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小巨人“走出去”战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开发开放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对外开放进程,加速对海外高端创新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利用,加速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步伐,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开发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获取海外优势科技资源为主线,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动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中的龙头企业,聚集海外高端创新资源,抢占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高点。未来五年,围绕推动科技企业海外并购、技术转移、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等,确定五大发展目标,实施五项具体措施,使天津成为全国科技企业“走出去”领航
2、区和国际高端研发资源集聚地。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并购海外企业100家;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100个;聚集国内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及产业化基地100家;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研发中心、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等50个;建立与国际形势相适应的科技企业国际合作服务体系,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与国际产业接轨,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和技术发展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佳配置。二、工作举措(一)推动企业出海并购,服务小巨人跨越升级完善推动企业海外并购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通过设立并购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
3、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跨境并购的信心;支持跨境并购服务业发展,加强并购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组织面向科技企业的海外并购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海外并购专题培训,引导咨询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制定并购战略并提供法律、金融和风险管理等相关服务,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体系,切实服务科技企业“走出去”,快速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团队、知名品牌、市场份额。(二)支持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提升小巨人创新能力支持科技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开展研发活动。每年在全市拟建立或已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中遴选出3050家
4、发展潜力巨大、行业排名全国前列、技术水平全国领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帮扶计划,对于已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认定及资金支持,对于拟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需求给予“一对一”帮扶,利用科技外交官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拓展海外渠道,提供法律法规、投资环境、高科技项目等政策与信息咨询、对接交流、市场调查、政企关系沟通等中介服务,通过联合专业机构,帮助企业制定海外发展战略、解决企业海外发展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等难题。(三)推动与海外隐形冠军对接合作,助力小巨人壮大发展加强与市商务委联动合作,面向德国、美国、日本、奥地利、瑞士等隐形冠军企业分布较集中的5
5、个重点国家,展开专项工作。一是组织我市科技企业家赴海外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当地隐形冠军企业家讲授科技前沿信息和先进管理理念,同时在培训的基础上对接专业展会,如组织参加德国欧洲自行车展、德国柏林家电及电子消费品展览会、德国法兰克福汽配展等国际知名专业展会,充分利用好会展资源,促进我市科技企业与海外隐形冠军对接合作,挖掘海外发展商机;二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海外参股、并购、共建研发机构、建立战略联盟、管理及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海外隐形冠军开展合作,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四)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形成与沿线国家创新资源双向流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参
6、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号)要求,以“一带一路”战略框架整合配置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资源,通过培育“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示范项目,开展“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主题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培训辅导行动等,着力推动我市科技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合作,共建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海外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科技或产业国际创新园等,支持优势产能与技术成果输出,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的互联互通。(五)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完善国际合作服务体系作为国务院批复的天津自贸区建设项目清单具体任务之一,启动建设天津市科技
7、成果转化交易市场,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通过聚集科技转移机构、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的方式,为我市科技企业开展海外创新投资与合作,提供咨询、培训、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金融、法律等技术转移全过程服务,探索“双自融合”环境下的技术转移新模式,打造国际资源接驳驿站和聚集区,为天津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支撑。三、保障措施(一)构建小巨人“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1.设立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并购基金,用于推动企业跨境并购。鼓励并购基金托管银行开辟企业跨境并购贷款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投行、
8、PE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跨境并购。2.建立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支持资金。定期组织企业进行海外研发机构认定申报,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对评审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我市科技企业,以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独资新建等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快速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团队、知名品牌、市场份额等,促进企业能力升级和规模升级。3.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针对科技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类创新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切实提升我市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境外开发能力,拓展境外发展空间,对带动我市相关产业、技术、产品或标准输出等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合作项
9、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二)构建小巨人“走出去”服务体系1.建设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依托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丰富经验的知名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利事务所、投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针对科技企业海外创新投资与合作的财务预算、法律审查、尽职调查、交易工具和专项融资等专业咨询服务。2.建设系统化信息平台。积极发挥科技外交官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作用,加强与我国驻外领使馆、外国驻华使馆、国外商会、国外投资银行、国外咨询公司、国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搜集西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趋势、投资
10、机会、企业信息和高科技项目等,构建海外信息数据库,将实时情报向我市科技企业予以发布,服务企业海外投资与合作。3.实施企业能力提升帮扶战略。结合我市创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开展面向企业家的国际科技合作激发式培训,提升企业家对海外发展目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等方面的认识,促进企业海外发展战略全面升级;实施“一企一策”服务战略,对已经“走出去”的科技企业,针对企业需求提供知识产权、法律、财务、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对计划“走出去”的科技企业,帮助构建海外发展全程化战略,搭建技术、人才对接交流平台,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三)构建国际化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合
11、作,重点吸引在海外著名投资银行、跨国公司等有履业经历的中国留学生向我市聚集;加强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财经大学等我市高校合作,积极借助首都科教资源,同时定期邀请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专家等,长期开展技术经纪人、海外并购等国际化人才培训等,形成定期培训制度,为企业集中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实用性国际化人才,并颁发相关培训证书。(四)营造良好的小巨人“走出去”环境氛围1.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小巨人“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的宣传报道;发挥网络平台展示作用,及时报道和更新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新闻。2.注重引导。抓住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和智能制造业崛起的历史契机,引导科技企业瞄准德国、美国、西欧等国家高端制造业和高科技领域内的隐形冠军企业开展合作,引导市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发挥基础作用,鼓励其建立海外研发平台、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或产业创新园等,整合海外先进技术、人才团队,增强服务和辐射效应,带动我市更多企业加快发展。3.强化协调。重点协调各行业协会、联盟组织、企业沙龙等社会团体,加强经验交流、信息交流、合作交流,共同为科技企业开展跨国合作创造良好环境,提高小巨人“走出去”的合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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