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规范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交叉的业务处理流程,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外币报关出口、人民币收款业务处理流程 (一)出口企业填写《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收款说明》(附表1)并在备注栏注明贸易方式,凭此向结算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结算银行对业务进行确认后在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核减等值人民币收款对应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可收汇额度。 (二)出口企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时,应选择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 (三)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后,结算银行比照外币收汇为
2、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企业正常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四)结算银行将人民币收款信息及时录入RCPMIS,在登记报关信息时选择“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选项。 (五)出口企业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二、人民币报关出口、外币收款业务处理流程 (一)企业凭《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收款说明》(附表1)直接向结算银行申请将外汇资金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划转或结汇。 (二)结算银行对企业进行贸易真实性审核后,签注对应的纸质报关单并留存复印件,然后为企业办理收结汇手续。结算银行不得对此类收汇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三)出口企业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
3、税手续。 三、外币报关进口、人民币付款业务处理流程 (一)进口企业凭《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付款说明》(附表2)向结算银行申请付款,结算银行确认贸易真实性后直接为企业办理人民币付款手续。 (二)结算银行将人民币付款信息及时录入RCPMIS,在登记报关信息时选择“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选项。 (三)对外汇局确定的“B类”、“C类”企业,结算银行要谨慎为其办理跨境人民币付款。 四、人民币报关进口、外币付款业务处理流程 (一)进口企业凭《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付款说明》(附表2)向结算银行申请付款,结算银行依照外汇局规定审查企业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并复印留存。 (二)对外汇局确
4、定的“B类”、“C类”企业的进口付汇手续办理,请参照执行相应的外汇管理政策。 五、结算银行将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情况按月汇总并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通过宁波辖内金融信息统一报送系统向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宁波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上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业务统计表》(附表3)。 六、企业应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中登记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的业务内容,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资金收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外债登记。 七、本操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收款说明 填表日期:
5、 年 月 日 编号: 收款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收款金额合计: (单位:元、外币单位)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交易编码: 货物贸易金额: 元 预收货款项下: 元 占合同金额比例: % 预计 天后报关(结账期) 已报关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
6、 组织机构代码: 外币报关 报关单号1: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2: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3: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币报关 一般贸易: 元 进料加工贸易: 元 来料加工贸易: 元 实际收款占报关金额比例: %
7、 边境贸易: 元 其他贸易: 元 报关单号1: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2: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3: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无货物报关项下: 元 退(赔)款: 元 服务贸易金额:
8、 元 交易合同号: 直接投资金额: 元 批准证书号: 间接投资金额: 元 批准证书号: 其他投资金额: 元 批准证书号: 收益与经常转移金额: 元 交易合同号: 资本转移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收买/放弃: 元 交易合同号: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公章或财务
9、专用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1、存在多个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时,可附表加以说明。 2、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3、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14来料加工”和“0255来料深加工”。 4、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
10、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5、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6、其他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30易货贸易”、“0513补偿贸易”、“3010货样广告品A”、“3422对外承包进口”、“3910有权军事装备”、“3939无权军事装备”、“4019边境小额”、“4039对台小额”、“4561退运货物”、“1110对台贸易”、“1215保税工厂”、“1427出料加工”、“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1616寄售代销”。 7、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
11、式。 附表2 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付款说明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付款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付款金额合计: (单位:元、外币单位) 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交易编码: 货物贸易金额: 元 预付货款项下: 元 占合同金额比例: % 预计
12、 天后报关(结账期) 已报关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外币报关 报关单号1: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2: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3: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币报关 一般贸易: 元 进料加工贸易: 元 边境贸易: 元 其他贸易:
13、 元 报关单号1: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2: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报关单号3: 进口日期: 年 月 日 无货物报关项下: 元 退(赔)款: 元 服务贸易金额: 元 交易合同号: 直接投资金额: 元 批
14、准证书号: 间接投资金额: 元 批准证书号: 其他投资金额: 元 批准证书号: 收益与经常转移金额: 元 交易合同号: 资本转移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收买/放弃: 元 交易合同号: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15、 填表说明: 1、存在多个进口日期或报关单号时,可附表加以说明。 2、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3、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14来料加工”和“0255来料深加工”。 4、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5、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
16、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6、其他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30易货贸易”、“0513补偿贸易”、“3010货样广告品A”、“3422对外承包进口”、“3910有权军事装备”、“3939无权军事装备”、“4019边境小额”、“4039对台小额”、“4561退运货物”、“1110对台贸易”、“1215保税工厂”、“1427出料加工”、“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1616寄售代销”。 7、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出口或从境外收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附表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业务统计表 ( 年
17、月) 填报银行: 统计表类别:出口项下:□人民币报关出口、外币收款业务 □外币报关出口、人民币收款业务 进口项下:□人民币报关进口、外币付款业务 □外币报关进口、人民币付款业务 序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收/付款信息 进/出口报关信息 备注 收/付款日期 人民币 申报号码 涉外收支申报号 币别 金额 (元) 进/出口日期 报关单号 币别 金额(元)
18、 填报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不一致业务应区分统计表类别分别进行统计,不同类别业务不能填报同一张报表中; (2)对于人民币收/付款业务,须同时填写人民币申报号码和涉外收支申报号;对于外币收/付款业务,只须填写涉外收支申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