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9 ,大小:10.87MB ,
资源ID:893705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93705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纳税人端)操作手册.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纳税人端)操作手册.docx

1、 辽宁省网上办税服务厅 涉税事项办理(税务端) 操 作 手 册 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目录 1.关于 1 1.1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介绍 1 1.2总体框架 1 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1 2.1系统运行环境 1 2.2 IE设置 2 2.3技术支持 4 2.4登录方式 4 3. 涉税事项办理 6 1)办理流程 6 2)操作界面介绍 6 3)资料如何上传 7 3.1税务登记 12 3.1.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12 3.1.2变更登记 16 3.1.3停业登记 17 3.1.

2、4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22 3.1.5注销登记(定期定额户) 23 3.1.6扣缴义务人登记 24 3.1.7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25 3.1.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6 3.1.9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7 3.1.10汽油、柴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8 3.2认定管理 29 3.2.1简并征期 29 3.2.2简并征期取消 30 3.2.3个体双定户申请调增定额 30 3.2.4个体双定户申请调减定额* 31 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 3.2.6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6 3.2.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

3、增值税 37 3.2.8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受理* 38 3.2.9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及分支机构备案 39 3.2.10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 40 3.2.11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申报 42 3.2.12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43 3.3发票管理 44 3.3.1发票领用 44 3.3.2普通发票代开 45 3.3.3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46 3.3.4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办理 46 3.3.5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47 3.3.6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7逾期增值税扣税凭

4、证继续抵扣办理* 48 3.3.8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 49 3.3.9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51 3.3.10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52 3.3.11防伪税控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 57 3.3.12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58 3.4税收优惠 59 3.4.1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 59 3.4.2消费税优惠备案 60 3.4.3乙烯、芳烃生产企业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办理* 65 3.4.4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 67 3.4.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备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6非居

5、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管理** 68 3.4.7增值税优惠备案 69 3.4.8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70 3.5申报征收 70 3.5.1延期申报* 70 3.5.2延期缴纳税款 74 3.5.3多缴税费退(抵)办理* 75 3.5.4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76 3.5.5授权(委托)划缴协议 76 3.5.6增值税留底抵欠税备案 77 3.5.7资产损失清单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8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9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资料备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6、构成常设机构及境外演出团体或运动员来华提供劳务) 78 3.6税收证明 78 3.6.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78 3.6.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79 3.6.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80 3.6.4《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81 4 .用户信息管理 82 4.1 基本信息管理 82 5. 业务申请查询 83 5.1 业务申请查询 83 5.2一户式查询 84 5.3税务出具文书查询 85 1.关于 1.1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介绍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由各税种网上申报缴税、网上涉

7、税事项办理、手工发票验旧等功能模块组成,同时提供涉税查询、征期日历等辅助功能。 其中,网上涉税事项办理模块为纳税人提供依申请涉税业务网上申请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向税务机关申请涉税业务办理或业务审查,并查询业务办理状态,接受税务机关办理情况的反馈信息,对税务机关的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同时,《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向用户提供了涉税业务填表说明查看、网上免填单自助打印功能,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减少往返及排队等侯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 1.2总体框架 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2.1系统运行环境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dowsxp/2000/2003/

8、2007、win7、vista 浏览器:最好使用IE8.0(兼容IE6.0、IE7.0等) 2.2 IE设置 由于网站系统登录涉及到CA证书登陆,需要对IE的Activex控件进行设置。 打开IE浏览器,依次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如下图所示: 图2.2.1 设置Internet选项 依次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点击【站点(S)…】把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地址 图2.2.2 添加信任站点 点击【确定】,完成信任站点的添加。 在“安全”中点击【自定义级别(C)…】,启用“ActiveX控件和插件”,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中’,如下图所示: 图2.2.3 设

9、置ActiveX控件 点击【确定】,IE设置完毕。 2.3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单位: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热线:400-811-9900 2.4登录方式 1. 客户端登陆 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上,点击桌面【网上办税服务厅】图标,打开登陆界面,右上角第一行输入税号,第二行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1: 点击【登陆】,即可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点击【涉税事项办理】图标: 弹出选择个人证书,点击确定,输入密码6个1登陆即可登录系统。 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如下: 3. 涉税事项办理 1)办理流程 1.登录:使用电子钥匙或软证书登录(个体) 2.身份

10、验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弹出选择个人证书 3.选择网上涉税业务办理项目: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界面,左侧选择操作业务类型。 4.填写网上涉税业务办理申请表:根据提示填写表单,保存 5.资料采集:根据具体业务要求,进行资料扫描、高拍或调取存储图片,上传 6.提交:进行填写表单和资料提交 7.查询:查询业务办理状态,根据受理提示,进行后续处理;可打印已申请文书。 2)操作界面介绍 左侧为菜单列表,右上侧是常用涉税事项的快捷打开方式, 温馨提醒栏: 待业务办结后,纳税人可在导航页面左下角温馨提醒查看办理结果,或点击更多 点击已办结的此条信息,显示表单信息、资

11、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业务办结之后,会显示两个签章,一个是企业签章,另一个是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 办理流程显示已受理结束: 3)资料如何上传 在表单填写页面,申请表单填写保存后,对于需报送资料的业务,需上传影像资料,否则无法提交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资料采集】,根据业务类别,系统自动判断带出所需业务列表: 备注:“必需”指的是所有办此类业务的纳税人都必须上传的资料,其他业务资料,要根据纳税人的情况,根据“办税流程”确定是否必需上传。 2)纳税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进行资料上传:【选择】是指从本机选择或从历史资料选择;【扫描】扫描仪扫描或者高拍仪拍摄。

12、 点击【选择】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地上传】,点击【浏览】上传存储在电脑上的图片;【资料历史】,可以选择已传的此项影像资料,在影像资料前的小方框,打对勾,点击【复制扫描】上传图像: 资料状态显示已扫描状态: 3)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资料扫描】模块使用扫描仪扫描或者通过【资料拍摄】模块使用高拍仪拍摄图片上传: 点击右下角按钮,从本机选择: 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返回至资料上传页面,资料状态显示为已扫描 点击【清空】会删除此条影像资料。 点击【查看】可查看资料: 单击,系统自动播放业务资料,单击,系统停止播放业务资料。 单

13、击,手动播放下一页资料;单击,手动播放上一页资料。 单击,将播放的资料页面向左旋转;单击,将所播放的资料向右旋转。 单击,将播放的资料进行垂直翻转;单击将播放的资料进行水平翻转。 单击,将播放的资料进行重置。单击,将播放的资料下载至本地。 待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返回至表单】回到表单填写界面,点击【提交】即可。 3.1税务登记 3.1.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1.业务概述:原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14、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在您的业务办结之后,请按期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纳税人办理流程图3-1-1 纳税人填写表单页面,如图所示: 表单填写完毕之后,操作流程为:保存---资料采集---提交,资料采集上传之后,才可以点击提交。 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此业务无需提交资料,“提交”按钮可点,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15、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查询模块: 点击流水号,显示企业填写的表单,可以查看申请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点击【打印】: 资料信息无需提交资料的,显示无数据: 办理流程可以查看操作轨迹和下一步受理人员: 待业务办结后,纳税人可在导航页面左下角温馨提醒查看办理结果,或查询模块,查看办理进度。 点击已办结的此条信息,显示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业务办结之后,会显示两个签章,一个是企业签章,另一个是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 办理流程显示已受理结束: 此业务已办结。 3.1.2变更登记 1.业务概述:纳税

16、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扣缴税款登记。此项业务适用设立登记变更业务和扣缴税款变更业务。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变动的提供);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涉及变动的提供); (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涉及设立登记时提供的其他资料,应提供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4.温馨提醒:涉及纳

17、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批准设立机关、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8项的变更业务,请及时关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并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至办税服务厅进行证件换发 表单填写完毕之后,操作流程为:保存----提交。 办理流程图参考3-1-1【文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3.1.3停业登记 1.业务概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

18、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预审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温馨提醒:待受理通过后,请及时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本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至办税服务厅进行证件封存 纳税人办理流程图3-1-3 纳税人填写表单页面,如图所示: 表单填写完毕之后,操作流程为:保存---资料采集---提交,资料采集上传之后,才可以点击提交。 点击【保

19、存】如图所示: 点击【资料采集】, 具体如何进行资料上传,操作参照3)资料如何上传章节的步骤。 待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返回至表单按钮回到表单填写界面,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查询模块: 点击流水号,显示企业填写的表单,可以查看申请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点击【打印】: 办理流程可以查看操作轨迹和下一步受理人员: 待业务办结后,纳税人可在导航页面左下角温馨提醒查看办理结果: 查看办结提醒: 业务办结之后,会显示两个签章,一个是企业签章,另一个是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 查看办理流程如图所示:

20、此业务已办结。 3.1.4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1.业务概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

21、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预审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或地方税务局注销通知书; (三)《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四)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 (五)单位纳税人

22、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六)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七)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4.温馨提醒:请您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待业务受理之后请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销并结清税款 办理流程图参考3-1-3【停业登记】 3.1.5注销登记(定期定额户) 1.业务概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发生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

2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预审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或地方税务局注销通知书; (三)《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四)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

24、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 (五)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4.温馨提醒:请您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待业务受理之后请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销并结清税款 办理流程图参考3-1-3【停业登记】 3.1.6扣缴义务人登记 1.业务概述:以下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 (2)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 (3)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未设立经营机

25、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4)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未设立经营机构且无代理人,以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5)其它依法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发生扣缴义务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扣缴

26、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其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扣缴义务人登记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无需报送);

27、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 4.温馨提醒:待您的业务办结之后,请至办税服务厅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办理流程图参考3-1-1【文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3.1.7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1.业务概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并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期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2.办理流程

28、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4.温馨提醒:请您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并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待受理通过后,请及时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办理流程图参考3-1-3【停业登记】 3.1.8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业务概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

29、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受理通过后,您的银行账号备案信息已在金三备案 办理流程图参考3-1-1【文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3.1.9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业务概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

30、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自主填表

31、无需报送); (二)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处理办法; (三)凡自行开发或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还应提供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1-1【文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3.1.10汽油、柴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1.业务概述:纳税人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原油加工能力、生产装置、储油设施、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

32、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三)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即办)参考3-1-1【文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3.2认定管理 3.2.1简并征期 1.业务概述: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

33、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简并征期认定申请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2简并征期取消 1.业务概述: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再采取简并征期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取消简并征期。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简并征期取消申请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

34、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3个体双定户申请调增定额 1.业务概述: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超出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的,可以根据其经营的真实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增加核定定额。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

35、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4个体双定户申请调减定额* 1.业务概述: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对核定计税依据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其经营的真实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减少核定定额。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调查

36、流转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和调查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您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并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税务机关将对您进行实地调查,请予以配合 办理流程图(即办)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或

37、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对提出申请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

38、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三)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四)按照政策规定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适用本业务。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小型

39、商贸企业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预审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

40、您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并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待受理通过后,请您携带税务登记正副本至办税服务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纳税人办理流程图3-2-5 纳税人填写表单页面,如图所示: 表单填写完毕之后,操作流程为:保存---资料采集---提交,资料采集上传之后,才可以点击提交。 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点击【资料采集】如图所示: 具体如何进行资料上传,操作参照3)资料如何上传章节的步骤。 待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返回至表单】回到表单填写界面,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查询模块: 点击【业务流水号】,显示企业填写的表

41、单,可以查看申请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点击【打印】: 办理流程可以查看操作轨迹和下一步受理人员: 待业务办结之后,请及时关注首页面的温馨提醒: 显示税务机关的反馈意见: 业务办结之后,会显示两个签章,一个是企业签章,另一个是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 查看办理流程如图所示: 查看此条办结信息的状态: 此业务已办结 3.2.6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业务概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

42、属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需提

43、供)(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货物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根据规定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

44、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即办)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8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受理* 1.业务概述:为贯彻执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

45、产企业,加强对白酒计税价格偏低的情形,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并由税务机关受理。 (一)对于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明确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已确认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确认最低计税价格。 2.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流转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并一级一级审批,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46、一)《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的白酒生产企业需提供《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即办)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9企业所得税

47、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1.业务概述: 纳税人符合现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政策规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2.办理流程:纳税人首次进行分支机构备案的,需要填写表单,待税务机关受理并反馈信息给纳税人之后,纳税

48、人需要携带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变更分支机构备案的,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3.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自主填表,无需报送); (二)总机构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银行开户鉴证、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三)总机构和上一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总机构和上一级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总机构或上一级机构批准成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决议等文件; (六)所属下一级分支机构营

49、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4.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参考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2.10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证认定申请 1.业务概述: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是指由中国内地企业或者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成立的企业。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是指因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而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三)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 (四)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境外中资企业可向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中国主要投资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