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浅议私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议私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也不断发生变化,这既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加丰厚的竞争回报,也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风险。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具有不可控性。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事实上,私营企业对法律风险往往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从而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所以,建立健全私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私营企业商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2、也是私营企业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私营企业 法律风险 防范 企业,尤其是现代化的私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宠儿”。 私营企业自它们诞生之日起,像宇宙中存在的任何事物一样,它们中每一个独立个体都面临着随时夭亡的危险。据统计,至 2005 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 146 起,涉及中央企业131 家,直接涉案金额 199 亿元,间接涉案金额 450 亿元,而我国的民营企业由于其形成的特殊背景和国情,法律风险防范的投入则更低。因此,法律风险就象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我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如何
3、更加尽心地去呵护它们,让它们在经历一切风险和磨难之后仍能健康地成长便成为我们人类社会所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私营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一)私营 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不等于违法风险,但所有导致法律风险的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法律风险的成因包括违法行为、自甘冒险行为、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性以及法律监控活动的不规范性等。私营企业是企业的子概念,所以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同样适用于私营企业法律风险。 (二)私营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4、 1、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融资中的法律风险:根据有关调查,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融资难,民营企业既难以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间接融资,又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民营企业在缺乏正规、有效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只好寻求民间借贷、集资和违规借贷。轰动全国的河北孙大午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3 年 10 月 30 日
5、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被法院“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期 4 年。孙大午之所以获罪,就是因为其所办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在向银行贷款无着,又不能发行股票、债券融资的情况下,只能进行民间借贷,但是民间借贷“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的法律规定模糊,只要法律规定不修订,民营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又不畅的情况下,其在融资方面就面临法律风险。 3、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旅行
6、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4、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 5、知识产权法律风险:2002年2月春节前夕,一家名为“九头凤,酒家
7、的中餐馆在北京市白象庄开张。这个消息令同处京城的“九头鸟.酒家吃惊。因为“九头凤”酒家的法人代表石先生,曾任“九头鸟”酒店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其另外两名股东也在“九头鸟”酒家工作多年。2002年7月,北京“九头鸟”酒家以不正当竟争为由,将北京“九头凤’酒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九头凤”停止使用与“九头鸟”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满,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法院对这起“鸟凤”之争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定、九头凤、酒家停止使用与“九头鸟”近似的“九头凤”名称、店面招牌、定餐卡、窗帖,但驳回了“九头鸟”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久“九头凤”酒家停止了营业。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
8、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6、工伤事故风险:社会保险的费用并不高。在关键时刻能减少企业损失,但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往往只注重业务的发展。很少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出现工伤事件,企业就可能要为此支付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赔偿金。此外,由于缺少工伤风险意识,企业让他人挂靠也会引来巨额索赔。2000年9月,并不具有电力线路改造资质的郭某找到某地电力安装公司为挂靠单位承揽了某县10千伏农网高压输电线路改造工程。之后,郭某找到电工刘某,请其参加该项工程。在该项目施工过
9、程中,刘某被10千伏的高压电击伤,经医院抢救治疗,截去四肢。事后,刘某受伤的性质被当地劳动局确认为工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刘某伤情鉴定为一级伤残,八级护理,并裁令本案中的电力安装公司的上级单位承担刘某安装假肢的费用,按月向他发放工伤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以及再医费等费用。此后,刘某对仲裁决议不服而诉至法院。总共索赔410万元。 二、现代私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研究。 现代企业运营法律风险的防范包括国家的防范、社会的防范、企业自身的防范等内容,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本文所提及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只是就企业自身的防范而言的,就国家和社会的防范对策则不予涉及。透过以上我们对现
10、代企业运营法律风险成因的分析,如何实现企业内部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我们认为企业自身应当踏踏实实地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使企业行为具有更大的可预测性。 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化解企业的运营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完善企业的管理,控制企业运营上的风险,就是要搞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性问题是围绕如何实现制度与人的互动结合来进行的。我们认为,如果要使企业行为具有相当的预测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其中制度的完善是第一位的、前提性和保障性的。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化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制定和“法制化”过程。大型现
11、代化企业要实现顺利运营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组织结构、人事、财务、审计、法务、投资决策等内部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建立起实现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指引和约束的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对企业行为的可预测性,实现对企业运营风险的最大控制。 (二)加强商业秘密管理。 许多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较为薄弱,导致许多关系企业重大利益的经营决策、市场战略、客户资源等信息被竞争对手轻易攫取,给企业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在 4 年内把创维电视从 7 亿元带到 43 亿元的中国区域销售部前总经理陆强华携手 150 多名投奔竞争对手,给创维以致命打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保护商业秘密的关键是建立完善
12、有效的保密制度。在具体制度设计,首先应明确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其次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和人员分工;最后对重要技术人员、业务骨干或经营管理人员,可根据情况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以提供保密责任意识。 (三)注重内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对于现代私营企业而言,其自身人员的整体素质决定了企业存在的自身价值和未来的竞争地位。人才的得失是企业最重要资源的得失,企业没有了人才就会逐渐失去企业现有的一切。既然人的因素是企业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那么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就没有必要不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这句说来非常的简单,其实做起来是最困难的事情。现在还没有一种科学的仪器或标准一下子就把人的智
13、力高低和道德水准精密地测算出来,一下子测出到底谁是人才、谁是更优秀的人才,而实现中真正能称得上人才真正能做事情的人才又往往有不少的缺点。所以,选择人才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就要求企业的领导,尤其是人事部门的领导一定要独具慧眼,在择人时尽量要克服个人的一些偏好,要能够不拘一格地选择出或必要时求得企业所需的人才,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 (四)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特性依法对合同行为和合同在生产经营中的活动而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企业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签订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资信调查,合同文本未经严格的审
14、查,签订合同后没有跟踪落实等,是企业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得以严格落实。 合同管理是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管理的过程,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项目审批制度、资信调查制度等等。 2、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包括委托代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等等。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协作履行制度、合同变更解除制度、合同履行情况台帐制度、合同纠纷报告处理制度等等。 4、合同履行后的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档制度、合同信息汇总
15、制度、合同考核奖惩制度等等。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类案件涉及的赔偿请求大多较高,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客观形势要求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防范机制,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具体实行途径包括: 1、加强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2、通过制度安排或协议约定,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 3、建立自有知识产权登记保护
16、制度,具体包括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三方面的内容。 4、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防范机制,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具体防范制度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特性有针对性进行设计。 (六)建立健全私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主要思想。 (1)规范化:建立制度,理顺流程。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行为规范,企业的一切人和事都要在制度下进行活动;流程是企业实现目标必须遵循的过程方法,要讲时间效率,还要讲投入产出。 (2)个性化: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具有本行业、本企业的鲜明特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除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体例以外,可以具有不同的文件组合,不同的文件内容
17、 (3)合同化:将合同引入企业内部管理,上下级之间、上下位部门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于制度化而言,合同化更明确,更人性化,更易接受和执行。 2、私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实际操作。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要的是需要企业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并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如此,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才可能得以建构并执行。在企业决策层作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决策后,我们认为,应当完成以下各个阶段的工作: (1)尽职调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九个子项目具有相对独立性,企业在体系建构前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模式,企业对各子项目建构的紧迫性也不一样
18、为确保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子项目与企业自身的管理体系相融合,各子项目的建构具有可操作性,充分的尽职调查是第一步。 (2)体系建构在充分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建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子项目。包括建构各子项目的模板,各子项目的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流程管理等。 (3)体系培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子项目,必须渗透与企业自身管理体系,企业的管理层,甚至每个雇员都必须是在企业运作中贯彻执行该体系内容,因此,培训对体系是否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4)体系实施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及培训完成后,进入体系实施阶段。要使企业的每个雇员都在企业运作过程中,自然地贯彻执行体系内容。 (5)体系维护企
19、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问题,企业需要专门的内部法务人员对该体系进行维护。 (七)应当及时、优化、全面地处理法律纠纷。 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都会表现为相应的法律行为。企业的员工聘用、对外投资、产品销售、材料采购等等,都会带来法律后果。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与自然人一样,都是生活在法律编织出来的社会之中。企业的经营行为,在本质上表现为谋利行为,在形式上则通过法律行为而实现。企业在经营中,因此发生各种法律纠纷是难免的,有些是自己的原因,有些是别人的原因,有些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法务部门对于潜在的法律纠纷,企业应当评估其显性化的可能以及将会对企业的影响,并作好方案准备,提前化
20、解法律风险。对于已经产生的法律纠纷,企业应当评估其法律风险并决定采用非讼方法解决还是诉讼方法解决,是让步解决还是不让步解决。对法律纠纷解决方法的评估,应当结合纠纷的原因、己方过错、他方过错、风险大小、主动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 三、结束语。 总之,通过以上本文的简要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对于任何一个私营企业而言,其运营法律风险的存在都是客观的;对于企业外部风险因素的控制,单纯一个企业无能为力的;作为企业的领导或管理层成员,其所能控制的企业运营风险必须是通过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来进行,即强内御外,重视企业的内修工作。要树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理念,不断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优
21、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预防、减少企业经营或决策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它只是企业在生存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舞伴。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与法律风险共舞,就能预防、控制风险产生的损失,使法律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 参考文献: 王震林著:《完善企业法务管理机制 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博锐管理在线,2005年12月。 俞文著:《进行“法律诊断”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效手段》,法律图书馆,2005年。 马骏著:《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探》,《贵州法学》2005年第11期。 陈平著:《法律风险的认识、预防与控制》,《四川改革》2004年12月。 缪建国著:《厂长经理最缺什么》,《企事业法律顾问》2000年第1期。 包庆华著:《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技巧解析》,中国纺织出版社,2006年1月。 瞭望东方周刊:《中国企业法律风险求解》,2005年第1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