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分类编号 E管理-661-00 主管部门 管理部 安全卫生科 病毒感染检查 Word・Excel的版本 Word2010 修改记录(1/1页) 版数 发行日期 制定・改订内容 批准 核对 作成 00 2014.11.15 新规制定 01 2016.11.09 对职责内容重新划分
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分类编号 E管理-661-00 页 1/5 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 3.主管部门
3、 本规定的主管部门为管理部安全卫生科,制定·改废及运用上的责任和权限为管理部部门长。 但是,关于具体的其他责任和权限,要按照后述6.项委托责任和权限。 4.术语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有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其它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等因素引起的,并列入国
4、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5.内容 5.1.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各相关部门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
5、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职业卫生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2. 安全卫生科职责: (1)安全卫生科做为企业职业病管理归口部门,推进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2)组织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定期检查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
6、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经常听取各部门、科室、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协助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6)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部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8)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9)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10)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5.3. 各科室职责: (1)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和对本科室职工进行
7、职业卫生培训,对领到的劳防用品进行台帐管理。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确保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4)定期组织对本科室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防护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5.4. 员工的职责: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分类编号 E管理-661-00 页 3/5 (1)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8、应当及时报告。 (4)定期对本岗位的设备、防护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抢救。 5.5.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1).安全卫生科将公司各作业场所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或是欺骗。 (2).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事科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
9、相关条款。 (3).安全卫生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各部门配合安全卫生科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入口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附近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5.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1).安全卫生科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及评价计划,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2). 安全卫生科根据国家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必须委托政府认可及有资质的职业卫生
10、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及评价。 5.7.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 (1).公司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岗前、在岗、离岗),在岗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周期为一年。 (2).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应当在离职前30日内进行,离岗前90日内进行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可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员工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未按照公司规定或私自不参加体检者,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对在体检中发现的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安全卫生科联络对应部门,通知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5).安全卫生科应当建立并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需“一人一档”。 (6).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分类编号 E管理-661-00 页 5/5 6.责任和权限一览 记载于管理制度中。 7.相关规定类一览表 8. 相关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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