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申 请 书
(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申请人填写)
成 果名 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
填 表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 年 7 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 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推进项目 工作,确保项目成果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全国哲学社会
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
年 月 日
3、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
二、 "成果名称"填写所翻译成果中文名称及所申请资助外文名
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 "学科分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如"世界历史" 。
四、 "申请人(签章) "中科研人员须签名或盖章,科研机构须盖
机构公章。
五、报送申请书一式 6 份(含 1 份原件,5 份复印件) ,用 A3 纸
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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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数
4、据 表 注意 事 项
一、数据表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
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 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
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本申请书前六项栏目内容由申请者填写。申请书中注明"学术著作类成
果"填写的内容,学术期刊社不必填写。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申请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 5 种为主,
其他文版也可资助。
申请经
5、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
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 ,
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成"北 ,
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请详细填写,包括街道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
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合作者——必须是真正参加本成果撰写或翻译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负
责人,限填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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