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H- JH-201403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4 - 七、联系方式 - 4 - 第二篇 服务内容、期限及服务要求
2、 - 5 - 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 - 5 - 二、服务要求及服务费计提标准 - 5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6 - 一、服务时间:2014年 3 月至 2017年3月 - 6 - 二、付款方式: - 6 - 三、其他 - 6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7 - 一、评标方法 - 7 - 二、无效投标条款 - 9 - 三、废标条款 - 10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1 - 一、投标人 - 11 - 二、招标文件 - 11 - 三、投标文件 - 11 - 四、开标 - 12 - 五、评标 - 12 - 六、定标 -
3、 12 - 七、中标通知书 - 13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13 - 九、签订合同 - 13 - 十、招标服务费收取细则 - 1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 - 14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16 - 一、经济文件 - 17 - 二、商务文件 - 18 - 三、技术文件 - 24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为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单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造价审核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令第60号命令、 重庆市农综办与财政局发布的2009第21号文件、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
4、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拟确定服务机构家数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15家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 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单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造价审核服务 3年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
5、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2、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庆辖区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20日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在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6、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18-1)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前的有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方才具备投标资格。 (二)投标 1、投标资料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3月21日15时。 2、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21日16时。 3、投标地点: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 百业兴大厦29楼会议室)。 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指派投标代表现场提交投标
7、文件,不接受邮寄、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投标。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监督席核验身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监督席核验身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23-67530757 传 真:0
8、23-6753075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18-1 (二)采购人 单位名称: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23-89075186) 传 真:(023-89075186)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 百业兴大厦29楼2909室 2014年2月28日 第二篇 服务内容、期限及服务要求 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名称 拟确定服务机构家数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15家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
9、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 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单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造价审核服务 3年 二、服务要求及服务费计提标准 (一)服务要求: (1)原则:投标人应当依法独立、公正执业,遵守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 (2)服务的时间为:2014年 3 月至 2017年3月。 (3)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4)招标人不保证入围机构业务金额,入围机构承诺接受招标人业务指导、监督考核,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规定。 (5)与相关县签订工作合同,在服务期内每年提交成果时
10、间:每年2月15日至5月15日且在服务区县提交所有资料后45天内。若有变动,以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当年通知为准。 (二)服务费计提标准: 基本收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审减收益费若同意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80%执行的优先安排任务。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14年 3 月至 2017年3月 二、付款方式: (一)按照第二篇服务费计提标准,据实结算,
11、在项目服务年度任务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30天内一次付清。 (二)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票据予以支付,支付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 (三)同一委托项目中有不同种类子项目,按照所占比例最大的子项目的费率进行计算;建设工程同一项目分若干标段的按标段进行计算。 三、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
12、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标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标职责: 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13、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3年度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
14、提供诚信声明 2 特殊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2、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庆辖区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提供资格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说明:上述所列条件为必备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资格无效;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对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必要的相关考察,如发现
15、有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
16、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 完成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
17、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5、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6、 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排序,按照以下原则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5个:以评审后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人员力量的多少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人人员力量相同的,按
18、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一)投标人注册资金情况(10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得8分;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9分;投标人注册资金为300万元以上(含)的,得10分。(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专业人员情况(15分): 注册造价师6人,得基本分10分;注册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员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加5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业绩(10分)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有从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水土流失治理
19、饮水安全工程、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大中型灌区和规模化节水等)、国土整治项目等类似项目造价编制或审核业绩一个及以上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概算审核、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均可,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审核报告原件) (四)投标人项目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情况(15分): 订立管理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好的得8—10分,一般的得5—8分,较差的得0—5分,未订立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不得分。提供投标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服务方案(30分) 1.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10分) 2.进度控制方案(10分) 3.执业操守控制方案(
20、5分) 4.服务态度保障方案(5分) (七)投标人投标报价情况(20分): 基本收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同意审减受益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80%执行的20分,不同意的不得分。 二、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
21、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不足15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不同意招标人设定价格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23、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标。 (二)联合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
24、正本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即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取得成交资格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5、 (六)投标报价 投标人明确表达对招标人设定价格是否同意。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错误,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错误的修正,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共用一个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
26、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
27、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认可。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人应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应确定排名前1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前15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有因审查不合格、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对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合格后递补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定标程序 1、评标结束,采购机构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8、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时,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未明确时间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29、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 十、招标服务费收取细则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每个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
30、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一)甲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合同内容:受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与项目区县或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后开展专业服务。 三、合同有效期:三年。 四、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恪守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规范、规程和
31、技术标准,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优质、高效、独立完成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等规定工作任务。 (二)本合同范围的服务业务,应由乙方直接执业,不得转包他人执业;如有转包承接业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 甲方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业务类别、服务内容和下浮比率,综合确定付费标准,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按标准据实支付服务费用。J具体为: 1.基本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规定标准执行; 2.审减收益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
32、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规定标准的 %执行。 六、索赔 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差错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或其他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争议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
33、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格式)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三、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专业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类似代表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 (三)投标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服务方案(格式自理) 四、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其他资料
35、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项目报价如下: 1.基本收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审减受益费 (填“同意”或“不同意”)按
36、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文件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80%执行。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
37、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区县(自治县、项目单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造价审核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 五、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按招标人设定价格执行。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接受招标人业务指导、监督考核,遵守招标人指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按《政府采购法》、《
38、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同意招标人设定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39、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40、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
41、章)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
42、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服务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专业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 姓名 持何种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 有效时间 从事本工作时间
43、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字: 注:1、应附相关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单位公章;其人员注册证书上的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表格不能满足使
44、用时可自行增加。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类似代表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 代表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送审投资 审定投资 审减投资 审减比例 委托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45、 合 计 说明: 1.代表项目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完成的项目,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2.类别指概算、预算、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附投标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服务方案(格式自理) 1.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 2.进度控制方案 3.执业操守控制方案 4.服务态度保障方案
46、 四、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重庆市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职工总人数 专业从业人员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造价师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注册造价员人数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应附资质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技术实力 (格式自定) (三)履约能力 (格式自定)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和材料(格式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