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办税指南 目 录 第一部分:税务登记管理类 6 一、开业登记 6 二、变更登记 34 三、扣缴义务登记 38 四、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 38 五、停业、复业登记 42 六、外来经营税务登记(税务管理) 47 七、注销(含迁移)登记 49 八、重新税务登记 53 九、遗失登记证补办 56 第二部分:税务核定类 58 一、税种登记 58 二、申报方式的核定〖电子申报申请审批〗 59 三、征收方式的核定 61 四、缴税银行的核定 61 第三部分 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类 63 一、新办暂时认定或辅导期认定 64 二、到期正式认
2、定 66 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认定 66 四、一般纳税人变更认定 67 五、一般纳税人年审 68 六、一般纳税人取消 69 第四部分 金税工程管理类 215 一、防伪税控企业发行 215 二、防伪税控企业变更 215 三、防伪税控企业注销 216 四、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抄报税) 217 五、金税工程数据采集(认证) 219 六、丢失、被盗金税卡的处理 220 第五部分 发票管理 224 一、普通发票领购 224 二、衔头发票印制 230 三、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挂失 233 四、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233 五、申请调整发票种类、数量及限额 23
3、5 六、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 239 第六部分 定期定额管理 246 第七部分 流转税减免类 254 一、民政福利企业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 254 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 258 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免税申请 260 第八部分 内资企业所得税管理 262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 262 1、财产损失计税扣除审批 262 2、金融保险企业抵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266 3、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 270 4、企业一次性住房补贴税前扣除 273 5 提取管理费审批 276 6、租赁费支出申请审批 279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核准审批 28
4、2 1、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审批 282 2、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 285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 289 1、第三产业企业所得税减免 289 2、受灾企业所得税减免 293 3、“四技”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免 294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 296 5、下岗再就业企业所得税减免 302 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 308 7、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减免 310 第九部分 申请一般退税 312 一、民政福利企业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 312 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 315 三、软件集成
5、电路生产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申请审批 316 四、多缴税金结算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审批 317 五、所得税退税申请申请审批 320 六、误收税款退税申请申请审批 324 第十部分 进出口税收管理类 327 一、出口退(免)税认定 327 1、新办认定 327 2、变更认定 328 3、注销认定 329 二、进(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登记备案 334 三、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及核销 334 四、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 337 五、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核销 340 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及核销 342 七、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45 八、补办报关单证明 3
6、47 九、补办收汇核销单 350 十、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352 十一、出口货物税收调查函 355 十二、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 358 十三、“免抵退”税月度申报 358 十四、生产企业单证齐全退税申报 362 十五、外工贸企业单证齐全退税申报 367 十六、采购国产设备登记 370 十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 371 第十一部分 涉税票证开具 372 一、临时经营开具普通发票 372 二、税票遗失证明 375 三、自产自销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375 四、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的管理 379 五、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 384 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
7、报税证明 388 七、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90 八、其他各类涉税证明开具 392 第十二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类 393 一、外资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政策的确认审批 393 三、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核、审批 397 四、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低税率的报批 400 五、地方所得税的减免 402 六、外资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所得税审批 404 七、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等税务证明出具 406 第十三部分 纳税申报类 413 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日常申报) 413 二、纳税延期申报 416 三、税款延期缴纳 41
8、6 四、开具出口货物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418 附件:绍兴县国家税务局流程图(一览表) 420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办税指南 第一部分:税务登记管理类 税务登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扣缴义务登记;《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停复业登记;外来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的遗失处理;注销登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等。 一、开业登记 服务项目:各类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服务对
9、象:需办理各类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责任单位: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 办理承诺时间:手续齐全、资料完备、当场办结。商贸企业5个工作日内办结。 基本业务流程: 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觉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从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开业登记包括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为: 1、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有
10、纳税义务的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范围为: 1、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一)申请 纳税人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发放《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如实
11、填表后将表格交回窗口工作人员,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及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体户除外,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个体户除外,一式一份);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已填完毕的表格后,查阅填报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列资料是否齐全,对符合要求的将验看后的证件原件退回给纳税人,复印件留存,收取工本费,核准税务登
12、记号和企业编码,核定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税务登记专用章,将登记项目录入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并打印相应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临时)(正本一份,副本根据需要经批准可增发)交纳税人(商贸企业受理后可先移送税源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再予办理税务登记)。核发何种税务登记证件,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对因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被注销登记后又申请办理开业登记的,移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纳税人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将《税务登记表》等资料传递档案管理岗归档。 窗口工作人员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应当及时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
13、退回纳税人补正,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向纳税人发放《告知书》和有关表式,通知纳税人及时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3 3 0 6 2 1 9 8 7 6 5 4 3 2 1 纳税人识别号 (后九位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填写) 税 务 登 记 表 (适用于内资企业) 纳税人名称(全称):绍兴县建军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监制 填 表
14、须 知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
15、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
16、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复印无效。可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网页下载或填写打印。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17、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8、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 合
19、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外国企业 600 非企业单位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
20、称;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 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1、 11 —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
22、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23、和供应业 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24、—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
25、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 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 —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
26、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税 务 登 记 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填表日期: 2006/10/30 地税编码:
27、 国税电子档案号: 纳税人识别号 330621987654321 纳税人名称 绍兴县建军纺织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87654321 登记注册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设立证明 或文件号 证照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照号码 3306212109653 开业(设立) 日 期 2006年06月12日 生产经营期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2006年06月12日 2026年06月07 注册地址 湖塘街道鉴湖村20号 邮编 312033 联
28、系电话 13806753256 生产经营地址 √ 湖塘街道鉴湖村20号 邮编 312033 联系电话 13806753256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 从业人数 4 其中外籍人数 单位性质 √ 企业 □ 事业单位 □
29、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他 □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1 7 □□ □□ □□ 〕 适用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针纺织品;电脑绣花;面料钩绣、
30、轧光。(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联 系 人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宋建军 330621123456789 40123456 1380675XXXX sx@ 财务负责人 宋建军 330621123456789 40123456 1380675XXXX sx@ 办税人 王五国 330621555555555 40789456 1380575XXXX
31、bsr@ 税务代理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 币 种 金 额 币 种 金 额 币 种 金 额 人民币 100000 投资总额 币 种 金 额 币 种 金 额 币 种 金 额 人民币 100000 投资方名称 投资方 经济性质 投资 比例 证件 种类 证件号码 国籍或地址 宋建军 私营有限 80% 身份证 330621123456789 中国 朱海朋 私营有限 20% 身份证 330621987654321 中国
32、 自然人投资比例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 册 地 址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 营 范 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性 质 地 址 面积(m2) 用 途
33、 造价或租金 购买 湖塘街道鉴湖村20号 500 厂房 600万 购建、翻建、租用日期 出 租 方 税 务 证 号 出 租 单 位 名 称 实 际 经 营 类 型 √ 1、 生产销售货物□ 2、加工、修理修配□ 其中: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6、鞭炮、烟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车轮胎□ 10、摩托车□ 11、小汽车□
34、 (有生产或委托加工本栏项目的在□内打“√”,无本栏项目的则不用选择。) 3、商业销售货物□ 其中: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 申 报 方 式 √ 1、网上自行申报 □ 2、委托代理申报 □ 3、上门申报 □ 4、其他申报 □ 附报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权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办人签章: 宋建军 2006年 10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宋建军
35、 2006年 10 月 30日 纳税人公章: 2006年 10 月 30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 税 人 所 处 镇 街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分局(所) 是否共管户 是 □ 否 □ 地税主管税务分局(所) 财政分片 稽查部门 小 行 业 缴款方式 所在片区 征 收 点 是否纳税 是□ 否□ 入库是否 农村税款 是□ 否□ 入库税款是 否集贸税款 是□ 否□ 是否 外来户 是□ 否□ 是否个人独资 或合伙企业 是□ 否□
36、 是否独立 核 算 是□ 否□ 是否转制企业 是□ 否□ 纳 税 人 税 种 登 记 一、国税涉税核定 核定申报方式 1、网上自行申报 □ 2、委托代理申报 □ 3、上门申报 □ 应纳税种 预算科目 申报期限 纳税期限 预算分配比例 征收品目 税率或征收率 备 注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所 得 税 核定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 2、定期定额征收□ 3、其他征收方式□ 二、营业税: 类别
37、 1、 提供劳务 □ 2、 转让无形资产□ 3、 销售不动产 □ 应税 项目 1.交通运输□ 2.仓储□ 3.邮电通信□ 4.建筑安装□ 5.金融□ 6.保险□ 7.文化体育□ 8.服务□ 9.转让无形资产□ 10.销售不动产□ 11.娱乐□ 12.其它□ 三、企业所得税: 1.独立核算□ 2.非独立核算□ 预缴方式 1.每季度按上年度四分之一□ 2.每季度按实际所得□ 3.每月按销售额和预征率预征□ 四、资源税: 产品名称 应税项目 五、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 2.非房
38、地产开发□ 六、房产税: 计税类别 1.自有房产□ 2.出租房产□ 征税范围 1.城市□ 2.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3.农村□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1.大城市□ 2.中等城市□ 3.小城市□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5.农村□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税率 1.市区□ 2.县城、镇□ 3.其它□ 九、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营业收入□ 十、个人所得税: 类别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
39、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十一、印花税: 类别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12.权利、许可证照□ 1
40、3.营业帐簿□ 十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是□ 否□ 十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 否□ 十四、 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 经办人(签字): 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3 3 0 6 2 1 1 9 5 7 0 7 0 9 1 8 8 8 6 A (按业主身份证号码顶格填写) 国税 纳税人识别号 税 务
41、 登 记 表 (适用于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全称):张雯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监制 填 表 须 知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一)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
42、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43、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
44、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 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45、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
46、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47、—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48、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9、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