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市公路“三乱”存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公路“三乱”存在的根本原因 1、执法与“执罚”观念倒置,为民服务理念缺失。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证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平稳有序发展。背离这一目的,行政执法不但不能实现上述目标,而且还会造成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质疑,滋生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分析近几年我市查处的公路“三乱”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明显看出,一些涉路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背离行政执法的真正目的,把行政执法作为谋取本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手段,寻找各种借口,巧
2、立名目,超越权限,违规上路乱设站卡,滥用职权,违反有关政策法规,随意处罚过往车辆,不是以确保道路畅通,维护交通正常运行秩序为出发点,常常是以罚代法,以获取本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甚至人为设置关卡,影响交通。追根寻源,在于执法理念错位,为民服务意识淡漠,受利益驱动所致。 2、执法队伍成分混乱,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是基层涉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复杂。据了解,我市某县交警队现有在岗人员67人,其中在编正式干警只有10人,协警17人,协管员40人,编制严重不足,正式干警仅占在岗人员的14.93%,临时聘用人员成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力量。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如我市运输管理系统,今
3、年以来本级办理和国纠办、省纠办所转办的几起群众投诉中,罚款不出据正式行政处罚书,不履行听证告知义务,不制作现场询问笔录固定证据以及滥用处罚程序的投诉案件时有发生。三是违纪问题相对突出。一些涉路执法部门因对执法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到位,罚款不开票,中饱私囊现象依然存在。这些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教育培训,业务不精,政策法律水平不高,执法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严重影响执法队伍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3、财政支持保障不够,执法经费严重不足。足够的财政经费列支,是各级涉路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现状看,我市各级涉路执法部门人员工资,多是通过
4、差额拔款或自收自支实现的,经费来源基本上从其上交政府财政的罚没款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在没有正常的财政经费作保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情况下,一些涉路部门为维持日常工作运转,开展正常执法工作,并保证一定的经济待遇,不得不另辟蹊径,“靠山吃山,靠路吃路”,铤而走险在公路上大做文章,客观上造成了公路“三乱”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 4、政策文件相互抵触,涉路部门各自为政。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以来,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然而,有些执法部门千方百计寻找政策漏洞,依据有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5、输条例》和该条例《释义》相关解释,将检查地点延伸到公路路口。运政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面对收缴各类规费困难较大,经费不足的现实状况,不是将《条例》规定的执法重点放在源头,而是避重就轻,随意上路执法检查现象非常普遍,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投诉不断;路政执法部门为执行上级“严管重罚”的治理超限超载政策,在实施流动检测过程中,违规现场处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另外,交警部门利用上路执法的特权,对正常行驶的车辆,特别是对外地过境车辆随意拦截违规检查罚款非常普遍,常常成为群众投诉的焦点。这种运政、路政、交警争相上路检查,多头设卡处罚,各自为政的反常现象使得过路司机怨声载道,深受其害。 二、治理公
6、路“三乱”应采取的对策一要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树立大局意识,摒弃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的狭隘思想,充分认识公路“三乱”的危害。涉路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治理公路“三乱”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认可。 二要理顺财政体制,提供有力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涉路执法部门各项正常经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
7、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同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把办案经费、奖金福利与罚没收入挂钩的做法。随着燃油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将停止执行征收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各项规费,运政部门部分人员也将逐步分流。各级财政部门要抓住有力时机,及时调整政策,保证各级执法部门执法经费落到实处,避免因经费得不到落实而继续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三要完善治理机制,加快监督网络建设。首先,在已经建立的由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组成的快速反应机制基础上,定期召开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督察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快速反应运行机制正常高效运行。其次
8、要加强各涉路执法部门内部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完善的条块结合、纵横交织的监督网络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投诉渠道,在重要公路出入口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测站公布纠风部门、涉路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解决群众投诉问题,把群众因公路“三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四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从严执法。坚持“查纠并举”的原则,一是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三乱”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二是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多次出现公路“三乱”的县区、重要路段,要按照责任制追究的相关要求,追
9、究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责任。三是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在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四是纠风部门要定期组织治理公路“三乱”有关部门单位学习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同时,要对执法人员经常进行警示提醒,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复杂而艰巨,各级政府及涉路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公路“三乱”的严重性、危害性,要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分
10、析查找新时期公路“三乱”产生的深层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及时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取得强有力的支持,在工作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治理方针,彻底实现公路无“三乱”目标,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创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作者分别是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纠风室干部) 第二篇:我国公路“三乱”存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公路三乱及解决办法 物管1101班第一组起航公司 一: 为什么交通部门有乱收费的情况。 1.财政支持保障不够,执法经费严重不足.2.监督部门监管不严。
11、 3.官员贪污,利益链众多。二。三乱的根本原因。 1、执法与“执罚”观念倒置,为民服务理念缺失。2、执法队伍成分混乱,违纪现象时有发生。3、财政支持保障不够,执法经费严重不足。4、政策文件相互抵触,涉路部门各自为政。三:超重超载为什么越治越严重。 5、超载车多,与货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有直接关系。由于长期以来超载得不到有效制止,不少货主单位对运输单位提出苛刻的条件,按照这些条件,不超载运输根本不可能赚钱。为了拿到运输订单,多数运输单位不得不咬牙接受。6、多数高速公路费用征管部门为获得更多利益而对超载车辆整一张闭一只眼。7、汽车生产企业规避产业政策,寻找政策空当,以“大吨
12、小标”的方式迎合买方,投其所好,从而达到扩大生产、扩大销售、增加市场份额、获取高额回报的目。所谓大吨小标车,是指实际载重吨位大,而国家生产标准吨位小的车辆。这种车辆普遍存在于运输煤焦的大型货运车辆当中。四:解决方法1、完善政策法规。 2、监督部门应加强惩处手段。3、提升执法者的文明与职业道德。 第三篇:虚假广告的存在原因及治理对策虚假广告的存在原因及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分析虚假广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广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已颁布实施多年
13、但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还缺乏具体明确的实施细则,配套的法律较少。 二是对虚假广告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一直以来,我国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大多是工商行政部门的单一处罚制度。对已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虚假广告的处理,一般只限于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范围,未能从根本上起到惩治和遏制的作用。 三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自认倒霉,不愿投诉或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致某些虚假广告大行其道。 四是广告方利益的驱使。利益的驱使导致经营者大量刊播虚假广告。而作为发布方的广告媒体也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缺乏行业自律,没有认真审查广告的真实性,使得一
14、些违法广告走向市场。 对虚假广告的治理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广告法》权威性较高,但仅调整商业广告。《广告管理条例》比较全面,但没有明确广告的含义,而这却是关系到《条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重要问题。至于公益广告,可通过特别规定界定其特征。严格、统 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管理广告的基础。 二是建立规范的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建立这一制度必须解决四个问题:要有明确的受理机关和举报方式,以解决向谁举报和如何举报的问题;要有负责的查处结果反馈公告制度,这是对举报者负责态度的对应;应有必要的物质奖励措施,以调动举报者的积极
15、性;应为依法举报者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这将是对广告活动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措施,也是根治违法广告的良策。 三是加大对虚假广告惩罚力度。《广告法》规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发布、没收非法所得、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以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在实践中,广告主跨行政区域发布广告,违法受处罚的可能性较小,违法获利的机会很大。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远远小于违法收益,虚假广告才难以治理。如果惩罚力度大至违法收益为零或负数,违法广告参与者考虑后果就会望而却步。建议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震慑违法者,达到立法目的。 四是加强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完
16、善法治的保障。首先要提高消费者对商品知识和广告知识的辨认能力。其次要加强行业组织内部法律监督和管理。发展与繁荣广告文化市场,必须建立一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高超技术的广告文化创作与经营队伍,进一步提高广告文化的思想性、真实性、典型性,把握广告宣传中的价值取向。 总之,只有切实解决当前广告立法和执法中的问题,做到依法做广告,依法管广告,才能使广告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第四篇:假冒伪劣卷烟存在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浅谈假冒伪劣卷烟存在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 【摘要】 制假贩假活
17、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假冒卷烟一直困扰着卷烟市场,成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毒瘤。假冒卷烟的大量存在危害人民健康,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打击制售假烟是每个烟草专卖人员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这也是能否维持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协调持续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实力的重大问题。本文立足于历年来的打假经验,从系统性的角度对假冒伪劣卷烟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刻分析与梳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和应对策略。【关键词】 制售假烟原因治理对策 近年来,行业始终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坚持“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的工作方针,重拳出击、露
18、头就打,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然而,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制假售假行为从未停止,打而不掉、打而复生。这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百害而无一利。笔者认为每年打假成绩不少,但屡打不绝,有时甚至出现反弹、反复,需要我们对这一现象认真思考,重新审视, 首先必须找出其之所以存在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才能做到“药到病除”,因此对我国制售假烟现象进行多角度分析,找出其存在的根源,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对策,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一、假冒伪劣卷烟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畸形社会需求及消费者非理性消费
19、是制售假烟存在的根本原因。 商品流通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商品之所以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流通,是因为那里有需求、有市场,“需求”和“市场”是根本原因。首先,从卷烟生产来说,卷烟工业企业制造工艺、包装装潢、真伪特点等鉴别要点的不公开、不透明,未能给广大消费者提供知识的普及和鉴别真假烟的便利,消费者无法知晓卷烟的真伪特点,不知道怎样去鉴别卷烟。同时,“寓禁于征”的烟草政策、“大品牌、大市场、大企业”的格局发展,使得工业企业不断提高卷烟的品牌规格,生产的低档卷烟无法满足目前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需求,这就给制售假烟分子提供了制假售假的“空间”;其次,从卷烟销售、管理来说,烟草公司“卷烟上水平”销售
20、工作的压力,“扩销一二类烟、增销三类烟”的销售政策对低档卷烟的购进与投放未能充分满足辖区市场的需求,个别中高档卷烟也出现阶段性的缺货与抢购现象,加之,烟草专卖局对真假烟鉴别知识的宣传未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入心、入脑,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就为制售假烟行为提供了“机会”;再次,从零售商角度来说,个别零售户缺乏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为赢取更多利益,不顾道德与法律的风险与责任,不惜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购销明知为假冒伪劣的卷烟,这就为制售假烟行为提供了“渠道”;最后,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一是消费者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对假烟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知假烟中含有诸如染色剂等多种致癌物质,只看其包装精致,价格便宜,
21、即能满足某种畸形消费心理需求,又可以作为礼品省钱送礼,忽视身边的制假售假活动,贪图便宜购买假烟;二是消费者法律意识薄弱,无视法律法规赋予自身的权力,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消费者在遭受假冒伪劣卷烟侵害以后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不愿多事或价值低不值得,未能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加之打假成本高昂,包括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以及在打假过程耗费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常常使单个消费者力不从心,无力承担,这就为制售假烟行为提供“土壤”。因此,造假者愿意生产,零售商乐于进货,消费者不懂鉴别或不知危害省钱购买,这样,假烟就有了市场的基础。 (二)低成本、低风险、高利润是制售假
22、烟存在的直接原因。 收益和成本是经营者考虑的两个基本要素,而对于制假售假者来说,至关重要的正是成本,假冒卷烟采用的是劣质原材料,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生产成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规范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商品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卷烟作为特殊商品,由于实行垄断经营,从而确保了高额的利润空间。“树欲静而风不止”,制售假烟的低成本、高利润,驱使着假烟生产和贩售分子铤而走险。加之,我国打击制假售假的现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依法进行处罚时,行政罚款数额较低,罚款仅仅是制售假烟分子获得的非法利润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违法经营的预期收益往往超过它的成本,超过它的
23、风险。不法烟贩普遍存在倒卖成功一次,就足够赚回被处罚几次假烟成本的思想,因此,一些不法烟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从事生产销售假烟活动。 (三)打假机制不健全是制售假烟存在的主要原因。 首先,从执法者的角度来看,打假“各自为政”的工作格局,导致合力效应难以发挥,制售假烟活动常打不止。目前,承担对假冒卷烟打击的执行者主要是烟草专卖局,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履行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时,由于执行的法律法规、担当的责任、工作的侧重、执法的手段等方面的差异,各部门在工作中往往缺乏统一指挥和整体协调,形成不了打击合力;而且,由于职能交叉,各部门遇事相互推诿或相互
24、制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势必影响整体功效的发挥;另外,各部门间建立的一系列联席会议制度、打假协作机制等,在日常打击制售假烟活动中贯彻落实较少、发挥作用较小,缺少一个机关或者部门进行整体的协调和督导。 其次,从立法及执法监督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遏制制售假烟的违法行为。虽然,我国目前颁布的惩治制售假烟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少,如《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多个省份出台的“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罚力度还较小,对制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仍不大。这就致使我们的执法力度薄弱,存在着捣毁制假窝点多、处理涉案人员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司
25、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立案多、结案少的问题,特别是对已抓到的、为数不少的涉嫌犯罪人员,如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在取证方面,还是法律适用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和困难。 (四)违法行为的灵活性及市场监管不力是制售假烟存在的重要原因。 目前,制售假烟活动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并向网络化、集团化发展,他们充分利用现代的通讯、交通和网络等进行违法活动;加之,制假活动已逐渐向偏远地区转移,我们因受人员力量、技术手段、交通工具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对个别农村、偏远山区卷烟市场监管不到位,卷烟市场监管存在一定盲区。另外,个别零售户烟草专卖意识不强,对假烟的危害认识不足,随意进购售卖假烟,并将
26、假烟私藏逃避检查和监管;制假者、售假者也较“聪明”地选择监管薄弱环节、采取游击战术或随着监管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经营时间等手段,躲避查处,逃避打击。同时,烟草专卖监管不严、不全面,也给制售假烟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动力诱因。如烟农擅自将烟叶卖给烟贩;各种成分的印刷企业和作坊违规为犯罪分子印制假烟商标和包装装潢;一些与卷烟生产配套的单位和企业擅自提供烟用材料等。 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行为的对策思考 目前,无论国家局,还是省、市局在卷烟打假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但是我们也应该充分的看到,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掉,假烟也如人们的“衣、食、住、
27、行”一般堂而皇之的存在,卷烟打假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消费观念,为打击制售假烟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售假烟行为的危害是全社会性的,仅靠法律作用打假是远远不够的,“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过人情关难”的现象使得法律打假的成本非常高,因此,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要注重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墙体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宪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打假的法制观念,增强全民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二是要加强卷烟真伪鉴别
28、知识教育。要以“3.15”、“6.29”、“12.4”等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真假卷烟鉴别咨询,为群众识别假冒卷烟提供实物指导,充分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真假卷烟的能力,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是要强化“12313”打假举报电话宣传。要让群众了解如何有效举报制售假冒卷烟行为,举报查实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奖励等等,同时向社会宣传打假破网工作的意义,让群众真正了解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从而调动群众参与卷烟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卷烟打假由烟草行业行为上升到社会行为。 (二)立足市场实际,合理供给货源,为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搭建合理的空间范围满足不同消
29、费群体的卷烟需求是烟草行业践行“两个至上”行业价值观义不容辞的责任。卷烟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己任,按照不同的工作职责来满足市场卷烟需求,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结合某近年来查处的假烟案件,假烟品牌也大多属于10元/包的低档卷烟,农村低档卷烟需求在一定时期内还占有一定的比例。所以卷烟工业企业在调整结构时,不能因提升卷烟结构而盲目减少低档卷烟的生产计划,要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和生产卷烟,在满足市场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循序渐进地调整卷烟结构;卷烟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需求的调查和预测,全面掌握市
30、场对各类卷烟的需求,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准确把握投放的节奏和投放艺术。特别在低档卷烟投放时,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现状,重点倾向于农村市场及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投放,真正做到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缩小制售假烟行为制假售假空间,降低低档卷烟对市场的冲击。 (三)加大打假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打击制售假烟行为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牟取暴利是制假售假者的根本动机,而打击不力、现行法律处罚较轻的现象使违法分子有利可图,客观上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的“死而复燃”。目前,违法分子通过制假售假活动能够获得非常丰厚的利润,而可能受到的处罚仅仅是没收假冒卷烟和部分的罚款,即使一些涉烟刑事犯罪违法数额也均在5万元以
31、上,起刑数额较高、处罚力度较轻。例如,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认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才达到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等等。因此,笔者认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扭转对制假售假者“打不通,打不死”的局面。试想,若降低刑事责任标准、加大处罚力度,使不法分子在经济上占不到任何便宜,制售假烟行为一定会被震慑。 (四)强化政府管理,健全权责对等的打假机制,为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打造畅通的协作平台 从全国查获的各大制售
32、假烟案件来看,打击制售假烟行为要想取得实效,一个坚强的组织领导和联动机制必不可少。一是要强化领导,成立组织。当前工作中,卷烟打假普遍出现权责不对等、案件经营不重视的现象,对于涉烟移交案件“谁来监督执行”、“谁来考核”亦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同时,制售假活动呈现网络化、运输高速化、分销快速化等新局面,给打假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新形势下卷烟打假工作,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能调动辖区整体执法队伍的领导机构,而这些,远非一个烟草专卖局所能左右。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的重视,建立打击制售假烟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体系,完善涉烟行
33、政执法部门监督考核机制,保证涉烟案件打击畅通、震慑有力;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制售假烟行为仅靠烟草部门一家去规范是不可能的,一定要赢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如公安、工商、法院、检察院等,把他们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来共同打击。烟草专卖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对卷烟打假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由政府牵头整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即“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定期联席会议、重大问题协调会议制度”、“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机制”;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深化机制落实。烟草专卖、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合
34、理调度打假时间、方法步骤、工作重点,不定期地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治理,加大对涉烟违法行为“追刑破网”力度,切实维护好市场的经济秩序。 (五)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打假能力和水平,为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撑 多年的打假经验告诉我们,要掌握卷烟打假工作的主动权和决胜权,必须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专卖执法队伍。当前,制假售假活动已经由过去的“小作坊”发展为分工配合的严密组织,制假售假的隐蔽性和技术水平正在提高。因此,日常工作中要以专卖管理人员技能鉴定为抓手,开展法律法规、证件管理、案件审理、市场管理、内部监管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定期开
35、展情报搜集运用、证据固定、移交审理等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并加强互联网方面知识学习,研究运用互联网售假案特点、规律和治理措施,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另外要不间断的开展打假卷烟专项行动,不断提供给专卖执法人员磨练的机会并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 三、总结 制售假烟所伴随的“低成本、低风险、高利润”决定了制售假烟违法活动在短期内不会停止,卷烟打假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卷烟打假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客观地面对现实,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坚决采取有力的措施,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坚持不懈地把卷烟打假斗争开展下去,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
36、者利益,保证卷烟市场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第五篇:浅谈公路“三乱”的成因及治理对策浅谈公路“三乱”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所谓公路“三乱”,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了本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在公路上进行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下面笔者就公路“三乱”的成因及预防、治理对策,谈及点粗浅的看法。 公路“三乱”问题的成因 受利益驱动,上路罚款收费。该上路执法的部门也上路,不该上路的部门也上路。 人浮于事与警力不足。人浮于事是指有些部门机构臃肿,人员众多,严重超编,没钱发工资,就只好上路去罚款收费。警力不足是指公安交警部门的警力严重
37、不足,还有繁重的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秩序管理任务,就只好聘请一些交通协管员,这样就难免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民警工资、经费没有保障。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民警的工资、经费没有被同级财政接收,只能靠罚款、收费过日子。这种罚款与吃饭的内在联系是造成公路“三乱”的又一个原因。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有些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偏低,有些根本就没有经过培训就上路执法,随意执法、违法行政、乱收罚款的问题就容易发生。 纠风部门监管不力。政府纠风部门是治理和查处公路“三乱”的组织协调部门,有些地方的纠风部门对本地区公路“三乱”案件监管和查处力度不
38、够,致使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制造公路“三乱”。 预防及治理对策 [实行政府纠风部门统一领导协调下的综合治理] 要实行条块结合,明确治理责任,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和一票否决制度。政府纠风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有关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除防止自身“三乱”外,还要按照职责权限,依法查处其他部门的“三乱”案件。 [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公路“三乱”发生] 公路“三乱”预防、治理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要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二是
39、要建立起外部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要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在提高执法者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首先要从源头上把握住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上路执法人员的入口。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再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宣传是一份无形的力量,是治理公路“三乱”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尤其是驾驶员和车主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促进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都能起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进而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的治理公路“三乱”的氛围。 [全力保障公路交警部门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要切实解决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和经费没有保障的问题,真正为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避免公路“三乱”提供必需的经济保障。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要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财务检查监督,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为规范执法防止“三乱”提供宽松的后勤保障。 第22页 共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