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8.50KB ,
资源ID:8990485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99048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学生首问责任制实施方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学生首问责任制实施方案.doc

1、学生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关心、爱护和帮助学生,尽最大努力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是师德建设对每个老师的最基本要求;建设良好的校风校貌,维持校园良好的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是我们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责任,是义务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我校的学生现状,为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员工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经2009年2月23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春季开学开始,实行教职员工首问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文

2、件精神,增强教职工“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意思,营造以人为本、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依据调兵山市教育局【2009】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首问责任制度的适用范围 当学生在校内外发生的有违社会公德行为;受到人身侵害;不正常行为状态。凡是被教职工第一发现具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均属首问责任制范畴,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责任范围的事,首问者都应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处理、解决、上报,不得推诿、置之不理。 三、实施要求 1、课堂是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是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师要及时处理教室(体育课晴天为操场,雨天为教室)或实验室内发生的如下突发事件,①学生之

3、间的矛盾冲突②生病③意外伤害④溜出教室(操场)逃课⑤外班学生或其他人员干扰等,并及时上报班主任或政教处初步处理的结果,协助班主任和政教处作善后处理。教师要如实填写《教室日志》,特别对未来上课的学生要如实记录学生姓名,并告知班主任。 2、凡在校园内,学生有①打架斗殴②攀爬围墙③破坏公物④中途溜出教室⑤抽烟喝酒⑥乱扔垃圾⑦说脏话等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不良行为,第一个发现的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和善后处理,事件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必须及时上报班主任或学校政教处,不得以任何借口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3、凡在校园外,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有我校学生①

4、打架斗殴②抽烟酗酒③赌博④自行车带人⑤私自游泳⑥夜不归宿(住校生)等违纪行为,或有校外人员欺侮我校学生,第一个发现的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和善后处理,以控制事态的发展,事件较为严重的必须及时上报班主任或政教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或拨打“110”报警,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加处理过问。 4、不论何时,发现有校外人员在校园内游荡,或其他可疑人员攀爬围墙进入校园,第一个发现的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要立即查问,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科,重大事件应拨打“110”报警,并协助处理。 5、凡在校园内有①水、电、气、火②实验实训设备③体育设施④建

5、筑物等消防安全隐患,第一个发现的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即时作相关处理后,应立即向学校总务处汇报,接到报告的科室人员要及时作相关处理,不得推诿。 6、凡是来宾、家长或其他群众到校汇报反映情况或到职能科室办理有关事务问到的第一位教职员工,应热情给予接待及解答或指导其到相关科室处理;家长来校寻找孩子或班主任的,要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即被问到的教师要对来访者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态度不热情诚恳。 7、各科室有关人员在工作期间第一个接听来电、接收来信、接待来访的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对有关信息进行记录、转达和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

6、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借口回避,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 8、学校要与教职工签订首问责任制责任状。 四、首问责任制奖惩 实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对于能及时解决所发现学生处在的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应大张旗鼓地予以奖励,凡首问责任人因不负责、不作为而造成后果的;或因服务态度差被办事人投诉、经查属实的,要追究首问责任教师的责任。后果为轻微,经证实该教师确存在不作为,则记该教师违背师德行为一次,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一学年达2次以上,取消该教师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资格;若后果较为严重,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的,将给予该教师行政纪律处分,并上报教育局作进一步处理。 五、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宝玉 副组长:王 岩  刘庆久 成 员:王海振 郝丽红 魏安静 罗 勇 王志文 调兵山市晓明学校 2009年2月24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