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心软件销售合同
甲方:番禺XX鞋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心商用软件集团广州分公司
为配合甲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维护、换代、升级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签定本合同。甲方如后续增加模块,继续享受本合同所享受的优惠折扣。
一 、就整个系统而言
Ⅰ、在软件方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实现企业资源计划所需的软件系统,乙方保证本合同软件为正版软件,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运行良好,具体所选软件模块清单及价格如下:
天心全能企业管理人事薪资系统软件、硬件价格: 单价:元(人民币)
产品名称
2、
数量
单价
金额
FAS2000人力资源系统
两个工作站
11500
23000
指纹打卡机
三部
5000
15000
合计
38000
即两个工作站的价格为 贰萬叁仟元整(人民币),三部指纹打卡机的价格为壹萬伍仟元整(人民币)。若将来需要增加工作站点,则加价为伍仟元/站。
Ⅱ、在硬件和网络工程方面:
天心软件所需的硬件、网络系统由甲方自行购置及安装;天心软体局域网采用Windows NT4.0以上版本为操作系统平台。
Ⅲ、实施过程中的协作事项:
(1)甲方的义务
l 按此合约向乙方支付软件费用;
l 向乙方提供符合实施标准的工作场地和必要
3、的工作便利;
l 小心使用和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设备;
l 按工程要求负责通信线路的连通(如果涉及到远程处理的话),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乙方义务
l 按合同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工程服务;
l 承担合同中规定的保修和服务义务。
二、工程完工
为使整个系统的应用能够顺利地进行、保证系统资料的安全及乙方在维护时准确判断问题所在,甲方应提供以下配合:
1、 对服务器提供专机专用;并设专人负责网络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工作,严格按操作规
程启动、关闭网络;服务器需安装防火墙预防病毒感染服务器,禁止上INTERNET以免下载病毒及对服务器不得随意进行读、写操作。尽量避免
4、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以免感染病毒。
2、 如果甲方需在网络上安装调试其它非天心公司提供的软件,应在事前与乙方联系;
3、 在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I、服务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
1) 产品操作使用培训;
2) 产品安装及系统环境设置建议;
3) 天心相关的软件运行维护;
4)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技术服务、问题解答;
5) 产品版本升级。
II、售后服务收费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标准培训
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² 免费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技术服务、问题解答;
² 免费产品版本升
5、级;
² 天心软件维护培训------------------------------------------------¥500元/人.天
² 天心软件应用培训------------------------------------------------¥500元/人.天
培训的方式:由甲乙方协商安排上课时间,乙方派培训工程师到甲方指定地点授课(差旅费、食、宿由甲方负责)。
2.甲方享受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以后甲方需每年支付乙方购买产品价格的15%作为维护费用,才能继续享受条款以上所列的各项服务。维护费用收取办法可以按照每年/每半年一次性支付,付款时间为维护期开始的
6、第一天。维护期间维护人员如需到场进行系统维护时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吃住(普通宾馆)由甲方负责。
3.在甲方的使用过程中,针对甲方需求,要求乙方产品修改其功能,甲方采取如下的办法:通用的要求在后续的版本升级中为正式用户免费提供.专用的要求收取一定的修改费用,费用计算主要考虑开发人力成本因素.
III、天心软件保修:
(1)指纹打卡机、光盘及印刷材料在用户开封时发现有损坏,给予免费退换;
(2)指纹打卡机、印刷材料因非正常使用时损坏而需更换的,收取成本费用。
四、保密条款:
1、 甲方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不以任何形式对软件进行解密,并保证不将软件及加密盒(若是加密盒方式)交给非本单位的人
7、使用。
2、 乙方为甲方的资料保密,保证不将甲方的系统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3、 甲方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对乙方提供的指纹打卡机予以拆解。
五、结算金额及方式:
² FAS2000-人力资源系统安装后甲方即付乙方软件、硬件成本费人民币叁萬捌仟 元整(RMB 38000 元)。
² 以上报价不含6%的营业税,开发票加收税额为总金额*6%=RMB2280元整 ,
税后总金额为人民币肆萬零贰佰捌拾元整(RMB 40280 元)。
² 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款为人民币肆萬零贰佰捌拾元(RMB 40280 元).
六、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本协议一式参份,具有同
8、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终止合同。如甲方或乙方无故解除、终止合同时, 合同解除、终止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
2. 当发生甲方不能解决的属于天心软体的问题时,乙方须在二个乙方工作日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当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工作达到双方约定工作目标后,甲方须按照合同如期支付软体费和服务费,如果不能如期支付,乙方将按照甲方工作日加收滞纳金,每日滞纳金为乙方应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
七、补充说明:
其它未尽的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补充规定。如协商不能解决之问题,由诉
9、讼方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地法院判决。
八、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即开始生效。
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下面项目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和盖章): 乙方(签字和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 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