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
购买人: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信息
甲之物业(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建筑
2、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所有权人为 。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丘地号 ,乙队该物业情况已经充分了解。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不含取暖费及物业费。
第三条 房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居间方支付相当于房屋实际交易价格 %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并于
3、 日补齐全款 元(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由 承担。
备注: 。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房款后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以明确房屋转让中包括的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装饰、家居等。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
4、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电梯、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电梯、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视为违约。
4、甲方保证交易房屋在此居间合同
5、签订时没有进行出租签约。
5、甲方有义务在办过户更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买卖房屋已落户口迁出。
(二)乙方义务
1、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交齐全款视为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3、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第七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违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照上述定金金额双倍赔偿乙方;
(二)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定金金额双倍赔偿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6、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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