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3、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 由监事召 集和主持; 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4、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 全体股东选 举 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 4 -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 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 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
6、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7、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8、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 5 -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
9、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 执行董事、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 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 间出现《公司法》不得任职的规定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
10、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
11、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 6 - 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 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 其 他股东
12、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 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 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13、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 权收购协议的, 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 格。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 建立本公司的财务、 会计制度, 并按照 《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管理。
14、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15、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 7 -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散事由出现;
16、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有以上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因以上除第四条的规定而解散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清算组成员、 清算 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7、 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18、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济宁百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网址: xbaiqiwx - 8 -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3.3.202522:1122:11:1925.3.310时11分10时11分19秒3月. 3, 253 三月 202510:11:19 下午22:11:19 2025年3月3日星期一22: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