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31.50KB ,
资源ID:894422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94422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建设工程(小型)实施“明标明投”发包方式改革方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设工程(小型)实施“明标明投”发包方式改革方案.doc

1、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工程(小型)实施“明标明投”发包方式改革方案》的通知 淮开管发〔2011〕99号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小型)实施“明标明投”发包方式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强化资质管理和失信惩戒,营造良性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实施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小型建设工程(指法定招标规模100万元以下的政府、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进行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政

2、府投资项目建设关系发展、关乎民生,其中的小型建设工程虽然占用资金不多、单体规模不大,但数量较多、涉及范围较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目前,小型建设工程因造价较低、达不到法定招标规模,监管措施相对比较薄弱,在一定范围内滋生了串通投标、围标抬价、资质挂靠、工程转包、非法分包、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了一些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侵害了国家利益和承发包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从源头预防腐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全区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改革,全面提

3、升建筑市场的整体规范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资质备案、明标明投、随机抽取、信用评价”为主要内容,以切断承发包双方不当利益链为着力点,以发挥市场机制和加强行政监管为重点,坚持堵疏结合、全面覆盖,改革创新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运作模式和监管机制,推动全区建筑市场和承发包领域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坚持面向市场、方便快捷原则,遵循小型工程的特有规律实施发包;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紧紧抓住资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失信惩戒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原则,不断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标

4、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努力做到解决当前承发包中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工作模式。发包人(项目实施单位)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在发包人确定发包价后,通过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公开发布发包信息,接受具备相应资质、已进入小型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诺接受所有发包条件的潜在承包人报名,并采用电脑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发包方式。   三、工作目标 建立开发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和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形成以管理库为基础、以电子发包系统为载体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运行机制,构建全面覆盖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全区

5、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承发包的监管水平。 第一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研发建立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并按照“资质备案、明标明投、随机抽取、信用评价”的要求,制定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7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小型建设工程全部通过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实施承发包。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总结完善小型建设工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定完善《开发区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监督管理办法》。   四、关键环节   (一)关于“资质备案”的主要内容 建立施工企业管理库,实行企业资质备案制度。按施工企业资质类别,通

6、过公开招标,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分别建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进入管理库的施工企业具备参与开发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资格。 (二)关于“明标明投”的主要内容   关于发包文件编制。已经依法立项并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小型工程项目,从中介机构库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发包文件。发包文件应包括发包范围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造价、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关于发包信息发布和报名。发包人应当在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潜在承包人自行报名,且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照发包文件的规定提交承诺书,

7、并同时完成报名工作。   (三)关于“随机抽取”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项目实施单位)在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随机抽取承包人的工作。抽取工作必须在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中完成,抽取过程网上留痕,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抽取结果在网上公示,并发出抽取结果通知书。   关于电子发包系统的使用。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电子监察系统内根据方案总体要求,创建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供全区小型工程电子发包使用。   (四)关于“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   实行承包人信用评价、动态考核和失信惩戒管理制度。对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的承

8、包人,应当给予警告或暂停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对有弄虚作假、出借资质、串标围标、非法转包、挂靠、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中标后违背承诺拒不签订合同、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发包活动。 小型建设工程实行信用评价制度。发包人(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前应当将承包合同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完工后及时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作出评价。监管部门对承包活动进行动态考核。 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监管办法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政府投资小型 工程承发包活动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

9、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范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淮开发〔2009〕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是指在开发区行政范围内,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各部门、各单位、各乡办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的项目; 4、使用村、社区集体资金的项目; 5、其它参照执行的项目。 第三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进行

10、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应遵循“资质备案、明标明投、随机选定、信用评价”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负责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及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区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发包工程的发包组织、造价控制、决算审计、项目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作为小型工程发包人,应当做到: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对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在纪工委、监察分局、区招标办的监督下,使用《开发区小型工程承发包系统》(以下简称承发包系统),开展小型工程发包活动,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11、 3、审定小型工程发包文件,设置承包商资格条件,根据施工图纸科学、合理地编审工程量清单并确定工程发包价格。 4、负责与中标承包商签定协议,提出工程实施具体要求,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合同等报批备案。 6、负责在工程结束后对承包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招标办,以便及时录入承发包系统。 7、负责对承发包系统的使用情况与功能完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自愿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施工企业,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被确定入围后,成为我区小型工程承包商名录库的成员单位,其企业信息将录入承

12、发包系统;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自觉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装置,保证所递交企业资质、身份证明、职业资格等证照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中标后能够满足发包单位尽快进场施工的要求。 5、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无不良行为记录。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接受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与发包

13、人、其他潜在承包人或者代理机构串通,不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承包权。 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 在我区承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的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形,将受到相应处罚:没收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清除出承包商名录库,三年内不得再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 1、不按发包文件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中标后无故放弃承包权或不与发包单位签定合同,拒绝接受业务的。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不能按规定到现场上岗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5、不按时进场施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的。 6、随意进行工程变更,

14、以达到提高工程造价目的的。 7、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8、不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 9、虚假、恶意投诉的。 10、其它违法和不诚信行为。 第九条 开发区建设房管局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提供服务。具体包括: 1、负责小型工程建设信息的公布和抽签(中标)结果公示,做好承发包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对潜在承包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将报名情况以及资格审查结果录入承发包系统备查。 3、为其开展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提供场所; 4、对区内各项目承办单位的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政策帮助。 第十条 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全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