;钻孔灌注桩说明及大样图S-P-102;立柱桩平面布置图2010-10-09版;地形标高图。其它施工图待补充)(电子档光盘一份) 招标人: 上海展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1
20、 月08 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造价(以下价格均已含税):
21、 六、甲乙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施工条件,场内的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由乙方根据施工要求自行解决,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负责将临时用水、电接入红线内,乙方自行接驳,此项工作在乙方进场前完成。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按实况为准。 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已在招标文件中,招标时已发放乙方。
22、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工地现场移交 (二)乙方工作—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甲方在施工期间不负责保卫工作,施工用的材料、机械由乙方保管,如若出现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夜间施工由乙方根据工期要求自行安排,施工安全由监理和乙方共同负责连带责任。 2、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成品(包括地块围墙)保护在没有验收使用前由乙方负责保护,费用自行解决,不计入预算费用。 4、施工场地周
23、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地下管线和其它构造物甲方移交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和赔偿。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要保持整洁美观,如达不到甲方合理的或政府相关部门之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及合理情况处以不少于2万元/次的罚款。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及监理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
24、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保护工作。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组织乙方与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签发会议纪要; 2、为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源,有关施工场地内的接驳工程及连接、使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审核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每个单体间的施工先后次序; 4、根据本合同书及时为乙方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 (二)乙方职责: 1、根据设计图纸内容按国家规范要求保质量、保工期施工; 2、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出厂证明、检测报告及其他现场施工技
25、术资料; 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协助甲方办理桩基检测,配合甲方办理竣工验收; 4、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相应的档案移交工作。 5、在施工过程中因未安全生产或文明施工所导致的行政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报建、施工、资料移交过程中密切与土建单位配合,如配合不到位或给土建单位带来负面不良影响由乙方负全责。 7、在施工期间属于甲方的配电、供水设施乙方负有看管责任,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存在交叉施工,责任不能明确时由相关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8、在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时,在主体总承包单位需缴纳工人工资担保押金及报建费用,乙方应配合及支出付
26、给甲方相应比例部分。 9.乙方向甲方和监理免费各提供20平米的办公用房及合理的住宿用房。 10. 乙方必须为进入施工场地内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办理保险,费用含在合同价中。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施工组织设计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乙方在工程开工前10日内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并且提供桩每日进场数量及规格计划,以供甲方工程师审定和更改。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递交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后两个工作日完成 2、工期要求:乙方逾期完工,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
27、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误期违约金不设限额;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于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发出通知之日起7日内,撤离所有人员、设备及临时设施,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2万元/天,该赔偿金总额不设上限。并且,如乙方发生延误退场情形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清场,将设备、材料、库房等乙方财产搬运转移至临地块的空余地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并不对该设备承担任何维修、保养、保护、守卫、损害赔偿等义务或责任,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赔偿。 3、工程质量违约罚金: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罚结算款的5%;并由乙方依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更换、重做、整改等责任,经更换、重做、整
28、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或因此影响到总包工期延误、技术方案变更等,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施工技术要求: 4.1 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1名长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的工程师及3名助理工程师和配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各一名(须持有上岗证)并于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 4.2 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乙方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安全措施,提交给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
29、乙方必须按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对确认施工组织方案的检查、监督。 4.3 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材料要求: 5.1 乙方购买的原材料,其检测报告须提供给甲方核验。 5.2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甲方提供厂家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所购买的材料监督、检查; 5.3 乙方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师或监理签字确认。
30、5.4若因在投标前未仔细阅读地质勘察报告、现场踏勘不仔细、对地质勘察报告所列明的地质条件不清楚等导致在报价中或施工过程中,引起报价失误或施工中增加措施费用及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概不负责。 5.5 本工程对材料的要求,以招标图纸、设计变更为准。 九、工程变更处理及结算与竣工验收 (一)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费的变化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如有变动将不予调整,不作为变更的依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包干单价内。如由于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导致的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赔偿或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亦由乙
31、方承担全部责任,或由甲方垫付后,由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三)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场地内的施工便道由乙方考虑,甲方不另外支付费用,乙方自行勘察工地现场明浜、暗浜、土质松软情况而造成的打桩风险,乙方报价已含此费用。 (五)结算时,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以监理和甲方现场签认的施工记录为准进行,多退少补。 (六)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规则: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在结算时进行如下处理: 1.报价清单有单价的,按报价清单价格结合报价的下浮比例结算; 2.报价清单有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类似项目单价换算后结合报价的下浮比例结算; 3.报价清单内单价缺项的,
32、先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审定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八)钻孔灌注桩如实际桩径及长度发生变化,结算时以套入表4.《材料费明细表》所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换算调整,综合单价中除表4.《材料费明细表》中所列材料费之外其它所有的组成费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规费、税金)和措施费均不调整。 (九)政策性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和机械费均不调整。 (十)在结算过程中,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部分工程量,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表1、表2、表3)计算,工程量按设计院、甲方、监理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的记录计算。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33、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十二)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根据施工组织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规范规定。 (十四)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和全套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日记),且保证图纸和资料通过验收,乙方负有工程验收之义务,否则,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十五)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或甲方图纸要求,其原因属于乙方造成,由乙方承担所有因此发生费用或无偿返工。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二)工程量的确认: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和设计变
34、更为准,设计变更参见本合同相关约定。 (三)工程款支付: 1、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50万元(人民币); (2)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25%,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 (3)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50%,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本期完成工程量的80%; (4)桩原材料进场总量以及完成桩基工程量达75%,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本期完成工程量的80%; (5)乙方完成所有的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量(含设计变更部分),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6)桩基工程及围护工程桩基验
35、收合格后,且±0.000地下室结构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满后无息返还]。 (7)第四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回全部预付款150万元。 (8)第六次支付进度款时,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150万元。 (9)政府部门桩基验收通过,竣工资料经审核全部通过,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100万元。±0.000完成,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2、付款程序: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按指定格式填写付款申请单,向甲方出具足额合法发票,提出付款申请,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批且甲方审核后予以支付。 3、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成后,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有
36、关部门、机构或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相关的验收和检查。否则,自甲方及监理人发出联合通知之日起,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承担人民币10万元延误金。 4、乙方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已经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甲方代付后,由乙方承担。但乙方仍履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10项约定。 5、乙方施工期间,对工地周边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农民房、动迁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造成的影响、损坏;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构成的影响造成的闹事、社会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需进行沟通,负责当中发生的所有整改、维修及协调费用;如造成工期延长,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优先采取协商
37、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宜 (一)本工程不得转包,如有转包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工程另行发包,所产生的停工损失及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7度以上的地震、8级以上的持续 2 天的台风、250 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或暴雨、50年以上未发生过或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连续或累计停工5个日历天时(以监理记录为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第八条第1款第2项义务,或甲方有权依约定清退乙方,且甲方
38、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剩余或任何名义的款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款、原材料款、人工费、违约金等费用,甲方因乙方停工的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依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计算,每延误工期一日按人民币5万元计算甲方工期损失,甲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的溢价部分为甲方施工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50万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见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1项付款条件。 但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有违约情形出现时,甲方可以按本合同约定或其实际损失,扣除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按前款约定比例退还余额;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甲方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补足义务
39、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投标书、招标文件及相应附件和中标意向通知书 4、施工图纸 5、招投标答疑函 6、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预算书 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会议纪要、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双方同意有关施工签证文件以及竣工结算书等技术经济资料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施工安全职责:乙方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并监督施工人员按章操作,对工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施工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进行制止并提出整改;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相应的经济制裁,对违章作业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
40、责经济及行政责任。 (六)文明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要注意文明施工,属于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停工整顿和罚款乙方自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二份。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与之前双方发出或签署的生效的法律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包括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签订附加条款或补充协议解决。(以下无正文) 第二卷 技 术 规 范 第三章 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有关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中的设计说明。 二、上述设计说明中明确要采用的国家、部颁
41、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 三、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技术规范(规程):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J186-2002)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O1(2008版)) 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J256-2003 6.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42、GB50010-2002) 7.上海市《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 (DG/TJ08-202-2007,J11042-2007) 8. 上海市《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DGJ08-218-2003,J10287-2003) 9. 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2010,J11595-2010) 10. 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DGJ08-9-2003)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12.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已列明的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外的相关要求
43、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 (一)技术标标书总说明 (二)施 工 组 织 设 计 1、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3、保证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 4、确保文明工地的措施 5、施工进度计划表 6、主要施工机械选用表 7、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况 8、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注明外来人员用工数量) 9、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况 项 目 经 理 简 历 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项目经理资格等级
44、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年限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工程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主要施工管理、技术人员表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主要资历、
45、经营及承担过的项目 1.项目副经理 2.项目工程师 3.项目施工员 4.项目质量员 5.项目测量员 6.项目安全员 7.项目材料员 8. 项目资料员 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要求:文字或图表说明 (注:应单独注明预计使用的外地从业人员工日数)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 (一)投 标 书 (建设单位) : 1.根据已收到的
46、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按上述会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 竣工,即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
47、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们明白发包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投标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也不会解释选择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受招标文件时已同时递交。 7.我们确认本投标已考虑发包方或其招标代理单位已向我方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投标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传 真: 法定代表
48、人:(签字、盖章)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 标 书 综 合 说 明 - - 24 - -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工程地址: 建设项目名称
49、 施工面积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 (万元) 施工总工期 (天) 自报 工程 质量 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数 投入设备品牌型号及数量 总计 施工单位: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四)报 价 编 制 说 明 (略)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详见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50、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