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关系到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的运行。 党的xx大提出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对于保护广大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统筹层次的不断提高,我市社保基金规模以较快的速度逐年
2、增长,给基金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常态下,如何做好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责任十分重大。然而,社保基金的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结合实际,就目前XX市社保基金监督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XX市社保基金监督的现状 自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人社部门(原劳动保障,下同)承担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职责。为了更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从机制上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从1997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xx年1月开始,省
3、政府决定将社会保险费征收交由地税管理,形成了人社部门负责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管钱的三方既配合又制约的管理机制。在监管工作体制上,已初步建成以财政、人社部门行政监管为主,专项审计、专门监督、内部控制、法律监督以及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了各社保经办机构定期自查制度和日常内部监督制度。同时采用了省厅统一开发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是各社保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开展了参保单位参保缴费的稽核工作,避免参保企业少报
4、漏报、虚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开展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和医疗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预防养老、医疗金被蓄意、恶意冒领。 三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异情、要情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人社部门报送要情,避免社保基金监管中出现的基金风险。 四是各社保经办机构均建立和执行了基金财务制度。在基金的筹集、使用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能按规定使用社保基金,在账务处理上使用省统一开发的财务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会计电算化。 五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制度。通过报表数据各项指标的审核、分析,全面了解、掌握社保基金各个环节的运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形成
5、分析报告,为上级部门和市委、政府制定社会保险规划、政策提供依据。 六是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以及人社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保基金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社保基金能够安全、平稳运行。对社保结余资金加大了定期存款比例,增强了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七是建立和完善基金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了信访接待室,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日常举报和信访案件。 八是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定期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调查、职工失业登记核查、对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检查等,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保基金的安全、保障作用。 二、社保基金监管中
6、存在的问题 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其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我们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管理办法、文件依据,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社保基金监管还存在缺失和不到位的隐患。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在基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保工作不相适应。按照上级要求,县级以上社保部门要设立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和配备专职监督人员,而我市人社部门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督科,但因人员编制原因,仅有2人,各经办机构也因人员不足,未设专职的基
7、金监管人员。因社保业务种类繁多,工作繁忙,面对庞大的社保基金,很难对社保基金的有效的监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是内控制度还不够健全。按现行制度规定,社会保险核定应实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转变基金监管方法,使内部控制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地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评价和咨询服务。 三是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管方式的落实存在困难。市社保基金的监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还有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相应的监管方式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督、财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但是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角色模糊,且各
8、种监管方式的落实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目前,我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严格划分开来,社保基金的经营者与监督者的身份重合,致使社保基金缺乏独立有效的行政监管,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监管效率。 四是监管透明度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我国xx年开始实行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但是实际上所披露的社保信息仍然有限,披露内容不够细化、披露频次较少,使得社保基金缴纳者不能及时并充分的掌握社保基金的运作情况,对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媒体及大众也难以对社保基金运作的全过程进行合力监督,社会
9、监督缺少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 五是监管理念落后,对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违规现象频繁,或是挪用于扶持困难企业,或是用于当地建设,没有将事关老百姓“养命”的社保基金当作公共资金,而将其作为地方性的资金,在个别领导的签字批条中随意的挪为他用。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对社保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三、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的对策 鉴于在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应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化解,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防范基金管理风险,有效制止和纠正
10、违法、违规行为,把老百姓的“养命钱”收好、用好、管好,让群众放心。 (一)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认识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是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一是领导要重视,组织要确保。各级领导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视是否,直接关系基金监管工作开展的力度、深度和社会参与度,同时也能确保社保监管组织机构的筹建、人员的配备和经费的落实,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二是要确保基金安全,对在执行过程中不合规的政策要尽可能纠正,确保政策执行正确到位,避免和减少因政策执行偏差导致的基金损失。三是要防止滥用权力,要形成相应的权利制衡机制,防止管理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甚至挤占
11、挪用社保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依法正确使用。四是要确保支付。社保基金事关民生,只有确保社保基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才能安定人心、稳定社会。 (二)加强社保基金的预算管理 实行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是基金管理“事先控制”环节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认真准确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把全市应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职工人数、年度内扩面任务指标、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清欠指标等基本数据摸清做实,按照“可靠性、真实性、统一性”的原则,编制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的列支范围的标准和支出规模,编制支出预算。财政、人社部门应加强
12、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审核工作,完善联合上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数据准确、完整。各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改变预算。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使预算真到起到社保基金监管的“事先控制”。 1、基金监管从查错防弊向归避风险转变。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多是检查基金财务账面上的收支情况,重点是对已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纠错上。因此,很难对社保基金管理全过程作出有效的审计分析、评价和管理整改建议。将基金监管向归避风险转变有利于单位优化内审职能,重点放在规范管理上,从制度入手,对这保基金的核定、征缴、支付、运营等各个环节实施监督,从根
13、本上归避各类风险的发生。 2、基金监管从事后监督向过程控制转变。把社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域从传统的财务收支检查,拓展到对社保基金的重大决策、业务流程与授权责任、主要风险点及其控制、大额资金的安全性、实施过程及效果、内控体系有效性等方面。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3、基金监管从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检查转变。充分运用省厅统一开发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通过信息数据分析与预警方法,增强内审工作的分析能力和快速反映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纠正问题,提高日常监督效果。 (三)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基础工作建设
14、 1、落实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以及基金监督机构和经办机构在基金监管中承担的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各经办机构负直接责任,基金监督机构负监督责任。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抓好社保基金内审监管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日常培训工作,造就一支思想作风正、人员素质高、社会形象好的社会基金管理队伍。增大监管技术含量,提高监管的决策水平,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能力保障。 3、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实行审核、支付分家,会计、出纳分立;对经办机构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
15、关键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强化考核,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为开展日常内审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快社会保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1、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为社保基金的有序运转提供支撑。立足于长期发展战略,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在现有“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尽快实施“金保工程”第二步,即横向实现人社、财政、税务、银行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缴费。这对于加大监管的技术含量,监测基金运行走势、构建基金监管的预警系统
16、提高监管决策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2、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进度,提高社会保障卡持卡普及率。充分应用社保卡“一卡通”的特点和“一人一号,一人一库”的功能优势,参保人员流动到哪里,社保网络就服务到哪里,方便参保人员走天下。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重复领取待遇,重复参保、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 3、提高待遇资格认证的技术手段。采用目前流行的指纹、人像扫描、网络视频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发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兼容配套的资格认证软件,通过配置认证站点,电脑、手机终端app等方式联网认证。方便离退休人员,提高认证工作效率和准确率,防止冒领欺诈行为。 (五)加强
17、部门间的协调沟通 1、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建立三方对账制度,加快票据(数据)传递,互通信息,确保三方数据准确,一致,避免错误发生。 2、加强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定期将死亡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堵塞冒领漏洞。 3、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定期将新注册的企业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及时促其登记参保。 4、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在每年9月新生入学时,将新生名册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5、加强与残联的联系。定期将享受政府社保费补助的残疾人员的增
18、减变动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同步调整,避免差错。 (六)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管 1、强化社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社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努力提高征缴率;加大清欠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严格新增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2、强化税务部门的监管。树立税务机关就是社保费征收主体的正确观念,发挥税
19、务机关的征收优势,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不定期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参保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 3、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增值。 4、强化社会各界的监管。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总之,社保基金的监管,是基金内部控制工作的核心内容。只有基金监管到位,才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的作用。然而,基金监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必须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监管团队的素质必须要过硬,监管责任必须要明确,处罚力度必须要加强。只要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定能规范基金管理和监督行为,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3.中国共产党xx大报告 第11页 共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