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津贴及人才引进待遇的暂行规定一、人才津贴(一)享受人才津贴的对象及待遇1、中华医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全国委员、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135”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教兴卫工程”培养对象等每月享受人才津贴2000元。2、市医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0元。3、中华医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组(分会)全国委员、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人才津贴500元。4、市医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元。(二)申报程序属上述各类对象
2、由相关职能科室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交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三)几点说明1、如同时具备上述多重身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较高标准的津贴,不重复享受。2、外出进修期间停发相应津贴。3、病假1天按月扣发相应津贴的10%,事假1天按月扣发相应津贴的20%。4、人才津贴实行滚动管理,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考核办法见附件1)二、引进人才(一)引进条件1、一类人才(学科带头人)(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2)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且近三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5年以
3、上,有学科建设经验(负责人)。2、二类人才(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A)或中级职称(B);(2)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课题,或获得过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近三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3、三类人才(技术骨干)(1)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2)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4、四类人才(实用型人才)(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3)有三甲医院工
4、作经历3年以上。如不完全符合上述各类条件,但掌握了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特殊医疗技能、能填补本市相关技术空白的实用型人才,或者自身能力强、有海外留学经历者,经医院考核,可纳入相应层次进行管理。三、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购房补贴(万元)安家费(万元)科研启动基金其他待遇一类501020解决配偶工作医院急需人才待遇可面议二类(A)351010协助解决配偶工作二类(B)30510协助解决配偶工作三类15510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四类8 2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四、配套政策1、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医院科研经费相关文件执行。2、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须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房款的发票。3、引进人才,可按市委、市政府规定享受
5、补充养老保险(镇政人【1999】52号)、补充住房公积金(镇人办【1999】282号)、补充医疗保险(镇人办【1999】284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时,可在现职称基础上上靠一个档次对应的面积标准执行(镇人办【1999】283号)。4、实用型人才或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以提供必要的工作平台为主,相关补贴可酌情考虑。5、引进人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医院同类人员进行考核。6、本院职工硕、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对照上述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但需扣除学习期间医院支付的各项费用。五、本暂行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从执行本规定起,之前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6、。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1:医院享受人才津贴人员考核细则为加强对我院高级人才的管理,建立重业绩、重贡献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高级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带动医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研成果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享受院人才津贴的人员。二、考核时间:每年3月1日至次年2月底作为一个考核年度。三、考核内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优良,廉洁自律。2、注重科室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各专科人才培养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3、科室管理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科研工
7、作,下列各项要求至少完成其中一项。(1)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年内至少有一项获得省级以上新技术引进奖(前三名)。(2)两年内获得市级以上课题(前二名)或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前三名)。(3)每年有一篇第一作者的中华级或省级以上核心期刊的论文发表,或每两年有一篇SCI收录论文发表(市医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要求有一篇作为第一作者的统计源期刊的论文发表)。四、考核方法:人才津贴的享受者应在每年1月份将全年完成的任务情况进行总结,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述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有一项未完成就取消下一年度的人才津贴,经努力达到考核内容要求,则继续享受人才津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8、取消人才津贴。(1)在医疗或教学工作中发生医疗或教学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者。(2)丙级病历的责任者。(3)因违法乱纪,被处以党纪、政纪处理者。(4)因医德医风问题如索要、收受红包或回扣;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推诿病人、服务态度恶劣并被查处者。(5)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附件2:引进人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引进的各类人才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医学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平台,引进的各类人才须在本学科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任务,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一、学科带头人三年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1、三年内使所在科室建成市级重点专科,其本人成为
9、本地省、市级学术带头人。2、获得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立项1项。3、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奖1-2项(二等奖以上)。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市内空白3项,或填补省内空白1项,或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1项以上。5、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5篇(其中中华级或省级以上核心期刊2篇),或被SCI收录论文1-2篇,或撰写并出版具有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一部。第1项必须完成,第2-5项中须完成3项。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三年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1、三年内其本人成为市级医学重点人才或科技骨干。2、科研课题项目(下列之一)(1)作为课题主持
10、人取得省(部)级指令性科研立项1项;或市(厅)级科研立项1-2项以上;(2)对已立项的课题(按期)结题并通过市级鉴定;(3)申报国家级课题1项。3、科研成果(下列之一)(1)取得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前三名);(2)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一或二等奖1项(前三名);(3)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第一完成人)。4、新技术新项目(下列之一)在医学实践中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1)填补院内空白3项;(2)填补市内空白1项;(3)获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1项;5、论文、论著(下列之一)(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医学期刊统计源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2)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以上未注明完成人的均为第一完成人。第1项必须完成,第2-5项中须完成3项。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硕士研究生五年内必须完成以下目标任务:1、科研课题项目(下列之一)(1)作为课题主持人科研立项1项;或参与市级科研立项1项(前二名);(2)对已立项的课题按期结题并通过市级鉴定(前三名);(3)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科研课题1项。、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9 -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