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生管理工意见
内容预览:
为进一步加强选调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把选调生造就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不断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结构,根据冀组通字[2003]24号文件精神,建立并完善如下制度:
一、责任人制度。选调生由县委组织部日常管理,乡镇党委直接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培养选调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选调生的培养计划,详细了解选调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选调生所在乡镇党委把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选调生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为培养选调生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选调生工作有关计划、措施的具体施行
2、严格按照省、市精神落实好选调生的相关待遇,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谈话谈心制度。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选调生所在乡镇党委书记要充分发挥责任人的作用,坚持每季度、每月与选调生谈话谈心一次,详细了解选调生的各项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引导他们坚定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决心,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基层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三、培训制度。坚持以理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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